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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各大医院发布重要通知!

新闻大连 2020-12-30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势及相关要求,为保护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安康,为强化落实防止扩散及阻断传播的防控策略,取得这场“战疫”的最终胜利,结合有关规定及大医一院现状,现对医院门、急诊及住院的诊疗工作进行调整,请前来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知晓,理解配合。具体通知如下:


一、12月23日起暂停以下门诊及有创检查:呼吸内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健康管理中心、泉涌院区门诊、特聘专家诊、门诊支气管镜及门诊肺功能检查。


二、金普院区继续暂停门诊(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除急危重症患者收治及手术外,暂停非急诊或非必须住院患者的收治。


三、位于长春路院区的发热门诊及长春路院区、联合路院区、金普院区的急诊24小时开诊(包括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


四、门诊仍实行全预约制,现场不挂号,不加号,确保一人一诊一室;就诊患者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出示预约凭证、辽事通健康码及国务院行程卡,根据预约时段提前30分钟经预检分诊进入门诊;请患者及家属务必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并配合体温检测。


五、所有发热、金普新区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大医一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及家属,需经发热门诊排查,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就诊。


六、所有办理住院的患者及陪护均需持两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患者还需持48小时内的胸部CT检查报告。发热、金普新区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的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急危重症患者(需紧急抢救患者除外),在发热门诊完善上述两次核酸检测及胸部CT后可办理入院。


七、行门诊胃肠镜、门诊膀胱镜等门诊有创检查和治疗的非金普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金普新区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即日起停止上述门诊有创检查及治疗。


八、患者的换药、置管等操作均在门诊完成。


九、如需急诊输液,患者及陪护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十、为了患者及家属的安全,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请不要离开医院,如不按规定自行离开医院的患者,将被视为出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为全面落实大连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医院门诊工作进行如下调整,请您知晓并配合。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12月23日起,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呼吸内科门诊停诊,只开放急诊。
 其他门诊实行全预约限号管理,可提前7日预约挂号,现场不挂号,诊间不加号。
 门诊严格实名制就诊,就诊患者必须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预约凭证、辽事通健康码及国务院行程卡,提前预约时间30分钟经预检分诊进入门诊。
 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排队等候时保持一米间隔,就诊前后使用医院提供的速干消毒液做好手卫生。
 12月22日起,门诊有创操作检查治疗(包括胃肠镜、呼吸纤支镜、耳鼻喉纤支镜、门诊手术等)患者需要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发热、中高风险地区、从事冷链相关工作人员需到发热门诊排查后方可进入门诊。

停诊科室急诊诊疗范围如下


呼吸科急症患者

请至急诊内科就诊


眼科急诊诊疗范围

①急性视力下降、视物遮挡感、伴/不伴眼痛的;②眼部化学烧伤,如盐酸、石灰等溅入眼部;③眼部爆炸伤;④眼部外伤;⑤眼部异物伤,伴/不伴视力明显下降,存在磨眼、红疼;⑥合并视物不清的眼红;⑦各种眼部手术后,突然视力下降、眼红眼痛;⑧突然发生的眼前黑影飘动,伴闪光感或视力下降。

耳鼻喉科急诊诊疗范围

①鼻出血;②术后出血患者;③咽喉部及食道异物;④耳鼻喉部外伤;⑤咽喉部炎症、咽喉部恶性肿瘤伴张口及呼吸困难的(不包括单纯咽喉肿痛)。

口腔科急诊诊疗范围

①颌面部外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等相关法律及疫情防控要求,为保证您及他人健康安全,相关情况请如实告知。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根据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降低传播风险,更好的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现做出以下调整:

门诊就诊患者须知 

1.门诊就诊患者请提前通过线上预约进行实名制挂号,医院无现场挂号窗口。


2.呼吸内科门诊、眼科门诊、口腔门诊、耳鼻喉门诊、体检中心停诊,急危重症患者请到急诊就诊,门诊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3.门诊胃肠镜、支气管镜、喉镜及其他腔镜检查,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4.凡择期进入门诊手术室的患者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如在处置室进行的操作暂不需要。


