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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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爱“童”行,今天洛阳法院这样过!

亲爱的小朋友今天是你们的节日我们会用法律为你筑牢健康成长的屏障帮助你甄别成长路上的陷阱鲜艳的法徽、庄严的法袍永远都会是你坚强的依靠和庇荫的港湾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为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促进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洛阳法院陆续开展系列活动,为孩子们带来了一个有意义的儿童节。1洛阳中院法院开放日,迎来“小客人”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洛阳中院邀请洛龙区广利街小学40名学生及家长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官,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庄重,体验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家参观了网上自助立案服务区、人工立案窗口区,详细了解了法官处理纠纷的流程以及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感受智慧法院建设水平。随后,小朋友们来到少年法庭,法官通过分析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给学生及家长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我能试试法袍吗?”同学们走上审判席,做起“小法官”,敲响法槌,更直观立体地感受法院的威严。在心理帮扶中心,小朋友们立刻就被独特的设施和场景布置吸引,在暖色系的房间内愉快地玩耍着沙盘、手办,感受着法院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少审庭法官对同学们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让大家了解到洛阳中院少审庭长期坚持的“教育、感化、挽救”基本方针,以及未成年人“特殊、优先”的司法保护理念。此次“法院开放日”活动得到了学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参观法院、亲历庭审、聆听法官普法,不仅切实体会到了法律的权威性,更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让法治意识牢牢根植于心中。家长们也表示将会在孩子的成长中做好表率,引导小朋友在守法的基础上健康成长。2洛阳中院携手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洛阳中院环境资源庭走进汝阳县外国语小学,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活动颁奖仪式暨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小朋友们携手守护和谐绿色家园。活动现场,孩子们参与热情高涨,围绕“世界环境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我是环保小卫士”“保护地球家园”等内容,纷纷展示了自己的绘画和写作作品。法官们现场为获奖的小朋友进行颁奖,鼓励“环保小卫士们”自觉守护自然环境,共建清洁美好家园。随后,法官以生动诙谐的语言、结合身边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非法捕猎、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及后果,为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环保课,帮助孩子们从小树立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将环保的种子播撒在孩子们的心田。3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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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速执团队办案就是快!”丨「执」击一线

高效速执,跑出执行“加速度”“人民的好法官,感谢你们为百姓办事,你们辛苦了!”近日,洛阳市偃师区法院速执团队高效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避免其来回奔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沟通,用微信转账方式发放案款,收到钱的谢某惊叹法院的办案速度和那份司法为民的初心。自2022年3月7日偃师区法院执行局成立速执团队以来,面对案件数量剧增与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考验,速执团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团队力量,截止2022年5月31日,收案316件,结案230件,其中实际结案198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85余万元,平均结案用时19.88天。高效背后,速执团队有这些“秘籍”:力量配备到位抽调8名精干力量组成速执团队,其中7名成员均是精力充沛、干劲儿十足的“80”和“90”后,是执行局一线办案团队中人数最多、最为年轻的团队。执行路上青春力量十足,正义的脚步加速而至。精准打击到位速执团队自收到案件后,即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联系,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积极配合,只要申请执行人有线索提供,不论白天黑夜,快速出动,开启执行路上全程“绿灯”模式,实现精准打击。执行措施到位一旦找到被执行人且当场没有履行意愿的,即强制拘传至法院执行办案中心做询问调查,明确执行流程,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履行协议。标的虽小,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速执团队的使命就是快速执结这些案件。针对此类案件,洛阳法院加强执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建立速执团队,运用快查、快控、快执、快结的办案模式,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下一步,洛阳法院将在保持执行工作良性运行的情况下继续探索执行新机制,加快执结进度,提高执行各项指标,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来源:偃师区法院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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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起拍,3.6万人围观,最高成交价9.04万!来法院「捡漏」不?

精彩回顾洛阳中院党组召开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青年·风起洛法丨卢媛媛:人生万事须自为,跬步江山即辽阔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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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风起洛法丨卢媛媛:​人生万事须自为,跬步江山即辽阔

编者按风起洛阳,青春登场。在洛阳法院,有这样一群人,TA们法槌起落守护人间正道,临危不惧坚定保障民生,走村串巷力求定分止争。有激情、善创造、敢拼搏,TA们是洛阳法院里最踊跃向上的那朵浪花。他们的言行感染带动着周边的青年干警一起同心筑梦、砥砺奋进。今起,洛阳中院开设「青年·风起洛法」专栏,讲述奋战在司法一线、改革一线、攻坚一线、服务一线的青年干警们的成长奋斗故事,用青年人、身边事影响带动更多青年助力洛阳“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学习先进、舞动青春一起感受“青年力量”洛阳中院行政审判庭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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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党组召开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5月30日下午,洛阳中院党组召开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机制,为洛阳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新辉煌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中院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洛阳中院党组对开好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并作了充分准备。会前,中院党组扎实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面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视材料,制定整改措施,为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作了充分准备。会上,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升思想认识,打牢思想基础。曲海滨代表洛阳中院领导班子并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依次作个人检视剖析发言并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曲海滨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持续学习,增强本领。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坚决杜绝“懈怠”思想,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提升能力、锻造作风。全体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到一线照镜子、找差距、查不足,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贯彻群众路线,不断增强本领,在推进各项工作中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凝聚起洛阳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加强督查,整改到位。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归纳此次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思想问题、工作问题,针对查摆问题建立台账,围绕强化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定整改节点,落实整改责任,做到真改实改、应改尽改,真正改出思路、改出成效。要切实把整改工作常态化,尤其对涉及人民法庭、审判法庭、立案信访窗口等涉及群众较多的易发生安全隐患的地方,找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点,认真加以整改并彻底消除。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查摆出来的问题的重中之重,本着务实管用、治本治根的原则,认真梳理现有制度,坚持查漏补缺,完善制度体系,运用常态、长效的方法堵塞漏洞、治理源头、防患未然,下力气解决好制度缺位的问题。要充分重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相结合,有效实用、标本兼治,以优异司法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来源:洛阳中院政治部综合处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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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来了“小法官”!学校来了“新老师”!这一课,很实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为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洛阳法院用实际行动守护“少年的你”!西工区法院:中学生变身“小法官”“现在开庭......”西工法院第一审判庭内,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西工区法院青少年模拟法庭正式开庭。此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是一起校园故意伤害案。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等均由洛阳市实验中学初二年级学生担任。这是西工区法院为实验中学30余名师生准备的一堂法治体验课。他们身穿法袍,敲响法槌,在审判法庭当了一回“小法官”,学习庭审知识,切身感受司法的公正便利和法律的威严。有别于灌输式的普法,现场演示的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将法律知识与真实生活结合在一起,更加立体、直观地展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心智发育尚未完全的未成年人而言,模拟法庭活动更加充分地激发了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对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偃师区法院:与“法”同行,护航少年的“你”5月25日,偃师区法院携手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走进辖区多所中小学,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随机问答等形式,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实际案例,配合生动有趣的动画视频,寓教于乐,以案释法,让大家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接受法治熏陶,培植法治精神,做遵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近年来,洛阳法院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线下+线上等多种形式,围绕少年审判为青少年提供多元化、体验式的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帮助青少年形成遵纪守法的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以实际的行动打造少年审判的洛阳名片。来源:偃师区法院、西工区法院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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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接到骚扰电话,我该怎么办?丨有问·就答

首先,宣布一下本期内容由↓↓这位读者「冠名播出」感谢这位“喵桑”对「洛阳中院」的支持我们会为你送上精美礼品请及时关注官方私信老接到骚扰电话,怎么办?直接上方法↓↓↓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自身利益受侵犯怎么办?法官表示,相关权利人可以通过行政、民事、刑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在实体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在虚拟网络中发生的侵权行为,可以向互联网管理部门举报。向公安机关报案。个人信息被不法利用、遭遇诈骗的可以报警,通过公权力救济来惩戒犯罪、维护权利。向法院起诉,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其相关民事权利予以保护。1、如何避免私人生活安宁被侵扰首先,要防患于未然,相关行业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非必要情况下不得使用他人真实信息,即便使用,也应做好技术处理,避免对他人生活安宁造成侵扰。此外,个人也应提高保护意识,注意防范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使用。其次,若已经因为他人的非法行为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我们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私人生活安宁权利。2、法条链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想看「洛阳中院」发些什么样的推文呢?快快在评论区留言让我们把它做成推送吧!如果您的提议被官微采纳并且作为文稿推送我们会为您送上精美礼品(洛小法原创鼠标垫和帆布包↓↓↓)机会难得,快来留言综合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豫法阳光等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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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素能、精业务、强技能!直击洛阳法警考核现场!

