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大连市无证幼儿园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2020年年底前,各地要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区切实做好无证园治理工作,现将《大连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治理任务
01
准入一批
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的
无证幼儿园
对符合办园标准的无证幼儿园,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审批,颁发办园许可证。
02
整改一批
无重大安全卫生隐患
但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
对园舍建设、保教设施配备、安全设施、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但经过整改可以达到办园标准的无证幼儿园,要限期进行整改,凡是通过整改达到标准的,按程序对其进行审批,颁发办园许可证。
03
取缔一批
缺乏基本办园条件
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的
无证幼儿园
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农村民居,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办园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治理步骤
01
摸底排查阶段
(2020年5月末前)
各地要按照《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辽教发〔2011〕5号)明确的办园条件标准,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核查和分类处理,确定拟准入、整改和取缔对象名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进度表。
02
分类治理阶段
(2020年6—10月)
对在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证幼儿园,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予以妥善治理。
治理过程中,教育部门要主动联合发改、公安、消防、卫健、市场监管、城管、乡镇(街道)政府等单位和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对无证园在收费、园舍消防安全、食品经营、卫生防疫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执法。
03
总结建制阶段
(2020年11月末前)
各地区要积极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无证幼儿园早期发现、早期干预等监控机制和联合执法、政策引导等整治机制,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
“新闻大连”综合大观新闻 大连市教育局
编辑: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张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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