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路面惊现"扎心"标志线 它想让你做件"暖心"的事
你注意到了吗?
大连路面上正在施划这种标线
这就是正在施划中的
大连礼让斑马线标志线
有没有种万箭穿心的感觉?
学名叫做
纵向减速标线
提示你
前方有人流密集的人行横道
请提前减速
原理就是
当你在这种标线中行驶
如果车速很快的话
视觉就会产生不适
不得不减慢速度
当然 没有这种标线
遇到人行横道也要减速礼让
“扎心”的线
让你做“暖心”的事
停下来
礼让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吧
礼让“斑马线”,看似简单的一件事,不仅反映了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也是一个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
机动车、行人通行“斑马线”应该怎么走?又按照什么样的通行权呢?《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正确走斑马线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当车辆行经人行横道,行人步入斑马线时,最靠近行人车道内的车辆必须礼让行人;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形横道
当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当车辆驶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窄路,行人步入斑马线时,车辆必须停车让行。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当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及时避让。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当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人走斑马线还未穿过绿化带时,紧贴绿化带车道的车辆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走斑马线已穿过绿化带时,所有车道的车辆都必须停车让行。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在行经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叉路口左转车辆
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轿车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机动车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
对机动车通行权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机动车在通过路口、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让行。如果遇到人行横道上有行人正在通行,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对信号灯路口机动车通行权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信号路口,右转机动车不应妨碍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行人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
对行人通行权规定如下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对信号灯路口行人通行权规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在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并应遵守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时的通行规则。
在不同“斑马线”的设置场景
和不同的行人通行情形下
通行规则也有所不同
路段“斑马线”场景
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斑马线”
行人:人行横道或人行过街设施是行人过街的通行通道,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安全通行空间。因此,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机动车:在任何时候经过路口或路段的人行横道时,都应该减速行驶,即使人行横道上没有行人在通行。
当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行时,机动车需要根据行人的通行状态来判定是否可以通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情形一: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当机动车遇到行人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1、2车道的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权发生冲突,机动车应停车让行,如下图所示:
情形二:行人已经离开“冲突区”
如果行人已经通过与机动车通行权的冲突区域,如下图所示,从交通安全的角度来说,1、2车道机动车的通行对行人没有妨碍,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机动车可以通过人行横道;而3、4车道的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斑马线”
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并按照人行横道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当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行人可通行;当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时,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应加速通过,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不应再进入。
机动车:应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并且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当机动车信号灯绿灯亮,如果遇人行横道上有行人未通过道路时,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机动车和行人都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情形一:机动车右转时
当路口未设置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3、6车道的右转机动车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如果路口设置有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还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情形二:机动车左转时
当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绿灯亮,1车道左转机动车遇相交方向的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行时,应停车让行,如下图所示。
情形三:行人未完全通过“斑马线”时
当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时,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应加速通过,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不应再进入。
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行人:通过路口时应走人行横道,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机动车: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注意瞭望,减速行驶;如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需要停车让行的情形与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相同。
斑马线
也是生命线
文明礼让斑马线
让出一份安全
让出一份文明
做合格的驾驶员
(综合:空中之眼、出行大连)
(“新闻大连”整理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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