根据省法院《关于组织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体能达标考核的通知》要求,日前,洛阳中院法警支队对全市两级法院34名拟首授、晋升警衔法警进行体能达标考核与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行动是青年最有效的磨砺洛阳法警正青春一起来看看考核现场▲考核进行时为确保本次考试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洛阳中院法警支队结合考试要求,专门制定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保障本次考试考核高效率、高质量完成。考核内容涉及法院日常警务保障的各个方面。往返跑、引体向上、俯卧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考核现场,全体参考干警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以规范的程序、标准的动作,顺利完成了所有考核项目,展现了洛阳法警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体能考场上挥洒汗水,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上,法警们则掀起阵阵头脑风暴。考场里,全体法警服从指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全神贯注,认真答题,用实际行动锻造“文武双全”的司法警察队伍。警员们纷纷表示,要从考试考核中找不足、补短板、强弱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守住警务安全底线。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将以本次考试、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警察队伍警务保障工作水平,着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警察铁军,切实为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来源:洛阳中院法警支队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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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两老人被骗8万元!这种诈骗手法曝光!千万别再上当了!丨洛法案例

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近年来打着养老名头的骗局层出不穷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我们一直在努力!近日,洛阳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一起进入今天的普法时间......基本案情2020年9月,郭某在其按摩店认识了被告人方某,方某以帮郭某办理养老退休金为由,骗取郭某人民币50000元,方某收到钱后并未帮郭某办理养老金。为掩盖事实真相,方某个人每月以养老金的形式给郭某转账,共计转款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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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闯卡不登记,还不服行政处罚?洛阳中院当庭宣判!

“现在宣读判决书,请全体起立!”5月25日下午16时,洛阳中院在严密部署、细致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通过河南网上庭审系统,顺利开庭审结一起行政拘留、罚款及行政复议案件,这也是洛阳两级法院在防疫期间网上开庭并当庭宣判的首例行政案件。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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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总数首次实现负增长!洛阳中院发布《2021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5月25日上午,洛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以下简称《审查报告》)。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大河报、东方今报、洛阳日报、洛阳网、廉政中国杂志社、人民法治杂志社等媒体出席发布会。会上,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中介绍了《审查报告》的有关内容,洛阳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洛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芃主持。该《审查报告》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履行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洛阳中院通过对2021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总结和认真梳理分析,立足审判视角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洛阳辉煌提供坚实保障。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睹《审查报告》中的精华吧(一)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情况(节选部分)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稳中有降。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249件,其中一审收案1711件,二审收案538件。案件总数相较2020年的2411件下降了6.72%,首次实现负增长。行政诉讼案件稳中有降,客观上反映法治洛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明显,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行政诉讼案件分布不均衡。从地域分布来看,诉高新区、洛龙区及辖区行政机关共705件,案件体量较大,占全市新收案件总数的33.86%,原高新区部分街道办及伊滨区个别镇涉众型案件多发,位居全市前列。从新收案件涉及的行政管理范围领域来看,案件主要集中在城乡建设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乡镇政府行政管理、公安行政管理等领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2021年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行政案件2089件,其中开庭131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77件,出庭率66.69%。其中市中院开庭审理一审、二审行政案件73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515件,出庭率约70%。老城、西工等县区不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高,还能做到“出庭又出声”,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二)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违反法定程序;二、未尽审慎审查义务;三、举证不规范或未举证;四、适用法律法规不当;五、履职担当意识不够。针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中,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意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责任,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推进洛阳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完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努力将发现的苗头问题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积极配合支持法院进行调解,把握调解时机和方式,做到能调尽调,共同做好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工作。三是进一步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评范围,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履行出庭应诉法定义务。健全司法与行政互动交流机制,形成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工作合力,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上下滑动查看躬身入局,主动担当作为!近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以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己任,实现了巡回审判全覆盖,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打造了一批工作亮点,体现了行政审判的价值与担当。洛阳中院将以发布《2021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为契机,不断提升工作格局,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审判质效,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着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推进法治洛阳建设,书写行政审判的绚丽篇章!来源:洛阳中院行政审判庭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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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不!多久都管!丨「执」击一线

“终本”并不意味着“结案”5月18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恢复执行案件。时隔五年,该案终于圆满执结,案结事了。基本案情2016年9月23日,程某(未成年)驾驶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造成王某死亡。经偃师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程某、杜某(程某之母)赔偿王某家属各项费用共计211123元。执行情况2017年6月2日,王某家属向偃师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程某和杜某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偃师区法院同日立案执行。经过全面调查、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无奈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虽然案件被“终本”,但执行法官始终不曾放弃对该案件的关注。在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保证财产不流失的同时,定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找财产线索,并且通过每次的“四官”下乡服务活动,向镇里和村里及时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是否具备履行能力。终本不终结!几年来,执行法官不断思索执行方式,多次沟通被执行人商议还款事宜。2022年5月18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所属村镇,邀请村干部以及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策。执行法官站在情、理、法以及当事人的角度,以不同的立场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最终,在执行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双方意见达成了一致,由程某一次性给付12万元,其他互不予追究。履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重新恢复了该案的执行程序,请求法院解除被执行人程某、杜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令。至此,这件历时五年、终本又恢复的执行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当!然!不!是!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隔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因此,“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相关链接(点击查看):权威解答!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还会“管”吗?执行,在任何人眼里都是“难啃的骨头”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您的案件我们一直记挂在心我们的执行干警一直在努力切实维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偃师区法院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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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1元起拍!实木家具、文玩玉石、高档红酒!真的全部1元起拍!

1元?1元!下面这些好货真的全部1元起拍!(刑)21-实木沙发⏰拍卖时间:2022年5月28日10:00💴起拍价格:1元扫码查看详细信息(刑)31-实木桌子⏰拍卖时间:2022年5月28日10:00💴起拍价格:1元扫码查看详细信息(刑)32-实木凳子⏰拍卖时间:2022年5月28日10:00💴起拍价格:1元扫码查看详细信息(刑)20-实木办公桌、凳子⏰拍卖时间:2022年5月28日10:00💴起拍价格:1元扫码查看详细信息(刑)6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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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膝下4个女儿,自己的赡养却成了大问题!法院解决了!

