山东环境

其他

政策解读 | 《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实施了《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01政策背景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负责任大国应尽的国际义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承诺,中国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双碳”目标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零碳示范创建是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环综合〔2022〕65号)提出支持山东开展近零碳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
2023年7月11日
其他

山东省科技支撑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

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支撑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科字〔2023〕47号各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能源局,各有关单位:《山东省科技支撑碳达峰工作方案》已经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能源局2023年6月21日山东省科技支撑碳达峰工作方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科技支撑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及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为中心任务,以科技创新驱动绿色低碳转型为主线,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区域性产业集群示范应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探索形成山东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发展路径,为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支撑,为确保全省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提供创新支持。二、基本原则坚持顶层设计,系统统筹推进。发挥科技创新设计引领作用,前瞻布局、科学谋划,做好科技创新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分领域、分阶段、分步骤统筹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全域创新生态圈,全面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坚持重点突破,引领产业发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面向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环保等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强化原始创新,形成技术和应用突破,以技术转化与产业化带动技术创新体系工程化,着力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坚持机制改革,强化协同创新。健全完善产学研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等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构建协同创新平台。深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绿色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接续等有机结合,打通从技术创新到产业化之间的通道。坚持市场导向,加快双轮驱动。强化技术要素与市场要素融合创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市场导向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健全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突破一批绿色低碳发展中“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有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绿色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初见成效,绿色低碳的科技型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培育壮大1000家左右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打造5—8个产业规模大、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绿色技术产业集群;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引进3—5个国家级“高精尖缺”创新型人才和团队,重点培养8—10个重大核心关键技术人才团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保障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到2030年,全省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形成一批支撑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显著优化的科技成果,大幅提升绿色低碳领域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四、重点任务(一)实施基础前沿创新行动1.
2023年6月24日
其他

山东印发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5.完善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根据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降碳情况,对财政涉企资金实施正负面清单管理,将“两高”行业工业碳账户评价作为财政涉企资金使用的重要参考。(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2023年4月28日
其他

