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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首例!老人181767.32元遗产无人认领,被收归国有!
如今失独老人
孤寡老人为数不少
他们一旦过世
遗产该怎么办呢?
8月22日
大连市首例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在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适用特别程序开庭审理
法院当庭宣判
181767.32元无主财产
收归国有
大连一老人遗产无人认领
1932年出生的徐占武老人是沙河口区春柳街道办事处刘家桥社区居民,老人离婚又无儿无女,一直住在集体宿舍。自2003年4月起,老人随着年事已高行动有所不便,刘家桥社区一直派人照顾、看护这位孤独老人。社区工作人员还多次寻找和联系老人亲属,但没有结果。
2016年8月老人因病去世,享年84岁。街道退管站为老人办理完丧葬事,在处理其后事时,发现老人还有18万多元银行存款。
这笔钱应该如何处理?
社区专门请教了公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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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社区到所在地
沙河口区法院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后
决定适用特别程序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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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前,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1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布无主财产认领公告,申请人刘家桥社区支付了公告费303元。
△2017年8月21日的《人民法院报》
刊登的“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在公告期限一年内
无人认领案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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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2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沙河口区春柳街道刘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本案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案涉财产为无主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占武的遗产181767.32元扣除303元公告费,余款181464.32元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综合:大连晚报、新商报
编辑:“新闻大连”曲茜
美编:“新闻大连”孔德成
责编:“新闻大连”张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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