俗话说,养儿防老,但瀍河区的老人穆某却因儿女不愿赡养她而苦恼不已。近日,瀍河区法院就调解了这样一起赡养纠纷案,为老人解决了赡养难题。△调解员在和当事人沟通4个女儿,养老却成了大问题家住瀍河区的穆某,膝下有4个女儿,二女儿早年间到外地,至今杳无音信。考虑到穆某年事已高,大女儿、三女儿、四女儿三个姑娘便商量着每人一个月轮流到其身边进行照顾。本来和和睦睦,但四女儿在近半年时间未再对穆某尽赡养义务,沟通无效之下,穆某将四女儿起诉至瀍河区人民院希望能解决其赡养难题。△穆某和女儿们达成调解协议三个方案,帮助老人安度晚年为了快速解决纠纷,给老人一个安稳的居住环境,调解员将穆某及三个女儿约至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努力下,不愿赡养母亲的四女儿敞开了心扉。原来,四女儿对自己二姐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心存芥蒂,矛盾点集中在老人应该由三个女儿赡养还是四个女儿赡养的问题上。找到了症结所在,调解员迅速制定了调解计划,但因为找寻不到二女儿准确可靠的联系方式而失败。之后的调解方案又被大女儿和三女儿相继以年龄大、身体不好等理由拒绝。在两套调解方案相继被拒后,调解一时陷入僵局,老人穆某也是满脸忧愁,担心自己将居无定所。调解员认真分析后,又耐心组织老人和3个女儿进行沟通,拿出了第三套调解方案,经过调解员几轮调解、普法,母女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三姐妹每人每月出1000元抚养费,雇个保姆照顾穆某的生活,不足的费用由穆某工资补贴,穆某生病住院所需大额支出由三个女儿共同承担。随着我国老龄化现象的加重,赡养问题受到全社会的关注,赡养问题原本更应该依靠人类的良知、道德和伦理等进行约束和规范,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父母子女亲情所面临的打击和破坏有时是难以挽救和弥补的。而子女赡养父母既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尊老敬老仁之本,和谐社会孝当先,营造敬老爱老、互帮互助的氛围,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安养,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源:瀍河区法院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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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风起洛法丨李婉婉:追求卓越,奋斗为本

编者按风起洛阳,青春登场。在洛阳法院,有这样一群人,TA们法槌起落守护人间正道,临危不惧坚定保障民生,走村串巷力求定分止争。有激情、善创造、敢拼搏,TA们是洛阳法院里最踊跃向上的那朵浪花。他们的言行感染带动着周边的青年干警一起同心筑梦、砥砺奋进。今起,洛阳中院开设「青年·风起洛法」专栏,讲述奋战在司法一线、改革一线、攻坚一线、服务一线的青年干警们的成长奋斗故事,用青年人、身边事影响带动更多青年助力洛阳“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学习先进、舞动青春一起感受“青年力量”洛阳中院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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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拖欠怎么办?请这样维权!丨有问·就答

首先,宣布一下本期内容由↓↓这位读者「冠名播出」感谢这位“心雨”对「洛阳中院」的支持我们会为你送上精美礼品请及时关注官方私信被拖欠工资怎么维权?直接上方法↓↓↓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2、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仲裁庭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3、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目前,洛阳两级法院均对农民工开通有“绿色通道”,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用实际行动守护每一位农民工的血汗。想看「洛阳中院」发些什么样的推文呢?快快在评论区留言让我们把它做成推送吧!如果您的提议被官微采纳并且作为文稿推送我们会为您送上精美礼品(洛小法原创鼠标垫和帆布包↓↓↓)机会难得,快来留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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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不给老公零花钱违法?不经同意看对象手机竟然也违法?

21世纪,真心最珍贵七夕、情人节、520......都演变成了情侣秀恩爱的日子趁着还没下班洛小法赶紧发出这篇推文码住这堂《情人节法律必修课》get这些必考知识点血赚不亏!只要我愿意就能随便强吻、壁咚对象吗?当然...得看情况了但奉劝广大情侣们用此招一定要在合适的时机一但对象不愿意你就违法,甚至构成犯罪了!你以为那是霸道总裁的【撩】?事实上就是【性骚扰】·上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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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在楼道里囤垃圾、杂物,我该怎么办?丨问法·30秒

问:我的邻居在楼道里囤垃圾,我该怎么办?业主们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的自己权利。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小区住宅内部分业主不断捡拾收集废品的行为,即使是在自家住宅内,由于环境气味、蟑螂滋生等原因,也同样侵犯了邻居的合法权益。如果实在无法沟通的话,业主们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延伸阅读:楼道堆杂物引发火灾,退休老两口被判赔443万元!法官告诉你,这样多危险!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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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的人去世了,是「人死债消」还是「父债子偿」?丨洛法案例

老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借款人突然去世是“人死债消”还是“父债子偿”?近日,洛阳涧西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例判决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清偿其债务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起进入今天的普法时间......基本案情小梅(化名)是老王的侄女。两家人的关系本来很和睦,可因老王一场病发生了变化。2017年10月,老王突发疾病住院。后来,他向小梅借钱治病。当年11月底,小梅向老王银行卡转账2万元,老王向小梅出具借条一份,写明借款事实,并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2018年6月,老王以还房贷为由,再次向小梅借款2万元,并向她出具借条一份,写明借款事实,承诺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此后,老王一直未向小梅偿还借款。2020年10月,老王因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房产由老王的妻子张某、女儿小王继承。小梅认为叔叔借她的钱,应由张某和小王承担偿还责任。因双方协商未果,她将张某、小王起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偿还老王的借款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法院判决庭审中,被告张某和小王辩称,她们没有向原告借款,也没有给原告出具借条,原告出示的两张借条均是老王在相关时间给她出具的。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本案中,原告主张老王向其借款的事实,有原告提交的老王给其出具的借条、其给老王转账的记录及当事人陈述等作为证据,所以老王应当对借款承担还款责任,但借款金额应以原告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共计39990元。老王名下一套房产,是他与被告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王对该房产享有50%的份额,张某、小王作为老王的法定继承人,未明确放弃对老王上述遗产份额的继承,应视为接受继承,故她们应当对老王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小王在继承老王遗产的范围内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39990元。🔍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如果债务人因故离世,涉及遗产继承问题时,就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1、被继承人因故离世,生前举债,死后留有遗产,则继承人应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替被继承人还债,超过部分的债务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2、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不必替被继承人偿还债务。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借款人突然去世,欠款怎么办?面对这种困境出借人及借款人该如何防患于未然法官来支招!1.及时主张债权或按约履行债务。出借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按照约定的还款时间及时向借款人催讨借款,并尽可能留存催讨凭证,以免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由此丧失胜诉权。如知晓借款人死亡,应尽早持借条等债权凭证向借款人的继承人主张债权。如果借款人的遗产尚未分割,可以和其继承人协商先以遗产偿还债务、然后再行继承;如果其遗产已经被分割继承,可以要求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及时向法院起诉,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或扣押相应财产。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借款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如拖延还款,一旦出现出借人死亡的情况,并不意味着借款就不用归还,相反,如果已部分履行,也可能因缺乏证据而难以自证。所以在出借人怠于催讨时,借款人应主动履行;如暂时不能按约归还,也应向出借人说明事由,并获得相应展期。2.明确约定借款事项。涉及自然人的民间借贷,一定要出具借条等书面借款凭证,并在借条上写明借贷双方的姓名等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借款利息、还款时间和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等。最好有基层组织、亲属或双方共同的朋友等第三方予以见证,并在借条上签字确认,这样一旦日后发生争议,更有利于法院对事实的认定。3.保留出借及还款凭证。如今电子支付已被广泛应用,出借及还款应尽可能地选择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手段,使支付留痕、查找便利。借款人如通过现金还款的,应及时让出借人出具收条或通过短信、微信等电子信息确认收款事项。综合自洛阳晚报、涧西法院、山东高法等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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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就是我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丨有问·就答

首先,宣布一下本期内容由↓↓这位读者「冠名播出」感谢这位“甜心”对「洛阳中院」的支持我们会为你送上精美礼品请及时关注官方私信“夫妻共同财产”那些事问题1: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问题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0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2.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对于夫妻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在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也可以另行约定。问题3:男方婚前出资买房,为了结婚加了女方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男方婚前财产加上女方名字,实质上系男方赠予女方房产部分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加名字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该赠与行为经过变更房屋登记后已经完成,非满足特定条件经法定程序不可撤销。将来双方婚姻破裂,该房屋可以作为婚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相关链接(点击查看):最全!婚前、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差别大了!(附房产归属一览表)问题4:全款买3套房,婚后加了妻子名!离婚时要对半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案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并非一律平均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出资来源、双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共同生活等具体情况进行分割。问题5: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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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签名,假材料,打官司还想“忽悠”法院?罚的就是弄虚作假的你!