116项任务举措!山东公布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月19日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推动《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攻坚突破,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高质量建设崂山实验室。全面调研分析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优化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政策体系,组建高端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围绕国家战略科技任务,持续开展前瞻性、引领性海洋科技攻关,推动崂山实验室高质量入轨运行。(牵头单位:省科技厅)2.完善实验室体系。积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力争2023年全国重点实验室达到25家以上。实施山东省实验室项目,高标准建设10家左右山东省实验室。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模式,启动山东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牵头单位:省科技厅)3.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省级创新平台争创国字号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落户我省,创建1-2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建设7家左右省制造业创新中心、100家左右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培育创新创业共同体。加强创新创业共同体指导督导和绩效评价,提高共同体建设质量,重点打造30个以上共同体。围绕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群,新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左右,总量达到43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5.强化原创性引领性基础研究。积极推进省级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引导科技领军企业、科研单位、地方政府等实施好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力争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达到5.8%。(牵头单位:省科技厅)6.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十强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采用“揭榜制”组织实施100项左右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企业牵头项目数占比达70%以上,签“军令状”项目占比30%以上,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一批科技成果。在新兴交叉、产业跨界、未来产业领域谋划一批科技示范工程,开辟产业新赛道。加强企业技术攻关,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3000项左右,新增国家、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家、80家左右,新增国家、省级“质量标杆”4项、100项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单位:省生态环境厅)7.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持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8万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6万家,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8.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合成生物学、人工智能、元宇宙、生态环保等领域,支持10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环境与中小企业共享共用。建设科技型企业增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撑。实施高端创新资源服务山东计划,优化全省科技合作平台布局。(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生态环境厅)9.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在全省高校院所中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组建技术经纪人服务联盟,入库技术经纪人达到5000人以上。鼓励支持头部技术转移机构会同高校院所和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建设实体化技术市场,推动要素流通和成果转化。(牵头单位:省科技厅)10.培育引进创新人才。创建并高水平建设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加快构建“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授权松绑和监督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充分调动用人单位积极性、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入推进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加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数字产业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人才引育支持力度,扩大配额制实施范围,新集聚培育各领域领军人才790名左右。实施“青年人才创业齐鲁”行动计划、青年人才集聚专项行动,吸引青年人才70万人以上。建设5家左右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共建共享一批科研育人平台、导师队伍等。实施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培养60名左右工程博士、300名左右工程硕士。培育10家以上人才意识强、人才制度完备、人才聚集度高、创新引领作用显著的人才引领性企业。(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11.精准管控“两高”行业。建成用好“两高”项目电子监管平台,构建人员监督和平台监测互为支撑、互相印证的监管体系。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开展用能预算管理。(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2.持续推进技改提级。编制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滚动推进“万项技改、万企转型”,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万个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3.实施标志性产业链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产业链细分领域,培优塑强一批“链主”企业,加大精准跟踪服务力度。深入实施融链固链行动,组织开展50场以上产业链融链固链对接交流活动,推动省内“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卡位入链。高标准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市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4.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实施大数据产业“繁星”“龙腾”“沃土”“雨露”“焕新”“匠心”六大工程,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省级行业中心及边缘中心试点项目建设,试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完善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和运营标准,初步建成“国家级-省级-边缘级”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省级区域中心3个左右、省级行业中心40个左右、边缘中心超过100个,赋能1万家以上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百城牵手万项”行动,定期发布导向目录,举办30场左右数字经济项目推介活动,推动1000个以上数字经济项目落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参与单位:省市场监管局)15.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为主攻方向,加快研发高安全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高性能动力系统、氢燃料电池系统、自动驾驶、虚拟仿真等关键技术,推动建设济南新能源商用车和青岛新能源乘用车基地,联动发展烟台、日照、淄博、德州、聊城产业集群。纯电动汽车在新销售车辆的比重进一步提升,公共领域纯电动汽车占有率持续提高。(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6.深化数字赋能应用。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培优工程,新打造省级平台50个以上,着力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省级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国家级‘双跨’平台”梯次成长模式。深入开展“工赋山东”专项行动,布局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创新载体。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打造100家左右“工赋山东”工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和100家左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7.加快发展虚拟现实产业。指导省虚拟现实产业联盟牵头推出一批虚拟现实领域优秀解决方案,打造虚拟现实技术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慧城市等重点行业和特色领域的应用样板。遴选5家以上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8.严格化工园区管理。落实“十有两禁”要求,加快完善园区设施建设,健全边界封闭系统。落实《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确保新建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园区内建设。积极引导园区外企业进区入园。科学推进部分园区扩区工作。(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9.实施软件“四名”工程。支持济南、青岛对标国内先进软件名城,集中优势资源支持软件产业发展,推动“两名城”均列国内城市前十。推动齐鲁软件园等省级软件园区争创中国软件名园,壮大5家左右省级软件名园。聚焦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创适配等关键领域,做强100家以上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突破国产软件市场应用瓶颈,培育推广技术领先的鲁版软件名品100个左右。全省软件业务收入增长10%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制定全省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全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做好领航型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作,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0家以上、省级以上单项冠军20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1.强化金融助企服务。加强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联系,建立项目投资协作办公室,力争国家大基金实施投资15亿元以上。加大贷款续贷展期支持,建立健全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力争为7000余家企业提供转(续)贷1500亿元。实施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特色融资模式,力争推动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200亿元、实施供应链融资1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三、坚定不移扩大内需22.建设便捷高效轨道交通网。开工建设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坊至宿迁段和青岛连接线,加快推进雄商、津潍、济郑、潍烟、莱荣、济滨等6个在建高铁项目建设,建成济郑、莱荣高铁。济南、青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面展开,加快推进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6个项目,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三期建设规划11个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3.建设四通八达公路网。加快推进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东营至青州改扩建等23条高速公路建设,其中,济南至潍坊、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西环段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新开工建设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等16个高速公路项目。(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4.完善内河水运网。加快推进京杭运河主航道“三改二”提升工程等,完成小清河复航工程船闸建设,建成沿线4个港口项目,实现小清河全线复航。(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5.建设山东半岛世界级港口群。推进集装箱、液体散货、大宗干散货等大型深水泊位建设,力争建成青岛港前湾港区自动化码头三期工程、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二期工程等项目。支持山东港口继续增加外贸航线,不断完善航线布局,提升枢纽港地位。(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6.加快推进机场建设。加快推进济南机场二期改扩建、新建枣庄机场等项目建设,建成烟台机场二期、临沂机场改扩建工程。(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7.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重点推进国家能源渤中B2、国电投半岛南U1等项目。积极推动中广核烟台招远HG30等首批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试点示范。大力推动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积极争取华能沾化滨海渔光互补、国电投寿光多能互补等项目纳入国家新增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并加快实施。推进中鲁菏泽光伏发电、济宁时代永福渔光互补项目等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建设。适度推进陆上风电项目开发。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28.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扎实推进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推动石岛湾扩建一期、招远核电一期工程具备上报核准条件。加快推动海阳核电900MW远距离跨区域供热工程建设。年底全省核电在运在建装机达到820万千瓦。(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9.持续优化煤电产业结构。加快国能博兴、华电龙口等“十三五”结转的大型煤电机组建设,开工一批大型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坚持“先立后破”,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替代的前提下,加快30万千瓦以下低效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分类开展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持续提升煤电行业清洁低碳水平和电网调峰能力。年内关停退出30万千瓦以下低效煤电机组200万千瓦,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00万千瓦左右。(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0.有序推动燃气机组建设。加快推动华电青岛、华电章丘、华能泰安、华能烟台等重型燃气机组示范项目建设。有序推动枣庄丰源、华电东营等分布式燃气机组和滨州鲁北等“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年内在建燃气机组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1.加快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成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潍坊、泰安二期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核准枣庄庄里抽水蓄能电站,深化莱芜船厂、五莲街头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三峡庆云二期、国华齐河等新型储能项目,推动泰安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建设,全面实施新型储能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年底全省建成抽水蓄能40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2.推动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采掘接续提升年活动,稳定省内煤炭产量。建成东滩、鲍店等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全省开展智能化建设煤矿达到80处以上,煤炭智能化产量比重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33.促进油气提质增效。加快胜利济阳页岩油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建成渤中19-6气田陆上处理终端。加快推进青岛董家口港区、烟台西港区、龙口港区LNG接收站建设,建成龙口南山LNG接收站一期4座储罐。加快山东天然气环网北干线建设,开工建设烟台港-裕龙岛石化输油管道,建成山东天然气环网东干线、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工程。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达到2100万吨、5亿立方米。(牵头单位:省能源局)34.扩大“绿电入鲁”规模。积极推动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实现开工。积极推进吉林、甘肃等送端省份新能源配套电源建设,加快山东发展投资长岭风电、山能甘肃白银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不断提高省外来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接纳省外来电达到1250亿千瓦时左右。(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5.加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大型水库建设。实施水库水闸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及时安排除险加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推进玉清湖、鹊山等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4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213座水库、75座水闸安全鉴定。加快列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新建大型水库建设,完成烟台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青岛官路、临沂双堠水库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6.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对灌溉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灌排泵站等进行现代化改造,加强计量监测设施与信息化建设,加强灌溉试验与节水技术推广,提升灌区供水保障能力和供用水管理能力。开工建设聊城位山、德州潘庄等11处大型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德州豆腐窝、聊城仲子庙等14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积极推进节水型灌区创建和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7.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5平方公里。实施黄河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全省治理坡耕地面积1万亩以上。实施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建设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25条以上。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5.65%。(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8.完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加快5G、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规模化应用,深入开展5G“百城万站”“百企千例”行动,支持建设一批5G行业应用联合创新推广中心,打造5G全连接种子工厂50个以上。开展“标识深度行”活动,扩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覆盖,新建成二级节点5个左右。提升济南、青岛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聚集辐射作用,推动青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落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39.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抓好烟台、潍坊等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加快省级试点城市和试点片区建设。制定省级城市体检导则,细化指标体系。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技术指南,规范专项规划编制,加强与现有规划衔接。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面清单和激励清单,加快改造进度,提升改造质量,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898个、69.95万户。(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40.