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鼓励大连市民举报飙车行为

2017-12-26 新闻大连

为推动文明交通新秩序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生活环境,针对白天和夜间一些飙车、飙声、改装车辆给市民群众带来的生活影响和给交通管理带来的安全隐患,即日起,大连交警部门将设立有奖举报,面向社会搭建此类车辆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并进行高压查处严厉打击。

交警部门这样做:

布控警力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

启动查缉布控系统进行视频监控跟踪;

同时联合刑警、网警、蓝鲨等相关警种进行强势查处;

全市各检测站在检车中发现此类车辆立即扣留;

对市民群众举报的相关车辆,交警部门将在第一时间临场处置,并将其车牌号录入非法改装车辆数据库,作为“黑名单”车辆处理。

市民可对下列违法行为

进行举报

●在道路上有组织和规模化竞速、飘移的机动车;


●行驶过程中故意轰踩油门制造噪音的“炸街”、“飙声”机动车;


●上道行驶的拼装机动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

发现并举报

●行车记录仪跟踪记录的;


●正在市内道路上行驶的;


●静态停止在具体位置的。

最高奖励500元!

举报时要提供相关车辆的车牌号、停放位置、正在哪条路街行驶或驾驶人有关信息。交警部门将对有功举报人员给予200元至500元的奖励。

举报方式

①将24小时开通市民群众举报电话


0411-86766810

15724511198


②可将举报内容发至“大连交警”微信公众号“大连交警-警民互动-交通违法举报”平台。举报人必须实名制并留有本人联系方式。

交警部门表示

对飙车、飙声、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必须严之又严一查到底,做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和市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交警提醒

◎匿名举报、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冒名顶替和举报事实不清的不予奖励;


◎同一违法线索由两个(含)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对同一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


◎对举报的违法行为已经被交警部门查处的不予奖励;


◎举报人如利用举报进行敲诈、勒索的将负法律责任。


大家此刻都在看这些↓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