假签名、假材料打官司还想着“忽悠”法院有些人,把法律视为儿戏上演了一出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大戏!近日,新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进行处罚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因提交虚假代理材料严重妨害诉讼秩序的不诚信行为分别被罚1万元、2千元事件详情近日,新安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裴某与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过程中,被告提供一份付款委托书,称此付款委托书是由原告签名认同的,原告对付款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因此本案启动诉中鉴定程序。为使鉴定意见更为客观,因原告代理人向本院提交的委托代理材料中的授权委托书、鉴定申请书,均有原告本人签字,故将上述材料作为比对材料送交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原告述称其代理人上交的两份材料的签名,并非其本人签字。在质证过程中,经原告及其代理人再次共同确认,均称代理人上交的两份材料非原告本人签字。虚假诉讼!罚!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裴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严重违反应该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而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诉讼阶段对代原告签名行为予以认可,其行为本身就是“知法犯法”。两人在民事诉讼中存在虚假陈述、不诚信诉讼的行为,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三款的规定,决定:对裴某罚款2000元,对诉讼代理人张某罚款10000元。该案代理人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未提出复议,并按期缴纳了罚款。法官提醒诚实守信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在诉讼活动中,依法、诚信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是基本行为准则,更是法律的明确要求。当事人作虚假陈述不仅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扰乱审判秩序,增加诉讼成本,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动摇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损害法院公信力。对于虚假陈述等不诚信诉讼行为,洛阳法院会一如既往积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促使当事人守住诚信诉讼的底线,树立社会诚信风尚。小编在这里奉劝所有“动歪心思”的朋友:法庭之上,请诚信诉讼!来源:新安县法院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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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可逃!两地法院联手,异地扣押“老赖”车辆丨「执」击一线

奔赴外省强执行,披星戴月润民心“法官,我这有车辆的定位APP,我发现它现在河北省邢台市......”5月12日,申请人朱某向孟津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提供了被执行人线索。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孟津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张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朱某奥迪A4汽车一辆。之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朱某于2022年5月11日申请执行,当日诉讼服务中心即立案并移交执行局。在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敏锐地察觉到该案件情况紧急特殊,被执行人“失踪”已久,申请执行人的定位app目前面临缺电、系统即将停止运行等问题,这次错过再想找到被执行车辆无疑是大海捞针,尤其是现在处于疫情防控重要阶段,异地执行的难度直线上升,但执行干警决定“迎难而上”。在请示相关负责领导并分析研判邢台市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后,5月13日中午,孟津区人民法院两名执行干警与两名法警当即赶赴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进行异地执行。执行干警们到达当地后,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政策第一时间做好核酸检测,在确认无问题后又联系当地法院,由当地法院执行局干警协助前往执行现场,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查封扣押执行裁定书。面对还抱着“拒不履行”态度的张某,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严肃告知其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使张某主动将涉案车辆交付给执行干警,顺利交付于申请执行人张某。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三天。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一些人不那么自觉当遇到拒不还钱的「洛小法」教你怎么办!↓↓↓来源:孟津区法院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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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最新一批失信人员高清实名曝光!丨失信曝光台

最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快看看有你认识的人吗和他们打交道的时候要!注!意!了!▼宜阳县法院执行局公布2022年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如果您认识他们请劝他们履行义务!如果您有财产线索请拨打举报电话!您的一次关注,能增加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的机会!您的一次转发,将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来源:宜阳县法院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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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开讲授课!“学生”是......

近日洛阳多地法院相继开讲授课与以往不同的这次听讲的“学生”是法院全体干警一起来现场感受一下!👇👇👇为扎实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精准对接审判实践需求,提升法院干警理论研究能力和办案能力,创建学习型法院,宜阳县法院、老城区法院相继开展“法律大讲堂”、“大学堂”活动,由业务骨干法官分享办案心得体会,为全院干警授课。结合社会实际、综合办案实践经验,主讲人用丰富的办案经历分享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在法院干警之间掀起了一场“头脑风暴”,让干警们受益匪浅。下一步,洛阳两级法院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坚持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持续搭建干警学习交流平台,帮助全院干警“添营养”“快成长”,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来源:宜阳县法院、老城区法院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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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风起洛法丨张佳慧:因为热爱,所以选择

编者按风起洛阳,青春登场。在洛阳法院,有这样一群人,TA们法槌起落守护人间正道,临危不惧坚定保障民生,走村串巷力求定分止争。有激情、善创造、敢拼搏,TA们是洛阳法院里最踊跃向上的那朵浪花。他们的言行感染带动着周边的青年干警一起同心筑梦、砥砺奋进。今起,洛阳中院开设「青年·风起洛法」专栏,讲述奋战在司法一线、改革一线、攻坚一线、服务一线的青年干警们的成长奋斗故事,用青年人、身边事影响带动更多青年助力洛阳“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学习先进、舞动青春一起感受“青年力量”洛阳中院督察室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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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们下周发点啥?

我们决定由屏幕前的你决定下周发点啥下周发什么?你说了算!在评论区分享出你最感兴趣的法律问题。我们会从参与的留言中,选取关注度较高的法律问题,作为本周重要选题,同时邀请法官进行普法,解答大家的困惑。钱要不回来怎么办?离婚诉讼怎么打?如何申请执行?诉讼材料应该怎么准备?......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当然,不仅限于法律问题!你也可以提一些更加“活泼”的要求。比如:《法院俊男靓女单身欣赏图鉴》、《法院人下班业余爱好百科全书》、《法院流传的故事》.......只要要求不过火、不过分,我们都会尽量满足你。我们还为参与活动的小伙伴们准备了精美礼品△洛小法原创帆布包△洛小法原创鼠标垫想看「洛阳中院」发些什么样的推文呢?快快在评论区留言让我们把它做成推送吧!如果您的提议被官微采纳并且作为文稿推送我们会为您送上精美礼品机会难得,快来留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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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抚恤金应该按什么原则分配?丨洛法案例