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强化新版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落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速扩面,推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智慧应用场景深度覆盖,80%以上的设区市、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建设2000个以上智慧社区。16市全部建成用数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1.持续激发城乡消费活力。举办“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活动,促进换新消费、绿色消费,提质发展餐饮、家政等服务消费。继续推进老字号集聚区建设,筹备办好第七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及2023老字号年货节。实施电商“三个十”计划,推进线上消费提质增效。选择5家具有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商圈开展智慧化试点。提升再生资源行业规模化、规范化水平,评选10家左右山东省再生资源产业园、5家左右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42.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持续深化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建设。与16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带图斑、带位置、带规模下达耕地保护任务,压实压紧市县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季度动态监测,稳妥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43.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落实好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政策。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支持胜利油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点实验室建设。举办碳达峰碳中和国际论坛,推动烟台开展智能低碳城市试点。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济南、青岛、淄博三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打造10家生态工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4.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路线图,支持钢铁企业创建绩效A级企业,推进水泥、焦化行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83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验收销号。推动重点流域“保水质、增颜值”,稳定消除V类及以下水体,南水北调调水水质稳定达标。扎实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和质控核查,年内完成20914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因地制宜选取低成本、易管护、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年底前完成已排查的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动态清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十大行动,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45.加快建设国家公园。争取黄河口国家公园尽快获批设立,扎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争取国家林草局批复同意长岛国家公园创建,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46.强化生态建设和修复。开展荒山造林、退化林修复、城乡绿化等,全省完成造林10万亩。组织开展低质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提升,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完成森林抚育20万亩。组织实施沂蒙山、沂山、南四湖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0.91万亩。(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47.加快推进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调查评价工作。构建4个主要乔木树种、1个主要湿地类型的碳计量模型参数体系,初步摸清全省海洋碳汇资源本底,提出耕地土壤固碳增汇实现路径。推动地质勘查绿色转型,完成生态地质调查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地热清洁能源调查2处,海底沉积物地球化学调查面积约800平方公里,重要海岛地质调查2处。(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48.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累计建成比例达到80%,在全省工业企业、公共机构等领域打造一批省级节水标杆单位。实施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全省海水淡化日产规模超过70万吨。全省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241.1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3.5亿立方米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局)49.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全面推广政策,完善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模式,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全省新增绿色建筑1亿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5%以上。发布实施新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能效水平提升至83%。启动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指导试点地区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50.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遴选发布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新建绿色工厂200家、绿色工业园区1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00家,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组织节能诊断服务。在重点领域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0%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51.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围绕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行业,选树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优秀企业。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遴选工作,推广应用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争取纳入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用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达到8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52.推进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加快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对完成整治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巩固整治成效,对新排查出的城市黑臭水体即知即改、动态清零,通过工艺改造等方式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完成50个县(市、区)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累计4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53.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水平。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活动,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各设区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5%,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3%以上,设区市至少建成运行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五、深入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54.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制定沿黄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谋划实施一批标志性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适当拓展林带空间,开展生态保护和绿化景观营造,实现道路交通、景观、旅游和生态功能有机融合,打造沿黄“绿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55.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充分发挥黄河水量计划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适时发布预警,确保全省引黄用水总量控制在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之内。(牵头单位:山东黄河河务局,参与单位:省水利厅)56.推进一批重点工程。实施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开展险工、控导改建加固及新续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河道整治工程体系。实施黄河下游引黄涵闸改建工程,对涉及沿黄七市的22座引黄涵闸进行拆除重建,改善饮水条件,消除堤防安全险点隐患。(牵头单位:山东黄河河务局,参与单位:省水利厅)57.开展河口重点区域生态补水。开展清水沟、刁口河流路生态补水,助力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规范组织开展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助力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碳汇能力。(牵头单位:山东黄河河务局,参与单位: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六、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58.编制实施《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规划》。6月底前印发实施,明确重点实施的重大项目、工程及行动计划,深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59.实施“沿黄齐鲁粮仓”工程。在沿黄九市产粮大县,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提升农田建设水平,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绿色防控、秸秆还田等绿色高效技术,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沿黄“吨粮县”“吨粮镇”。沿黄九市粮食面积稳定在856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760亿斤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60.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工程。围绕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产业,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启动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培育行动,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10个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培育一批健康肉示范基地,建成健康肉大市场。支持建设中国(青岛)、中国(潍坊)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中国(德州)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61.实施农业种业振兴工程。加快完善“保、育、测、繁、推、管”种业发展支撑体系,破解种源“卡脖子”难题和瓶颈制约,推进现代种业企业能力提升和国家制种大县建设,创新现代种业服务,加快种业成果转化。(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62.实施高标准农田提升工程。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扩大改造提升面积,推进整区域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升地力水平,创新管护模式,夯实粮食产能。全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400万亩以上,粮食产能提高4亿斤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63.实施盐碱地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工程。支持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建设盐碱地农业开发利用示范区、盐碱地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园,推进耐盐碱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示范,改良盐碱地土壤,加强耐盐碱作物智能农机等技术研发和集成推广,加大盐碱地渔业、畜牧业综合开发利用,提升盐碱地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64.实施深远海养殖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深远海养殖平台,全链条推动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渔场建设。新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3-5个,开展渔业生态资源养护,优化增殖放流品种和规模,加强重点水域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和系统保护。(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65.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工程。在沿黄、南四湖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建设工厂化养殖园区,培育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4-6家,推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66.实施畜产品稳产保供工程。推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全省能繁母猪保持在285万头以上。加快畜禽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实施肉牛增量提质和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行动,打造沿黄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稳步扩大畜产品生产规模,确保肉蛋奶产量持续稳定。打造10个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牵头单位:省畜牧兽医局)67.实施健康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和山东(济南)健康肉预制菜产业园建设,打造全产业链健康肉试验示范基地20个,培育“航母型”全链条健康肉预制菜领军企业10家。(牵头单位:省畜牧兽医局)68.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整县推进项目县达到63个,打造种养结合样板基地90个、国家和省级休闲及生态牧场15家,培育畜牧业绿色低碳典型样板。(牵头单位:省畜牧兽医局)69.实施农业开放发展工程。争取世界粮食减损大会永久落户济南。支持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开展先行先试。组建国际蔬菜标准化产业联盟,创新农业国际交流合作规则机制,建设中日韩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七、推进海洋强省建设70.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已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2021年东营、潍坊、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完成2022年烟台、滨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整治修复滨海湿地25平方千米、岸线18千米,修复海岛5个。(牵头单位:省海洋局)71.推动海洋平台建设。推动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等深海平台建设,争取尽快签署部省市共建协议。落实省部共建任务,加快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建设。(牵头单位:省海洋局)72.强化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加快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按要求有序推进“已批未填类”和“未批已填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做好渤中I场址、G场址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用海要素保障服务,加快推进用海手续办理。争取招远核电一期工程等核电项目尽快获得国家用海批复。积极推进青岛港、烟台港等重点项目用海手续办理。(牵头单位:省海洋局)八、深化改革扩大开放73.全力推进服务型数字政府建设。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健全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实施数字机关协同提升工程。深化“双全双百”工程,全面提高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加强“无证明之省”建设,年底前实现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居民码”“企业码”拓展应用,证明材料共享率达到60%。(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编办、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4.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科技成果评价观念转变、方式方法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制定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完善科学技术奖定向奖励机制,修订《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牵头单位:省科技厅)75.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省属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制定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省属企业“五年千名”博士引进计划,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科学家制度。指导省属企业稳妥实施中长期激励,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完善中小微企业纾困机制,创新政策体系,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创建世界一流企业实施意见,培育30家左右世界一流企业创建单位、100家左右全国一流企业创建单位、300家左右山东一流企业创建单位。启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76.推进出口提质增效。围绕骨干企业、特色产业和重点国别搭建市场开拓平台,“一企一策”推动瞪羚、专精特新及制造业单项冠军等高成长型出口潜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一业一策”推动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装备、绿色化工等绿色低碳产品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引导汽车零配件、工程农业机械、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优势产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2023年,全省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7.优化进口商品结构。制定《山东省推动进口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调整优化省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装备关键技术、重要设备及零部件进口贴息力度,持续办好日本、韩国、RCEP区域3个进口博览会,助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烟台开发区等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扩大保税混兑等新模式进口,稳步扩大重要资源能源型商品及民生消费品进口。(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8.提升跨境电商发展质效。制定《山东省跨境电商跃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品牌企业。在重点海外仓布局建设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通过“前展后仓”模式深度拓展国际市场。举办黄河流域跨境电商博览会、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大会、中国(山东)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搭建跨境电商企业交流合作平台。争取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16市全覆盖,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79.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加大制造业利用外资力度,制定《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发改外资〔2022〕1586号)的落实举措。筹办第四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等重大经贸活动,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家级活动平台和“选择山东”云平台,聚焦绿色低碳、现代海洋、数字产业、高端装备等领域,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瞄准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技术,有针对性地推介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和人才需求,推动一批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落户山东。