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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补充通知来了!

新闻大连 2020-02-24

2020年2月10日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在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

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补充通知

各区(先导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全市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5号)》要求,确保《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零售药店 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通知》(大市监网传〔2020〕8 号)落实到位,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的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包含但不限于含有可待因、麻黄碱、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这十种成分的化学药品,及具有相关功能主治的中成药。


二、防控疫情期间,零售连锁企业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并加强巡店检查,确保政令落实到位。


三、各药品批发企业要关注上述药品使用情况的变化,全力保证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的供应。


四、各区(先导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一律按上限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公示、曝光。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0日


“新闻大连”综合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婧琦

美编:孔德成

主编:张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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