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本是抚恤告慰,却引起了纠纷洛阳老城区的一家人就因抚恤金分配问题闹上法庭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起进入今天的普法时间......基本案情老城区的老杨与妻子王某育有子女三人:长女杨甲、次女杨乙、长子杨丙(三人均为化名)。长子杨丙于1990年病故。妻子王某于2002年病故。2019年,老杨病故,后社保部门发给其家属抚恤金78053.8元,该款项打入老杨的工资卡上,后由杨乙掌握。姐姐杨甲认为其享有父亲抚恤金的一半份额,但妹妹杨乙不向其支付,遂将妹妹杨乙起诉至老城区人民法院。妹妹杨乙辩称:父亲晚年逐渐患上多种疾病,生前最后十年一直和她共同生活,日常照料和住院都是她护理陪伴,她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因此,她应分得死亡抚恤金的70%,杨甲应分得30%。诉讼期间,第三人杨丙的妻子吕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抚恤金78053.8元的25%即19513.45元归吕某所有。吕某称,她与杨丙结婚后,育有一女小杨。杨丙去世后,她从精神上、生活上和物质上给予公婆极大的关心和照顾。作为儿媳,她在丈夫亡故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权分得涉案抚恤金。老人生前对抚恤金的分割也留有遗言:“给杨甲25%,杨乙50%,吕某25%。”对此,姐姐杨甲和妹妹杨乙有不同看法。杨甲辩称:抚恤金不是遗产,是有关单位发给死者直系亲属的生活慰问金和精神抚恤金,有资格分得父亲抚恤金的只有其父母、配偶、子女。父亲的父母、配偶、儿子已先于其去世,现只有女儿杨甲、杨乙有权参与分配。父母生前是她和杨乙轮流照顾,吕某作为儿媳没有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没有资格分割抚恤金。杨乙辩称:吕某称杨甲去世后,她对公婆的照顾言过其实,并没有尽主要赡养义务,没有资格分割抚恤金。法院判决法院审理查明,老杨去世后,其抚恤金78053.8元由杨乙领取。又查明:杨甲、杨乙均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老杨晚年患有多种疾病,自2016年起,杨乙与父亲共同生活,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杨丙亡故后,吕某有时回家看望公婆,在生活上给予了一定的照顾,并未对公公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2015年开始,吕某因家庭矛盾未再回家看望公公。2019年6月,老杨病重住院,经杨甲通知,吕某到医院参与照顾,直至老杨病故。在庭审中,杨乙提交了2019年7月老杨住院期间录音资料两份,证明老杨生前对其死后抚恤金予以处分,杨乙分50%,杨甲、吕某各分25%。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第三人吕某系死者老杨的丧偶儿媳,未对公婆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杨丙去世后,吕某对公婆的扶助不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不能视为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老杨对抚恤金的处理意见,法院不予确认和采用。原告杨甲、被告杨乙作为老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老杨的抚恤金应属二人共同所有,分配原则可以比照遗产继承,并根据与被继承人生活的紧密度、依赖度适当分配。考虑到被告杨乙在老杨生前最后患病几年中与其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酌情予以多分,应分得抚恤金78053.8元的55%即42929.59元,原告杨甲应分得抚恤金78053.8元的45%即35124.21元。🔍抚恤金根据与被继承人生活的紧密度、依赖度适当分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酌情予以多分。抚恤金系社保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参保人员死亡后给予其近亲属发放的具有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抚恤金不是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主体参照继承法关于顺序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老人的帮助具有长期性、经常性的,才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无论是生活上的照料,还是经济上的供养,必须是经常的、长期的,如果只是偶尔给几次钱、做几回饭、看望几次、提供有限的劳务帮助等,只能视为对老人有过帮助,不能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能由此取得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是否有抚恤金或者遗产。身为子女都应该给予老人生前温暖的陪伴。来源:洛阳晚报、老城区法院,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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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受伤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丨问法·30秒

问:发生车祸,作为受害人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般情况: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二、需要后续治疗的,还可以主张后续治疗费、出院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三、经鉴定够上伤残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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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应邀到洛阳理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作专题辅导报告

5月12日下午,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应邀到洛阳理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作专题辅导报告,会议由洛阳理工学院党委书记陈岩主持。曲海滨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高校管理法治化”为主题作辅导报告,从“全面实行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十一个坚持’的内涵和逻辑、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推动高校管理法治化”三个方面,围绕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严防违法犯罪、规范行政管理等具体内容,以案释法、以法说理,深入浅出地为在场领导干部讲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曲海滨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做法治中国的践行者、参与者、推动者,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依法办学、依法办事作为基本的领导与工作方法,推动形成办学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来源:洛阳中院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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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到孟津区调研指导工作

5月11日下午,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一行到孟津区麻屯镇调研指导工作,并与基层领导、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座谈会上,相关负责人汇报了孟津区及麻屯镇近期信访工作情况。曲海滨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全面查找问题和不足,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强化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高度认识和把握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细做实服务保障相关工作,努力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环境。二是坚持有解思维。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同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责任共担的联动处置格局。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要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搭建起干部群众的“连心桥”,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处理问题,要依法依规开展帮扶救助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推动信访事项在应有层级得到有效解决,树立信访问题在基层解决的工作导向。孟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党国岩,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云峰,孟津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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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远在美国!一场“跨国离婚案”在洛阳「云调解」...

精彩回顾全市首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成立再“曝”一批不还钱的“老赖”!附照片、家庭住址…丨失信曝光台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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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曝”一批不还钱的“老赖”!附照片、家庭住址…丨失信曝光台

最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快看看有你认识的人吗和他们打交道的时候要!注!意!了!▼宜阳县法院执行局公布2022年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洛宁县法院执行局公布2022年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如果您认识他们请劝他们履行义务!如果您有财产线索请拨打举报电话!您的一次关注,能增加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的机会!您的一次转发,将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来源:宜阳县法院、洛宁县法院文中“老赖”仅指代失信被执行人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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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成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防控、多元化解,5月9日上午,偃师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偃师区法院揭牌成立。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与偃师区委书记杨红忠共同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偃师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是洛阳市首家化解行政争议的组织和协调机构,对加强府院联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日常工作由区委政法委领导、法院主导、涉诉行政机关参与,受理以区各行政职能部门、镇政府和街道办为被告的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行政协议诉讼;土地、山林、矿藏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等行政争议;其他需要协调化解的行政争议。曲海滨强调,要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设立为重要契机,更加精准把握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以更高站位、更广思路、更实举措强化司法服务保障,展现司法担当作为。二要坚持党委领导。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积极争取政府和各行政机关等多方力量支持配合,构建纠纷化解合力,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解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重要作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四要勇于实践创新。要努力探索总结行政争议化解的新路径、新模式,及时总结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努力为全市、全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偃师经验”。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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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到偃师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5月9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到偃师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偃师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良,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云峰,偃师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等参加调研。在顾县法庭,曲海滨实地考察了栗明恩工作室和枫桥大妈特色调解室,详细了解了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案件办理情况,听取了工作汇报。曲海滨对顾县法庭创新多元解纷机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做法予以肯定。曲海滨强调,要整合调解资源,持续探索“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等特色做法,拓宽纠纷解决途径,更好服务群众、服务大局;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落实好“法官进村”等制度,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治理的作用;要结合辖区内企业较多的特点,深入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通过司法手段更加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在缑氏法庭,曲海滨实地查看了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详细询问了法庭干警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听取了工作汇报。曲海滨指出,要利用好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共享法庭”建设,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要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功能,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努力做到“审理一案、影响一片”;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综治+法庭”等多元矛盾化解纠纷机制,更好实现定分止争效果。在偃师区法院,曲海滨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与偃师区法院班子成员、干警代表进行座谈交流。曲海滨指出,近年来,偃师区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值得肯定。曲海滨强调,一要忠诚履职尽责。要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市域治理、基层治理,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制度、机制等方面建设,促进源头化解、综合治理。要提高执行力落实力,确保各项部署在偃师区法院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践行“两个维护”。二要强化能力作风。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主动倾听群众呼声,使各项工作更加顺应民意、更加符合实际。要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释法说理,发挥好司法权定分止争的作用,坚守公平正义。要坚持“严明政治纪律、严格履职尽责、严守纪律法规、严肃执纪问责”的主基调,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三要增强争先创优意识。要主动与先进地区对标对表,找准找实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院力量。座谈会后,曲海滨一行到城关法庭和首阳山法庭走访调研。来源:洛阳中院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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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发生车祸我应该承担责任吗?丨问法·30秒

问:借车给朋友,发生车祸我应该承担责任吗?可能需要。《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法条是关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相分离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这是因为在租赁、借用等情况下,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并非使用人,无法管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驾驶风险,无法控制车辆驾驶人的注意义务,但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其对发生交通事故仍可能存在过错。机动车是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交通工具,如无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碍于情面盲目出借。如确实需要出借,要尽到机动车适合于道路行驶的管理义务及使用人选任的注意义务。💡具体来说:负有管理义务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当确保出借的机动车适合行驶,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但疏于管理,放任机动车行驶,以至于该缺陷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或损害扩大的原因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延伸阅读:洛阳一男子借车给“好兄弟”,竟然赔了3万8,咋回事?丨法官说法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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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受表彰!