制定山东省省级总部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用好国家“十四五”时期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鼓励跨国公司在鲁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实现全省实际使用外资量稳质升。(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80.优化提升外资企业服务。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国家、省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等支持政策,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发挥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对现有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用地、能耗、环保、物流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增资扩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81.融入“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培育本土跨国公司,鼓励开展跨国并购和绿地投资,优化配置全球资源要素,加快建设跨国并购回归产业园。举办山东—央企经贸合作对接会,共建“一带一路”新能源绿色低碳项目及重点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快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融合发展。(牵头部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82.全面提升上合示范区建设水平。着力“搭平台、创模式、聚产业、强主体”,全面提升区域物流中心、现代贸易中心、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和商旅文交流发展中心建设水平。加大贸易主体招引培育,推进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积极拓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与上合组织国家贸易额,加快上合特色项目聚集。推动中欧班列扩线增量,提升国际班列运营能力。扎实推进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建设,支持举办上合组织产业链供应链论坛等重大活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教育厅、省能源局)83.实施山东自贸试验区2.0版。强化主体责任,推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升级版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促进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深化创新,培育一批高能级服务平台。拟定全省绿色低碳领域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专项计划,推动创新成果优先向联动创新区、黄河流动自贸试验区联盟等区域推广。2023年,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升级版任务实施率达到50%以上,探索形成一批绿色低碳领域制度创新成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山东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84.提升开发区载体功能。培育开发区“一号产业”,提高主导产业集聚度,新增百亿级(含)以上绿色低碳产业集群3个。制定《关于建设人才引领型开发区的实施意见》,建设人才引领型开发区,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发挥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申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85.加强与重点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实施《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先期行动计划》,加强RCEP规则的宣传解读,支持RCEP山东服务中心功能升级,推广使用“鲁贸通”线上查询平台。增加经核准的出口商认证数量,全面落实RCEP“6小时”通关,积极推进中韩陆海联运整车运输。加大对日韩汽车、造船、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的招商力度,引进终端产品、关键零部件及服务项目。依托青岛中德生态园、济南中欧绿色制造产业园等载体,加强与欧美跨国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高端化工等领域的产业合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贸促会、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九、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86.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济南、青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动各市提高创建水平。强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实施文明风尚行动,深化移风易俗,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创建省级文明村镇500个、省级文明单位500个、省级文明校园300所、省级文明家庭200个。(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87.持续深化文明培育。广泛开展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宣讲,编写大众化读本,推进新礼仪建设,培育一批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样板区、示范点。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统筹推进美德山东和信用山东建设,推广一批县(市、区)工作经验。深化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山东好人等典型选树宣传,推荐重大典型纳入“时代楷模”宣传计划,评选表彰第九届全省道德模范。组织全省道德模范表彰会,评选全省道德模范60名、山东好人700名、山东好人之星40名。(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88.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强化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五有”标准建设,健全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体系,持续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提档升级。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制定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若干措施、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办法。推进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人群、为社会公共需要“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化,打造务实管用的志愿服务项目。建好用好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89.打造世界文明交流互鉴高地。提升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品牌影响,持续打造人文综合论坛和国际文明对话高端平台,办好“2023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建强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加强对传统文化挖掘整理、研究阐发、价值提炼和对外传播,持续推出尼山杏坛、尼山讲堂,做好中心联合研究生院各项工作。(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90.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全面衔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推动印发实施《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保护规划》,推动实施项目库管理,抓好重点项目攻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91.推动“四廊一线”建设。加强对中华文化体验廊道建设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关于建设中华文化体验廊道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计划(2023—2025年)》。建立廊道重点项目库,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在国债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扶持。交通先行,打造一批自驾游车行线路,连通各交通节点。推出一批廊道研学精品线路,打造一批文旅研学品牌。编写优秀传统文化历史故事读本。(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92.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发展新业态,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以上。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围绕国家文化公园、文化体验廊道、文化传承发展片区,推进泰山新闻出版小镇、泰山博物院、国际文化大数据(泰山)产业城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山东手造”推进工程,建设山东手造展示体验中心,基本建成集产销、研发、宣传、展示体验于一体的山东手造产业体系,创建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领军品牌20个以上。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推进山东省文化数字化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印刷、数字创意等新业态。文化新业态企业营业收入达到90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93.举办系列展会。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峰会、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山东工艺美术展暨“山东手造精品展”,加快完善数字文化产业链条,探索“新应用、新体验、新消费”的新鲜经验。举办青岛影视博览会,扩大青岛“电影之都”影响力,引领中国影视更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94.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聚焦“春秋风云”“派兵去山东”“咱家在山东”三大主题,推出一批反映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新时代新生活的文艺精品。推动文化惠民活动提质升级。实施全民阅读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全省全民阅读大会、“齐鲁书香节”等重大阅读活动。各市每年开展不少于1000场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实施公益电影标准化放映提升工程,深化公益电影放映机制改革,推进城乡公益电影放映质效和覆盖面“双提升”。不断提升农家书屋数字化水平,建设“山东数字农家书屋管理平台”,打造“数字书屋”品牌。(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95.深化传统文化研究。落实《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新标杆行动计划(2022-2025年)》,增加社科规划研究资金,加大对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化儒家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研究阐释,推出一批彰显齐鲁特色的标识性研究成果。组织编纂《齐鲁文库》,加强传世文献等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出版利用,推出《齐鲁文库》600册左右出版成果。持续推进全球汉籍合璧工程。办好泰山论坛、黄河文化论坛、运河文化论坛、齐文化论坛,深入开展研究阐释。(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96.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实施优质内容生产提升工程,建立以新媒体生产传播为中心的全媒体指挥调度机制,培养引进一批高水平内容制作团队,建设正能量优质内容共享库和齐鲁热榜平台。实施新媒体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工程,加强5G、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元宇宙等新技术融合应用,打造国家级和省级媒体融合重点实验室。实施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工程,编制实施市级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方案,推动50%以上的市挂牌成立市级融媒体中心,建强县级融媒体中心总服务台,实现与社会综合治理、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民生热线等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97.实施“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品牌推广工程。建立宣传、网信、财政、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多方面统筹联动的一体化宣推机制,建立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建设品牌官方传播矩阵,规范授权使用办法,建设“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全媒体数字化品牌库。实施专项推广计划,通过主题宣传、公益广告、直播带货、展会展览等多种形式,助力更多“鲁字号”产品和服务赢得口碑、开拓市场,实现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的双效提升。(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98.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评定一批4A级旅游景区,推出一批景区度假区质量提升案例,印发实施《山东省海岸休闲旅游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新一批文旅康养强县评定,验收公布一批省级生态旅游区。策划举办“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渠道商大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99.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联合开展《冀鲁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编制。结合“红色文化主题月”,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主题游径推介活动。完成《山东省珍贵革命文物图文大系》编写,出版《山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图鉴》。(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100.加强文艺创作生产。实施重点舞台艺术作品创作,重点打造好京剧《新海港》、柳子戏《大河粮仓》等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建设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101.制定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我省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意见,明确共同富裕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路径方法和政策措施,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基本遵循和具体指导。(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02.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持续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遴选建设省级试点60个以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健全中小学协作发展机制,教育强校扩优行动中小学覆盖率达到40%以上。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所以上。推进特殊教育适宜融合发展,遴选20个省级随班就读示范区,200所随班就读示范校。(牵头单位:省教育厅)103.创新高校建设和职业教育发展模式。遴选确定一流学科建设“811”计划名单,组织制定建设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初步形成学科尖兵培育方阵。省部共建探索现代职业教育建设改革新模式,编制职业教育资源与重大产业布局战略匹配方案。遴选认定一批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修订发布一批专业教学标准。推进职业院校“双高计划”,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特色化专业(群)。启动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培养德技兼修的“齐鲁工匠后备人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104.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准入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条件,制定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地科学确定年度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有序缩小城乡救助标准差距。(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105.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省民政厅)106.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省新增护理型床位2.5万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3万户。(牵头单位:省民政厅)107.完善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体系。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菏泽分中心建成竣工,各市均建成一所达到三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的医疗机构。(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108.争取优质医疗资源落地山东。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力争更多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山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109.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创新县域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加快“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110.加快医疗大数据北方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应用的基础制度体系,建立动态更新的数据资源目录,不断增加数据应用场景。成立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联盟,设立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建立黄河流域协作体系。(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十一、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111.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医疗救治资源储备。扩大加强免疫接种范围,筑牢免疫安全屏障。(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112.着力抓实安全生产。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总监、有奖举报、专项督导、驻点监督等制度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施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构建“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药品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韧性城市建设,统筹做好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极端天气应对等工作。(牵头单位:省应急厅)113.着力稳金融防风险。深化“金安工程”,加强重点企业流动性、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领域动态监测,及时识别和主动防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企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支持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十二、切实抓好组织实施114.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加强对先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统分结合、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体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各市、县发挥主体作用,创新机制,细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115.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要求,建立先行区建设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确保重大政策落细、重点任务落实、重大项目落地。建立问题发现、协调、解决、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116.强化督导检查。构建监测、评估、督查、考核闭环工作链条,建立先行区建设统计评价体系、目标指标体系,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用好用活督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好激励约束作用,对推动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在资金、用地、能耗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编辑:孙鲁军
2023年1月22日
其他