近日,洛阳市妇联对2021年度洛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洛阳市三八红旗手、洛阳市巾帼文明岗、洛阳市巾帼建功标兵以及洛阳市“最美家庭”进行表彰。洛阳法院这些单位和个人榜上有名!洛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洛法榜样常静然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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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辖区部分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决定

精彩回顾这个立夏,洛阳法院人很「火热」!紧急提醒!居家办公这些千万要注意!已有人被问责、处理!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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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前列!洛阳中院交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成绩单!

近年来,洛阳中院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主线,以源头治理和化解机制建设为抓手,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洛阳中院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到38.18%,同比提升60.96%,居全省前列。(一)强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在“治未病,防成诉”上下功夫主动靠前服务。将行政审判放在服务大局中去谋划,出台《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全市重大民生工程、重大专项行动等提供法律服务,强化源头治理。如,我市某汽车销售市场征迁系全市重点项目,产权关系复杂,征迁难度大,极易引发诉讼。项目启动前,我院主动与项目所在区政府沟通,联合举办法律风险研判会,释明征迁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研判法律风险,提出针对性建议。该项目征迁工作顺利完成,被征迁企业无一信访或诉讼,该区政府主要领导专程致信感谢,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源头排查化解。对在审理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涉众型诉讼的苗头,通过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提示函》及召开成诉风险研判会等形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将争议化解在苗头状态。如,我院在审理某区涉土地征收系列案时,发现原告拟提起数百起其他类型的案件,我们第一时间向该区发送《涉众诉讼风险提示函》并主动与该区对接召开成诉风险研判会。该区迅速成立化解专班,组织“四官”进社区逐人化解,避免了重大涉众型案件的发生。▲巡回审判发挥“庭审课堂”作用。将行政审判的法庭开到大山深处、田间地头、行政机关,实现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常态化,实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2021年,先后开展30余场巡回审判,5000余名各界群众参加旁听;组织15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庭审观摩,近千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以案学法”,提高了依法行政意识。(二)前置多元调解,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上出实招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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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立夏,洛阳法院人很「火热」!

立夏时节,万象更新洛阳多个县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洛阳法院人与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并肩作战,织密战“疫”防护网确保现场检测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哪里需要我们,我们就出现在哪里!“请大家遵守现场秩序。”"大家有序排队,保持1米间距”......一声声响亮的声音在宋村核酸检测点不断响起。5日一大清早,洛阳中院派驻宜阳县樊村镇宋村第一书记赵洪亮已经在核酸检测现场忙碌地工作着。同样忙碌在核酸检测一线的,还有洛阳中院法警支队的法警们。在得知社区人手紧缺的情况后,法警们脱下警服,迅速到岗,化身“大白”,支援疫情防控工作。洛阳法院人坚守在城市区各个核酸检测点,人员分流、秩序维护、宣传引导、扶老助弱、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助力核酸检测安全高效进行!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在全市的各个检测点,洛阳法院人“志愿红”的身影成为一道道靓丽的风景!抗击疫情,众志成城致敬所有奋战在一线坚守在一线的你!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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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居家办公这些千万要注意!已有人被问责、处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办公变得触手可及平常生活中也有越来越多人使用像“微信”这类的社交软件来处理日常工作不容忽视的是由微信办公导致的泄密风险呈现快速增加的趋势......一起走进今天的普法时间案例一紧急传达致泄密某市市委某部门为部署相关敏感工作,印发了涉密文件,并通知该市下属乡镇派人签字领取文件。某乡政府干部洪某到市委领取文件后,认为事件紧急,又正值深夜,于当晚将该文件拍照发送到乡政府微信群。群成员杨某看到后,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之后,该文件被数次转发到多个微信群和微博,造成泄密。案例二领导交办致泄密某县司法局从机要局领取4份涉密电报后,交给跟班学习的刘某。因当时为“十一”长假期间,单位放假,刘某便将4份文件报头拍照后发至司法局工作微信群,并请示局长何某如何处理,何某在群里说电报内容不是很清楚,让刘某把文件内容发到群里告知大家。随后刘某将文件内容全文拍照后上传至群中。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何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给予其他责任人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行政警告处分,对刘某作出延期转正处理。案例三汇报工作致泄密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擅自用手机对1份机密级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拍照,并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在外检查工作的领导。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撤销肖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办公室岗位;给予负责管理涉密文件的赵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监管责任的李某、秦某和邵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案例四误点误传泄密某广播电视台所属报社总编办工作人员陈某在接到台总编室的一份涉密文件后,为迅速将文件内容告知正在北京指挥“两会”报道的报社副总编牛某,用手机将通知拍成图片后准备通过微信发给牛某。陈某使用计算机登录微信发送图片,在操作时突然弹出一个微信群窗口,导致误将图片发到该微信群,并通过该群外泄。案件发生后,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受到辞退处理,报社总编办主任张某受到停职检查处理,总编室主任陈某受到停职反省处理,报社总编辑秦某受到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处理。保密提示上述泄密案件往往存在某种“客观因素”:待办公务紧急,无法当面交办或报告,技术失误乃至领导指示使用微信传送等,实际是当事人漠视保密法律法规,对发生泄密后果心存侥幸。上述案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七款“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微信等软件办公作为一种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本来无可厚非问题并不在于微信等软件本身导致泄密的真正原因还是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松懈对干部职工保密教育不够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淡漠原则上不提倡使用微信办公!机关、单位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把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到每一个人。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做到经常提醒,干部职工不仅要保证自己不使用微信传密,发现此类情况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原则上不提倡使用微信办公,因工作需要组建的工作群,交流内容应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禁止涉密人员使用微信办公。将涉密载体全过程管理与智能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消除涉密文件数字化的隐患。此外,除了不能在微信群里发布涉密信息,小编提醒各位公职人员,微信群里,这些问题同样要注意!1、不要在微信群里妄言;2、不要在微信群里散播黄赌毒、暴力恐怖、谣言诈骗等信息;3、不要在微信群里参加非法活动;4、警惕微信红包类“微腐败”。综合自人民网、中国普法、人民警察网等,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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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决定》制定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如下:一、《决定》制定的背景为统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我院于2003年12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该规定是基于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国情,在城乡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制定的。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以及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逐渐缩小,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面临着新情况、新形势。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在第三条“创新人口管理”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17年2月9日,公安部召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会议指出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日印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高院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统一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修改工作。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决定》。修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是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要求的重要举措。二、《决定》的主要内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本次修改是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聚焦赔偿标准城乡统一问题。修改共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第15条、第17条、第18条、第22条、第24条六个条文,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主要内容是: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将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区分城乡居民分别计算,而是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指标计算。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是对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日印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高院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各地法院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工作,采用了不同的做法,主要有统一到城镇居民标准和统一到全体居民标准两种做法。总体上,全体居民标准高于农村居民标准,但低于城镇居民标准。根据2021年上半年统计的情况,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试点工作中采用了统一到城镇居民标准的做法。2021年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法院扩大试点范围,并将赔偿标准统一到城镇居民标准上来。据各地报告的情况看,试点工作运行平稳,总体上效果较好。第二,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能够更为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利益。尤其是受害者为农村居民的,赔偿数额将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试点过程中,也有地方采用全体居民标准计算。但考虑到如果统一采用全体居民标准,则可能会降低城镇居民受害者现有的赔偿额度。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能够兼顾城镇居民受害者和农村居民受害者的整体情况,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第三,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与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相符。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当前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了63.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4.21个百分点。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可以预见城镇人口的占比将来会进一步提高。统一为城镇居民标准,符合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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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真的很建议来当法官呢!