政策解读 | 《关于推动开展山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实施《关于推动开展山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解读如下。一、起草背景及意义气候变化问题是当今社会人类生存与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过量排放是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导致极端天气频发、海平面上升、生态环境破坏等一系列问题,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应对气候变暖成为世界范围内的共识。2015年,《巴黎协定》明确了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示了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指明了方向,有力彰显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大国担当。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离不开社会关注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大型活动由于参与人数较多,社会影响面广,温室气体排放量大,能够形成广泛的社会动员,是倡导践行碳中和的重要对象。同时,倡导大型活动碳中和也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行动。通过大型活动碳中和的示范,将绿色低碳、节能减排、文明健康的理念融入到全社会各生产消费领域,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引领全社会践行低碳理念,推动我省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在《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3年1月4日
其他

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
2023年1月3日
其他

专家解读 | 《山东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若干措施》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山东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张志斌教授对《若干措施》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优化过程管理、强化废物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工作。2019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加强污染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源头防控,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2021年8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创新清洁生产审核模式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通过不断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能耗。2022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严格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创新审核模式,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支撑力度,建成山东省清洁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等工作要求。2020年至今,我省每年推进1000家以上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审核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同时,积极做好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核查工作,不断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此次《若干措施》的印发,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清洁生产工作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十四五”期间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新形势对清洁生产工作提出新要求。2022年8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实施,国务院将支持山东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的基础上,着力探索转型发展之路,进一步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山东作为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特征比较突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居全国前列。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以往高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物和碳排放的粗放型生产方式。清洁生产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若干措施》全面部署了我省“十四五”推行清洁生产的总体要求,明确了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对于实现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若干措施》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我省清洁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前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推行方案》),要求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探索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模式,培育壮大清洁生产产业,有效推动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提高工业企业绿色化、清洁化水平。《若干措施》细化落实国家《推行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并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健全推进机制、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政策支撑、加强产业培育、加强组织实施五个方面共25项内容。其中,《若干措施》提出的“创新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模式”是我省清洁生产工作的亮点之一。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等体量大,产值占比和污染物排放占比高,做好这两类区域的清洁生产工作,对我省整体清洁生产水平提升、产业发展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在全国先行先试,将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省政府2022年第一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明确对试点单位进行财政奖补。2022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园区、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的通知》,在全省选取了10个工作基础扎实、方案可行性强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试点工作,并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全国首个园区、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成果指引,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及预期成果,为试点单位提供技术参考,目前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若干措施》的发布将为我省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推进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在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提升产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山东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若干措施↓↓↓
2022年12月12日
其他

山东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10月27日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完善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努力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5%以上并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合理区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9.01万吨、0.76万吨、15.07万吨、9.52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工程。严格能效约束,以“两高”行业为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能源梯级利用、流程再造等设备技术工艺,深入推进节能改造。实施玻璃、陶瓷、铸造、铁合金、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行业工业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7%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到2025年,“两高”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提升工程。启动“十四五”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沿黄重点地区拟建的工业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逐步推进工业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鼓励化工园区等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2025年年底前,生态工业园区比例力争达到工业园区的50%以上。支持园区争创国家级节能环保示范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发展,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落实国家绿色高效制冷行动要求,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提高工业余热供暖占比,因地制宜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2025年年底前,清洁取暖率提高到80%以上,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1.5亿平方米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积极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运“公转铁”“公转水”,到2025年,全省公路货运量占比较2020年下降3个百分点。加强多式联运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企业联盟作用,建立多式联运发展省域间合作机制,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作。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2025年年底前,完成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国家下达任务,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货车占比达到30%以上。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0%。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鼓励提前淘汰高污染、高耗能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100座,全省主要港口90%以上符合条件的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提升逆向物流发展水平。鼓励电商企业建立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全面禁止使用超标劣质包装袋,加大快递包装减量和循环利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因地制宜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全面实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推进、综合治理工程。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下降6%左右,单位农作物种植面积化学农药使用量下降10%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到2025年,全省5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畜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中央空调、数据中心等节能改造,加大合同能源管理“章丘模式”推广应用力度,鼓励采用能源托管等服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机关配备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备新能源车辆,各市参照省级机关配备要求配备新能源汽车。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省直机关争取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积极争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推动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和洗选,抓好电力等主要用煤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坚持“先立后破”,统筹电力热力供应衔接,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推动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发展和储能设施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开发利用核能,增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不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和绿电比例。到2025年,全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外电入鲁”规模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左右。(省能源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9%以内。划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分区,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特征,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以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为重点,划分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控制单元,开展黄河流域(山东段)总氮污染溯源分析与专项整治。推动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污染治理,长平滩区6条重要入黄支流力争建成“一河口一湿地”。到2023年,完成黄河流域25个县(市、区)6037个排污口整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以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建立完善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加大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推广使用力度,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执行VOCs行业和产品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推动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2022年年底前,万吨级以上原油、成品油码头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到2025年,各市实施30个以上替代试点项目,全省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和15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鼓励建设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科学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行动,推行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省新建改造修复城区污水管网5000公里,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0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5%以上,实现“两个清零、一个提标”目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节能减排制度体系(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综合考虑各市能源利用水平、发展阶段、产能转移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对于达到激励目标的市,免予考核能源消费总量。落实好国家关于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的要求。加强节能形势监测预警,对节能工作进展滞后的市加强工作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国家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推进依托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和监管。实施非固定污染源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对重点工程减排量的监督管理,重点核查各地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持四个区分、先立后破、四类处置方式,在发展中解决矛盾和问题。对“两高”行业实施能耗煤耗闭环管理,新上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严格履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强化“两高”行业监督监管,建设“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及时进行监测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每半年形成监测报告。全面清理“两高”项目优惠电价。根据国家要求,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统筹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资金,重点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置及重点领域水环境治理等。各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省级根据各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结果实施节能减排奖惩。深入实施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按绿色发展相关性对企业实行差别化支持。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用好金融价格政策工具。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再贷款再贴现减碳引导等政策工具落地生效。推广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热量收费,落实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项目用气、用电价格支持政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山东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突出节能减排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国家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遴选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节能环保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支持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鼓励省内龙头骨干企业集聚优势创新资源,申报节能减排领域省重大创新工程。按年度发布《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面向社会进行推广和转化。加快推进山东绿色技术银行建设,强化科技与金融结合,为节能减排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平台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和省创新创业共同体等创新平台。(省科技厅牵头)(七)完善市场化机制。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建设排污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完善有偿使用、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完善省级能耗指标收储交易管理机制,推动能耗、煤耗指标更好地保障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指导重点排放单位依法依规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试点。认真落实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扎实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充分发挥省级国有资本在节能减排领域的重要功能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牵头)(八)完善节能减排法规标准。结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完善山东省节约能源、民用建筑节能、反食品浪费、秸秆禁烧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结合山东省实际完善地方节能标准。扎实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对标国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修订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九)提高统计监测水平。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按照“应装尽装、应联尽联”的原则,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加大能源统计培训力度与频次,增强各级统计机构人员法治观念,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进一步明确节能监察部门职责。强化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主体责任,加大监察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节能监察执法效能。重点用能单位严格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加强遥感卫星、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编办、省能源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属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节能减排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建立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国资委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严格落实奖惩。开展“十四五”市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评价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市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继续开展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坚定不移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完善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市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倡导全民参与。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扩大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绿色产品供给,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引导企业深入执行绿色采购指南。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知识。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扩大各类环境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范围。畅通公众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发挥各类举报热线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编辑:孙鲁军
2022年11月4日
其他

政策解读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区、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也是环境污染集中区和环境风险凸显区。一直以来,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都是各级政府环境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一)2011年2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开始全面规范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我省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持续督促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有效发挥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0〕65号),从进一步夯实园区主体责任、衔接碳排放等新规定新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环评效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三)2021年12月,《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关于规范规划环评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出台前,关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要求均来自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部门规章,我省条例在全国第一次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提供了法律依据,属于第一次入法。但条例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要求、审查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较为原则,需要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予以细化明确,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二、决策依据及目的认真落实《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在优化空间开发布局、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助推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三、主要内容《实施意见》共十三条,分为产业园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把关、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加强组织保障五个方面。(一)第一部分为落实主体责任。该部分重点对规划环评应该“怎么编制”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范围、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要求。(二)第二部分为严格审查把关。该部分重点对规划环评应该“怎么审查”作出了规定,明确了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权限,规范了规划环评文件审查程序,强调了审查重点。(三)第三部分为加强监督管理。该部分重点对规划环评应该“怎么监管”作出了规定,从加强质量监管和落实规划环评要求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四)第四部分为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该部分重点对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应该“怎么联动”作出了规定,明确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具体建设项目,开展环评工作时,可以通过直接引用、减少章节等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简化;要求把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作为入园项目招商引资、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五)第五部分为强化组织保障。该部分重点对规划环评要求应该“怎么保障”作出了规定,从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管理台账、严格信息报送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来源:许可处编辑:孙鲁军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年10月8日
其他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行动方案》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22年5月24日
其他

山东泰安:保护生物多样性 建设良好东平湖生态(新华网)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在济南、青岛、泰安、东营等地开展海、湖、河“放鱼养水”联袂行动。
2022年5月24日
其他

生态文明宣传月|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海报

今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海报供全社会免费下载使用海报一套四张围绕今年六五环境日主题“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家园欢迎大家到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使用今年的六五环境日主题海报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海报。↓↓↓
2022年5月20日
其他

​​#每日气质图#【16市环境空气AQI指数】2022年5月20日8时

#每日气质图#【16市环境空气AQI指数】2022年5月20日8时
2022年5月20日
其他

生态文明宣传月 | 主题海报大联展:枣庄篇

编者按在一年一度的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全省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围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设计了精美的宣传海报,展示地域自然环境特色,反映各地生态环保工作。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新媒体近期进行展播,让我们从海报中饱览齐鲁大地生态画卷,凝聚全社会共识,携手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2022年5月19日
其他

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2022年5月19日—2022年5月27日)

总体形势19-24日,气温逐步升高,云量较少,内陆地区可能逐渐出现轻至中度污染。25-27日,受冷空气和降水影响,臭氧污染有所缓解,全省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中25日受污染物区域输送影响,中南部地区个别城市可能达到中度污染。鉴于气象条件的不确定性较大,2022年5月21-27日具体形势有待临近研判。
2022年5月19日
其他

山东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推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省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农膜回收率达到92%左右;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试点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实施方案》提出,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南四湖流域、东平湖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区域,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种植业污染防治方面,我省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科学用药,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6%左右、10%左右。在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散养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推动种养大县建立农牧循环模式,培育一批种养结合样板基地。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100%,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水平明显提升。来源:大众日报作者:陈晓婉编辑:孙鲁军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2年5月18日
其他

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领域资金政策情况推进视频会议

5月16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领域资金政策情况推进视频会议。会上,听取了沿黄9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领域资金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资金政策全面落地,取得实效。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项战略任务的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资金政策的执行是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各市要充分抓住有利时机推动工作,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按要求全面完成2021年度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清算。通过建立责任清晰、合作共建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调动上下游地区治污积极性,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强化项目监管,加快资金预算执行。各市、县要继续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成效。各级各部门加强协作,多种形式开展现场督导。省级加强审计、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的结果运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加强项目储备,推进项目库建设。各市、县要以生态环境治理改善目标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区域,谋划重大项目,夯实项目实施基础,提升储备项目的质量。省级加强入库项目的指导和审核,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厅综合处、财务处、生态处、水处、南四湖办、大气处、土壤处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16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沿黄25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相关科(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来源:财务处编辑:都成
2022年5月18日
其他

​​#每日气质图#【16市环境空气AQI指数】2022年5月18日8时

#每日气质图#【16市环境空气AQI指数】2022年5月18日8时
2022年5月18日
其他

山东省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报这些问题最高奖励50万元

近期,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公众提供有关问题线索。一、举报范围(一)危险废物方面1.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2.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3.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4.将危险废物隐瞒为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二)自动监测数据方面1.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施;2.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3.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虚假监测报告;4.自动监测设施运维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运行维护。二、举报方式(一)电话举报:0531-51799110。(二)信函举报: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个人送达,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信访接待室。(三)网络举报: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信访投诉”、“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三、奖励认定及发放生态环境部门将以违法行为处罚处理方式为基础进行奖励认定,一经查实将由做出处罚的生态环境部门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举报人提供截至举报时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流水或者其他证据,能够有效证明其在举报前一个月内为被举报单位内部人员的,奖金翻倍。来源:信访办编辑:孙鲁军点击原文阅读,进入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
2022年5月17日
其他