有人说他们离日常生活的我们太遥远有人说他们的工作让人感觉敬而远之还有人说他们远离人间烟火,不接地气......今天就带你知道什么是人民法官一起来听听法官们的“内心吐槽”立案法官——车轱辘话的“受害者”民事法官——敲槌的快乐刑事法官——正道的光!执行法官——永远在路上......行政法官——“民与官”的平衡者知产法官——专业知识绝绝子少审法官——这个法官不太冷破产法官——负责上亿的大项目审监法官——法官中的法官其实,法院里不止有审判台上的法官,也有无数的法官助理、行政人员、法警、书记员在不断努力,他们都和法官一样在用心血和汗水,追逐着心中的那份法治信仰,都在默默为人民群众守护着公平正义。这就是我们,人民法院干警!致敬每一位坚守岗位、辛勤工作的法院干警,感谢你们!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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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日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方案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精彩回顾知识产权,造就创新领跑者!青年·风起洛法丨任晓敏:保持热爱,奔赴山海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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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风起洛法丨任晓敏:保持热爱,奔赴山海

编者按风起洛阳,青春登场。在洛阳法院,有这样一群人,TA们法槌起落守护人间正道,临危不惧坚定保障民生,走村串巷力求定分止争。有激情、善创造、敢拼搏,TA们是洛阳法院里最踊跃向上的那朵浪花。他们的言行感染带动着周边的青年干警一起同心筑梦、砥砺奋进。今起,洛阳中院开设「青年·风起洛法」专栏,讲述奋战在司法一线、改革一线、攻坚一线、服务一线的青年干警们的成长奋斗故事,用青年人、身边事影响带动更多青年助力洛阳“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学习先进、舞动青春一起感受“青年力量”洛阳中院行政庭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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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批不下来,买房时的首付款能退吗?丨问法·30秒

精彩回顾曲海滨、吴志军到宜阳县、涧西区调研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洛阳两案例入选!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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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网络安全暨信息化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各基层法院之间工作交流,确保第二季度全市两级法院信息化工作得到整体提升,4月21日上午,洛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网络安全暨信息化工作会议,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信息办全体人员、各基层人民法院主管信息化工作的院领导和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周强院长在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2021年度全市信息化工作考核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网上办公办案情况,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进行了全面查摆,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目标任务,并对《洛阳市基层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解读说明。会上,老城区法院、瀍河区法院、伊川县法院分享了相关工作经验,高新区法院、栾川县法院、孟津区法院作表态发言。刘云峰对全市法院第二季度信息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会议强调,在智慧法院建设的大背景下,信息化工作是带动整体工作的切入点,推进法院信息化工作也是对干警提升能力作风、展现精神风貌的一种检验,要严格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智慧法院建设的要求,争做时代发展的适应者,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思想上、管理上、应用上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要坚持目标导向,各院院领导要带头应用、深入研究分析,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完成第二季度目标任务。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做好安全防护、日常巡察等工作,确保法院专网和信息绝对安全。全市法院要以此为契机,提振信心,整体提升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水平,为全市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狠抓落实,强化应用,对各项通报指标认真研判分析;要强化管理、务求实效,通过建章立制,用好绩效考核、考评通报、奖优罚劣等手段,调动干警积极性,合力推动全市智慧法院建设再上新台阶。来源:洛阳中院信息办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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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洛阳两案例入选!

4月19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并发布2021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商事暨涉企典型案例。洛阳中院审理的两起案件入选其中。01李某某、洛阳九创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田某某、洛阳沐阳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圣华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售后回租型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认定及违约责任承担一、基本案情2015年2月4日,九创公司与圣华元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回租)》,约定圣华元公司购买九创公司的两台机器设备。2015年2月4日,九创公司与圣华元公司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圣华元公司将两台设备出租给九创公司,约定每月固定租金,并约定了咨询服务费等费用。2015年2月4日圣华元公司与九创公司签订《买卖预约合同》,约定融资租赁合同租期届满后,圣华元公司同意将租赁物转让于九创公司,九创公司同意购买租赁物,总购买价款为0元。2015年2月4日田某某、王某某、沐阳公司向圣华元公司出具《保证书》,愿意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后圣华元公司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李某某。九创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宣告破产。2017年12月12日,圣华元公司向九创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取回涉案设备,九创公司破产管理人认为《融资租赁合同》实质为民间借贷合同,未认可圣华元公司的申请。李某某以九创公司欠付租金为由起诉要求返还租赁设备并支付违约金。二、裁判结果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2018)豫03民初198号民事判决:一、解除圣华元公司与九创公司于2015年2月4日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二、李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九创公司申报返还款项债权2919850元;三、李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九创公司申报违约金债权1057848元;四、待九创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原告李某某未实现部分债权,由田某某、王某某、沐阳公司对李某某未实现部分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李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李某某、九创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5日作出(2020)豫民终437号民事判决:一、撤销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2018)民初198号民事判决;二、李某某与九创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协议作价或委托评估拍卖、变卖案涉租赁物(2015年2月4日《买卖合同(回租)》附表所列两台机器设备)所得价款抵偿2365850元债务,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可就未获偿部分申报债权,或就未获偿的债权由田某某、王某某、沐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田某某、王某某、沐阳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就其实际清偿部分有权向九创公司追偿;若所得价款超过2365850元,则超过部分归九创公司所有;三、驳回李某某的其他上诉请求;四、驳回九创公司的上诉请求。三、裁判理由生效判决认为:一、双方系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合同关系,而非借贷关系。租赁物的真实确定性及价值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因素。本案租赁设备真实存在,租赁物转让价值低于实际价值并不影响租赁物担保租金债权功能的实现。本案合同中约定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及利息,并约定有服务费、手续费等费用,符合融资租赁合同租金计算方式的特征。双方《买卖预约合同》约定的0元回购价格表明双方的合同目的是用租赁物所有权担保债权的实现,符合融资租赁合同系非典型性担保的特征。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没有实际转移交付是售后回租方式下的交易惯例,不能以租赁标的物没有实际转移交付而否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综上,双方系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原审判决按照民间借贷关系认定的债权数额不当,二审予以纠正。二、关于李某某请求判令九创公司返还案涉两台设备的问题。九创公司存在欠付租金的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本案两台设备实际购买价格与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差距较大,且诉讼中双方对设备目前的价值仍争议较大,实际价值不明,九创公司目前已经进入破产重整阶段,两台机器设备属于主要的生产设备,李某某要求取回设备可能会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二审认为,李某某公司应先就案涉租赁物与九创公司协议作价或将租赁设备委托评估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抵偿所欠租金债务;若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可就未获偿部分申报债权,或就未获偿的债权由担保人继续清偿。若所得价款超过所欠租金,超过部分价款归九创公司所有。四、典型意义融资租赁因其所具有独特的融资和融物的双重属性,成为与实体经济联系最为密切的融资担保交易形式,在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融资租赁涉及买卖、租赁、借贷、担保等多重法律关系,尤其是售后回租型的融资租赁,其权利义务关系与借款担保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本案例通过正确区分融资租赁与借贷法律关系,对中小企业售后回租融资方式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保护了这种新型担保模式。对于出租人主张对案涉设备的取回权,考虑到承租企业已进入破产重整及租赁物为其主要生产设备的现实情况,未支持出租人的取回权,而是灵活采取了要求出租人与承租企业双方对租赁物协议作价的责任承担方式,保障了企业在破产重整阶段利用案涉设备进行正常生产,促进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助力企业改革重整脱困。0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贸分公司及新安县腾飞陶粒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纠纷案——基础交易合同最终未履行、将有的应收账款未实际产生情况下保理合同性质及责任承担一、基本案情2013年6月1日,腾飞公司签发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通知工贸分公司,腾飞公司将自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其对工贸分公司发货产生的应收账款全部转让给建行洛阳分行,工贸分公司加盖了印章。建行洛阳分行收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后,于2013年6月17日与腾飞公司签订了《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约定为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建行洛阳分行为腾飞公司核定的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额度期限自2013年6月17日至2014年6月8日。合同签订后,腾飞公司向建行洛阳分行提交了签订日期分别为2013年6月5日、2014年1月5日《工业品买卖合同》以及增值税发票、发货通知单和承运协议、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和应收账款转让确认清单。上述证据显示腾飞公司先后向工贸分公司供货13816000元、14784000元。建行洛阳分行核对后,分别于2013年12月11日、2014年2月8日向腾飞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965万元、1000万元。截至2016年2月23日,腾飞公司尚有保理预付款本金1965万元未清偿。经法院委托鉴定,鉴定结论是:2013年6月1日之后至2014年12月31日腾飞公司未再向工贸分公司发送陶粒砂货物及未产生新的应付账款。二、裁判结果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作出(2018)豫03民初450号民事判决:一、腾飞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建行洛阳分行偿还保理预付款本金1965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约定自2014年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二、任某某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腾飞公司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清偿后,有权向腾飞公司追偿;三、沈某某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腾飞公司承担的债务在其与任某某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清偿后,有权向腾飞公司追偿;四、驳回建行洛阳分行其他诉讼请求。建行洛阳分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6日作出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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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海滨、吴志军到宜阳县、涧西区调研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