山东细化14条措施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将着力加快绿色低碳城市和美丽宜居乡村等建设,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通知》从构建城乡绿色发展空间载体、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进建造方式绿色转型、形成绿色治理模式等四个方面细化14条措施,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2022年5月12日
其他

山东率先出台“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从“两高”行业源头控制入手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根据《办法》,我省16个“两高”行业的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新建投资项目纳入管理范围,拟建项目新增碳排放量需由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源。替代源的碳排放量按行业确定1.2或1.5的替代比例,确保我省“两高”项目碳排放总量只减不增。据悉,我省是全国第一个出台“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的省份。山东是二氧化碳排放大省,“两高”行业企业数量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抓住了“两高”项目,就是抓住了碳排放的“牛鼻子”。“《办法》适用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的‘两高’行业,主要包括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等16个行业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新建投资项目。‘两高’行业范围根据相关要求动态调整。”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泓洋介绍。根据《办法》,拟建项目新增碳排放量需由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源。替代源主要包括企业关停、转产减少的碳排放量;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减少的碳排放量;拟建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可再生能源、清洁电力替代化石能源减少的碳排放量;通过其他途径减少的碳排放量等四大类。同时,替代源须满足原则上为“两高”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021年1月1日后形成的碳排放削减量,替代源在公示公告的“两高”行业清单且数据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可验证的,可不限于规上企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形成的碳排放削减量。核算替代量时,替代量为建设项目碳排放量乘以行业系数。不同的行业碳排放系数不同,其中,水泥、炼化、有色(电解铝)、煤电(不含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行业系数为1.5;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化肥、轮胎、石灰、沥青防水材料、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不含电解铝)、铸造、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行业系数为1.2。“这样的计算方式确保我省‘两高’项目碳排放总量只减不增,进一步加快倒逼我省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推动我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吴泓洋说。根据《办法》,我省把碳排放减量替代纳入环评管理,将碳排放控制从末端移到前端。生态环境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要审查建设项目和替代源碳排放量测算是否科学、准确,替代源是否真实、可行。替代源碳排放削减量未落实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此前,我省曾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五个减量替代”,其中产能、煤耗、能耗、污染物排放等管理办法相对成熟,此次《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没有碳排放减量替代的政策空白,使“五个减量替代”的政策拼图更为完整。“《办法》在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通过碳排放量的减量替代倒逼‘两高’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提供了山东实践。”吴泓洋说。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1日
其他

政策解读 | 《山东省钢铁和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政策解读一、起草背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从2007年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到2020年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愿景,一直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负责任大国的减排担当。“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环评制度的源头防控作用,加快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考虑温室气体排放成为大势所趋。2021年7月2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将山东省钢铁、化工行业列入试点。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订了《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山东省开展钢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二、编制技术路线以国家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为指引,以国家及山东省“两高”行业建设项目管理要求为约束,对山东省钢铁、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实际水平开展现状调查,梳理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措施,摸清排放水平与减排潜力现状,确定适合山东省实际的温室气体排放绩效水平参考值,通过查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思路相结合,制定适用于山东省钢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三、指南主要内容本指南内容包括:前言、适用范围、规范性及管理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工作程序、评价内容共6章。此外,还编制了资料性附录。(一)
2022年5月10日
其他

一图看懂 | 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

宣教中心制图:郭文婷编辑:郝力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年4月15日
其他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解读《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一、编制背景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耳目,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162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主动服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编制本《规划》。《规划》与水、气、土等要素规划相衔接,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二、主要内容《规划》共6章18节,分为三大部分。(一)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决策部署,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以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为根本,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抓手,以加快构建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主线,推动实现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全覆盖、要素全覆盖、区域全覆盖,着力提升智慧感知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形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全息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保障。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整体能力达到全国一流水平。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成,综合集成、测管联动、支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监测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围绕总体目标提出“四个一”的具体目标。即打造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构建数据信息“一平台”、实现监测能力“一体化”、形成监督管理“一套数”。(二)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主要任务。一是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提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监测、辐射环境监测6项重点任务。二是构建生态质量监测体系。提出创新现有生态监测业务和服务生态保护监管2项重点任务。三是健全污染源监测体系。提出固定源监测、移动源监测、农业面源监测和碳排放监测4项重点任务。四是加强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提出健全执法监测体系和建立应急监测预警体系2项重点任务。五是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出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强化监测质量监督管理、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自我约束和严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4项重点任务。六是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应用。提出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产品的应用与信息公开、深化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3项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在大气环境、水环境、海洋环境、生态遥感监测网络建设,移动源及VOCs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遥感卫星数据自动推送系统建设,监测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共梳理4大类重点项目。(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科技支撑和强化宣传引导5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三、主要特点《规划》主要有4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打造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全覆盖、要素全覆盖、区域全覆盖。涵盖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等领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等要素,城市和乡村。二是支撑PM2.5与O3协同控制监测体系。提出建设PM2.5与O3协同控制监测站和交通污染源监测站的任务,为摸清PM2.5和O3及其前体物浓度协同关系及区域传输规律,实现大气污染精准溯源常态化提供支撑。三是服务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和生态补偿。调整优化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满足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要求。针对建立全省县域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提出跨县界监测断面全覆盖。四是补齐海洋环境监测短板。提出配备海洋环境应急监测监视船舶和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综合保障基地的任务。加强陆海统筹监测,实施入海河流-入海口-海湾协同联动监测。在黄河口、青岛近岸海域探索开展海洋温室气体、海洋微塑料等专项监测。来源:监测处编辑:郝力耕
2022年1月24日
其他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编制背景生态环保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机制保障,推动创新发展,我省生态环保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竞争力明显增强,形成了较好的产业基础,生态环保产业已成为我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但与新发展阶段的产业定位相比,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需求相比,与“十四五”生态环保任务要求相比,我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还存在诸多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和健全完善。编制我省生态环保产业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为全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确定“路线图”“时间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2020年9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山东省贯彻落实的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出了要编制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二、主要内容《规划》共包括10章36节。第一章
2022年1月22日
其他

谱写美丽山东新篇章!山东出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8月2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解读《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丁绍敏主持。厅总工程师赵辉、综合与科技处处长林文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宋继宝指出,近日,《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科学谋划了重点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确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对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开启美丽山东建设新征程、绘就绿水青山齐鲁画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绘就绿水青山齐鲁画卷,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以做到六个坚持为基本原则,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深化改革创新。《规划》明确,到2025年,实现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规划》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大类23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10项。同时,在重点工作任务中还设置了50多项具体工作指标。《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10项重点任务。一是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发展壮大生态环保产业,加快推动绿色发展。二是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推进碳达峰进程。三是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协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四是强化三水(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加强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水生态环境。五是坚持陆海统筹,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六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保护。七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八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九是加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大环保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十是开展生态环保全民行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规划》系统谋划了150多项具体工作举措,设置了9个专栏,在结构调整、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等方面纳入33类、2100多个重点项目,投资总规模约3000亿元。从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引导、锻造生态环保铁军、加强调度评估6个方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规划》主要有5个特点:一是突出重大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将加快碳达峰进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单列一章;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二是突出源头治理。《规划》将“深化四减四增、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单列一章,明确了6项具体任务,通过开展新一轮的“四减四增”行动,加快推动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三是突出系统观念。《规划》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在环境治理体系方面提出要开展全民行动、构建大环保格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提出要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在水环境管理方面提出要强化三水统筹;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等。四是突出底线思维。《规划》从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五是突出改革创新。《规划》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法规制度、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发展壮大生态环保产业等方面设立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来源:宣教中心
2021年8月24日
其他

山东出台实施意见,严格“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为坚决遏制我省“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助推绿色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于7月19日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各市通过强化环评、排污许可及监管执法,对“两高”项目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切实加强我省“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实施意见》从加强源头宏观管控、严格环境准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强化监管执法、确保政策落地生效等五个部分,对“两高”项目提出具体管控要求。一、落实“三线一单”,强化规划环评约束。从“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两个方面提出了管控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两高”行业布局、“两高”项目落地的硬性约束。提出了“三线一单”平台数据成果智能化应用有关要求。明确钢铁、电解铝、炼化、焦化产业等产业转移地区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二是着力提升规划环评约束效能。要求各市指导督促相关涉“两高”行业开展规划环评,并严格规划环评审查,为促进“两高”行业合理有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指导推动烟台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做好碳排放纳入规划环评试点。二、严格环评审批,把好“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口。从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污染物削减替代和合理确定审批权限三个方面提出了准入要求。一是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我省实际,要求所有新、改、扩“两高”项目,必须坚决实行产能、煤炭、能源、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五个减量替代,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二是严格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相关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出让减排量的排污单位、做出落实承诺的地方政府)制定区域削减方案时,对相关替代源逐一现场核实;要求出具污染物总量确认文件部门,对相关替代源逐一现场核实;要求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在进行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时,对相关替代源逐一现场核实。三是合理确定审批权限。要求各市认真梳理所有“两高”项目以及乙烯、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项目的环评审批层级,科学评估审批能力,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调整上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梳理评估情况及意见建议报省生态环境厅。三、提升防控水平,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从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实施碳排放减量替代、推动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纳入环评体系三个方面提出了防控要求。一是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要求“两高”项目使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严格实施“两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推进“两高”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燃料使用,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自备锅炉。二是实施碳排放减量替代。制定发布我省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为“两高”项目审批提供遵循依据。三是推动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纳入环评体系。拟在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评试点,不断完善现有环评管理体系,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指导推动在济南市和青岛市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试点,在东营市试点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四、严格排污许可,强化“两高”项目监管执法。从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执法监管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要求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在“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过程中,全面核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区域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加强“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提交情况检查,督促做好台账记录等工作,发现问题依法从严查处。二是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执法监管。将“两高”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监管,加大对“两高”企业依证排污和环境信息依法公开等情况的检查力度,监督持证单位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各项要求。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五、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落地生效。从建立管理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建立管理台账。要求各市对“十三五”以来受理、审批环评文件及有关部门列入计划的“两高”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两高”项目生态环境管理台账。我省确定的“两高”项目范围在统计口径上与生态环境部基本保持一致,涵盖了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六个行业,同时又结合山东实际细化为16个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投资项目。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从环评文件技术复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排污许可证申领执行情况检查等方面提出监督检查要求。明确省生态环境厅对2021年以来新审批的“两高”项目逐一复核。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从“两高”企业、审批和监管人员、地方政府等不同层面提出了责任追究要求。来源:许可处、省环境评审中心编辑:孙鲁军
2021年7月20日
其他

学党史 悟思想︱百年党史天天读 生态文明日日讲(5月19日)

▲1950年5月19日,人民解放军解放舟山群岛。图为舟山军民举行庆祝解放大会。
2021年5月19日
其他

学史明初心 对标促督察

5月18日下午,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第七党支部、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党支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党支部一行15人,前往莱芜战役纪念馆、房干精神展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021年5月19日
其他

致敬青春|用初心使命为人民守护蓝天白云

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山东环保期待您的关注、支持和参与。
2021年5月19日
其他

#每日气质图#【16市环境空气AQI指数】2021年5月19日8时 ​

#每日气质图#【16市环境空气AQI指数】2021年5月19日8时
2021年5月19日
其他

聚焦一线|积极应对夏季臭氧污染——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加油站气体泄漏红外检测工作

进入夏季,臭氧污染形势逐渐严峻。加油站油气泄漏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物,这些挥发性有机物会在光化学反应下生成大量的臭氧污染,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2021年5月18日
其他

生态文明宣传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共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骑行活动

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山东环保期待您的关注、支持和参与。
2021年5月18日
其他

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德州市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山东环保期待您的关注、支持和参与。
2021年5月18日
其他

青岛:全国首个“绿色城市”试点绘出路线图

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正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倒逼下加速变革。今天,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的实施意见》,意味着青岛构建“绿色城市”有了路线图。
2021年5月18日
其他

韩正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会前,韩正先后来到大气光化学烟雾箱实验室、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听取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科研成果介绍,了解实验室总体情况,听取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成果展示汇报。
2021年5月18日
其他

生态文明宣传月|蓝天碧水保卫战成果如何?看这份报告怎么说

黄润秋说,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但要认识到生态环保任重道远,需要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2021年5月18日
其他

致敬青春|把人生的支点架在党旗下

去年,我们打赢了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9项约束性指标全面超额完成。这次胜利,是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光辉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是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万三千余名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的结果!
2021年5月18日
其他

学党史 悟思想︱百年党史天天读 生态文明日日讲(5月18日)

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2021年5月18日
其他

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2021年5月18日—26日)

500hPa受槽后西北气流控制,地面处于均压场,受偏南气流控制,风速增大,气温较高,太阳辐射较强。预计,半岛、鲁南沿海地区以优良为主,其他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03。
2021年5月18日
其他

李干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当前全省经济运行情况

5月17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当前全省经济运行情况,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2021年5月17日
其他

致敬青春|致敬巾帼英雄 传承红色基因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祁庆梅,在执法活动中常遇到围攻谩骂、恶意阻扰,2012年被关停取缔的小厂主蓄意报复,身受重伤,却在伤势还没有痊愈时就返回了挚爱的工作岗位,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
2021年5月17日
其他

水脉·命脉·国脉——总书记擘画新时代治水宏图

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山东环保期待您的关注、支持和参与。
2021年5月17日
其他

学党史 悟思想︱百年党史天天读 生态文明日日讲(5月17日)

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召开。十八届党中央共开展12轮巡视,巡视277个党组织,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到2019年9月,十九届党中央已开展4轮巡视。
2021年5月17日
其他

#每日气质图#【16市环境空气AQI指数】2021年5月17日8时

#每日气质图#【16市环境空气AQI指数】2021年5月17日8时
2021年5月17日
其他

坚持节水优先,精心做好“水”文章(大众日报)

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山东环保期待您的关注、支持和参与。
2021年5月17日
其他

致敬青春|我把青春献环保 一颗红心永向党

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山东环保期待您的关注、支持和参与。
2021年5月16日
其他

山东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

5月15日下午,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有关事项,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021年5月16日
其他

致敬青春|用坚守点亮青春

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山东环保期待您的关注、支持和参与。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