4月1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先后到宜阳县、涧西区调研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市政协副主席、宜阳县委书记张汉智,涧西区委书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牛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樊立兵,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云峰,宜阳县、涧西区公检法司负责人等参加调研。曲海滨、吴志军一行在宜阳县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实地查看了宜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县检察院和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地,并为县法院刑事速裁法庭、县检察院和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在涧西区检察院实地察看了检察公开听证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公室等地,认真听取了检察听证、未检及司法社工等工作情况介绍。调研组一行分别在宜阳县、涧西区召开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宜阳县、涧西区公检法司相关负责人汇报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与会同志就案件证据指引、社区调查前置、速裁程序率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同时就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曲海滨、吴志军认真听取大家发言,积极参与交流探讨,并就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吴志军对宜阳县、涧西区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案件质效、统一执法思想、推动社会治理的有效举措,对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群众执法满意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二要注重规范工作流程。要认真梳理繁简分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精力研究解决,特别是对部分案件繁简分流标准、速裁程序适用率等问题加强协商研判,建立起各方认可的覆盖全流程的规章制度,真正实现案件规范化办理。三要切实凝聚工作合力。公检法司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促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四要注重经验总结提炼。要增强总结意识,对一定时期内的经验方法、问题不足及时汇总分析,真正把更多经过实践检验的真招实招转化为全市可供借鉴的行动指南,为全市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宜阳模式”“涧西模式”。五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赋予办案人员更大权力,要时刻紧绷廉政弦,认真排查梳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机制,确保权力不滥用、用权受监督,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繁简分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曲海滨指出,一要坚持历史性思维,明确开展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重要意义。中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政法机关需要通过繁简分流改革,更好为高质量发展服务、为市域社会治理服务。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繁简分流工作的重要指示,做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强的历史使命感推动繁简分流改革落地,真正实现“捕人少、质量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二要坚持政治性思维,始终确保繁简分流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开展。要自觉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地方党委、政法委报告;要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真正做到监督常态化、监督及时化、监督嵌入化,保障审判工作的公开化透明。三要坚持系统性思维,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公检法司要共同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模式,实现案件的全流程协同联动,既要做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又要相互制约,真正实现协作高效、办案规范、量刑均衡的目标。四要坚持创新性思维,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有益做法。要以“一体化”办案中心为平台,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及大数据运用,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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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批“老赖”名单曝光!附照片、家庭住址…丨失信曝光台

最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快看看有你认识的人吗和他们打交道的时候要!注!意!了!▼偃师区法院执行局公布2022年新一批1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如果您认识他们请劝他们履行义务!如果您有财产线索请拨打举报电话!您的一次关注,能增加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的机会!您的一次转发,将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来源:偃师区法院文中“老赖”仅指代失信被执行人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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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执行法官难?反映财产线索难?我们在“窗口”等您!丨「执」击一线

“你是否有这些疑问?”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执行法官?我的案件执行到什么阶段?我的钱什么时候能到位?见不到面?看这里!执行工作不能“坐堂办案”,要把生效法律文书上的权利变成申请执行人的“真金白银”,执行干警需要经常外出办案,办理查封扣押、司法拘留、查看现场等机动性较强的工作,所以,他们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因此,请大家对执行法官多一点点包容,给予一定的理解哦。其实,当事人见不到执行法官焦虑,执行法官见不到当事人,案件无法有效推进,也很焦虑。如何解决“欲见而不得”的问题呢?来看老城区人民法院的做法↓↓↓为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提高执行效率,规范执行行为,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快更好地实现申请执行人权益,近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初次接待窗口、执行卷宗管理中心正式运行并投入使用,终本、终结案件管理团队组建完成并开始履职。此举是洛阳法院启动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探索执行工作无纸化运行的又一次有益尝试。设立执行初次接待窗口“中,真中,我这执行案件刚立上,法院就安排人接待我,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现场给对方打电话告知要履行义务,并对我进行告知提醒。”4月13日上午,来法院申请执行立案的刘先生说。为更好地满足申请执行人的需求,老城区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执行初次接待窗口,申请人来到大厅后,其相关材料将被立即移送至执行初次接待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并结合初次接待谈话笔录,就执行立案信息、送达方式、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情况等内容进行登记,同时将初次接待材料随卷移送。案件转交执行法官后,法官可以通过笔录及相关材料尽快了解到案件关键信息,统筹安排下一步执行方案。执行初次接待窗口的设立,加速执行案件前期相关信息的了解、掌握以及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有利于执行法官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实质性工作环节,实现司法服务更加便捷,执行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成立执行卷宗管理中心“今天,执行卷宗管理中心正式成立!请大家务必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创新改进执行模式,提高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该院负责人如是说。为完善执行案件管理,建立以“电子化卷宗材料”为核心的执行案件流转模式,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老城区法院高度重视电子卷宗管理工作,抽调2名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并配备高速扫描仪、打印装订等设备,确保执行卷宗管理电子化、规范化。执行卷宗管理中心的成立,实现了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流程案卷材料的集约化管理,电子卷宗随案实时生成,有利于各环节执行干警通过执行办案系统查阅案件信息,相互配合高效完成执行工作。同时,通过对案件关键节点全流程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对执行案件在规定时间内是否完成网络查控、车辆查询与查封等关键节点进行实时监控和通报,有效防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甚至可以遏制执行腐败问题发生。组建终本、终结案件管理团队“由我来负责此项工作,也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我一定高质高效完成任务!”执行法官这样说道。为进一步加快终本案件的良性运转,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老城区人民法院经过调研,在认真学习外地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组建“终本、终结案件管理团队”,由资深执行法官对终本案件恢复审查及执行、终结案件后续工作办理、已调离执行岗位干警所承办案件善后工作统一调度。随着“终本、终结案件管理团队”的成立,终本案件将依托信息化手段进行集中、动态管理,有益于确保当事人案件终本、终结后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办,在执行恢复案件质效显著提升的基础上,对广大当事人胜诉权益进行更全面、更有效、更稳妥的维护,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使首次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卸下历史包袱、腾出时间集中办理案件,提高首执案件执行质效,形成执行合力,共克执行难题。执行,在任何人眼里都是“难啃的骨头”如果您的案件正在执行请您放心,也请多一点耐心执行不易您的案件我们一直记挂在心我们的执行干警一直在努力切实维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大河报》、老城区法院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