5.凡来自大连市金普新区、普湾新区,北京市朝阳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吐鲁番市,内蒙古等中风险地区的患者,需经过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发热门诊全面排查后出示发热门诊病历方可就诊


6.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须全程正确佩戴无呼吸阀门口罩,未佩戴口罩或佩戴有呼吸阀口罩的患者禁止入内。


7.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须主动配合预检分诊工作,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如实填写“预检分诊流调表”。若有隐瞒行程或有症状不报告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8.核酸检测流程:关注微信(支付宝)公众号→医疗服务→在线挂号→填写预检分诊流调表→新冠检测门诊→确认支付→手机缴费→核酸检测点→出示缴费条形码→扫码检测→个人中心查询报告→门诊楼打印报告。


住院患者须知 

1.所有住院诊治患者,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入院。


2.各住院部病房实行全封闭管理,需要陪护的患者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陪护人员不得来自重点地区,不得更换陪护人员。


3.住院院患者及陪护均不得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按自动退院处理。


4..病房禁止探视。


5.来自大连市金普新区、普湾新区,北京市朝阳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吐鲁番市,内蒙古等中风险地区的患者,需经我院发热门诊全面排查后,并在24小时后再次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收治入院,急诊危急重症患者除外。


6.医院严禁外卖及快递入院


7.所有出院患者如需换药,全部到外科门诊进行,禁止换药患者再次进入病房。


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给您就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第一时间发布最新通知。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根据大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医院通知如下:
1、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只开放急诊,平诊患者延期诊疗
2、暂停体检中心、方便门诊
3、收入院患者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办理住院手续,来自金普新区的患者及陪护需持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4、住院病房封闭管理,患者不允许回家。原则上不允许陪护,不可以探视。


中国人民解放军

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



1、军人门诊和急诊、发热门诊正常开诊。


2、暂停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健康体检、中医针灸、中医推拿专业地方患者择期诊疗项目,仅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其它科室限制挂号数量,严格按照“一人一诊一室”规定进行诊疗活动,避免交叉感染。


3、门诊严格实名制就诊,就诊患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督导,完成预检分诊及流行病学调查,保持一米距离,戴好口罩。


4、所有来自重点区域患者、发热患者、腹泻患者需经过发热门诊排查。


5、非急诊或必须住院患者请暂缓住院,择期等非急需手术、检查将全部暂停。


6、住院患者禁止探视,陪护人员需经过科室同意并经过相应检测。


7、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收治时,将收入科室隔离病房,待核酸结果回报后收入专科病房,重点地区患者需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阴性,方可收入普通病房。


大连市中心医院



根据大连市及国内外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止人员密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对大连市中心医院门急诊、住院工作做如下调整:

门急诊管理

1.以下人员请到发热门诊排查:①有大连市金普新区,或国内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患者;②冷藏冷冻肉品、海产品或农贸市场等冷链从业人员;③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轨迹交叉的人员;④有发热、干咳、腹泻、不明原因乏力等症状的患者。
2.自2020年12月22日起,暂停呼吸内科、眼科、口腔科、儿科、体检科、中医相关科室的专家诊、平诊。眼科、口腔科、儿科仅开放急诊。
3.门诊有创检查及治疗前需要完善肺 CT、核酸检测、血常规等检查项目。暂停肺功能、支气管镜检查。
4.门诊实行实名制、全预约挂号,限号管理,取消诊间加号,请提前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方式预约挂号,参考预约时间错峰就诊。现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协助挂号。
5.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预检分诊,听从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
6.进入楼宇前,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就诊当日“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间距。
7.为防止楼内人员密集、交叉感染,限1名家属陪同进入门诊楼(特殊患者需照顾的除外),请自觉维护“一医一患一诊室”,如果病情允许,请您独自来院就诊。
8.为避免窗口排队缴费,请您使用自助机支付、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方式缴费。


住院管理

1.非急诊或非必须住院病人禁止收住院,入院前必须经过肺 CT、血常规、核酸检测等全面排查。
2.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禁止探视,原则上不陪护,必要时须经过医院同意并经过相应检查。高中风险地区人员不允许进入病房做陪护。
3.入院后患者和陪护均不允许离开医院,擅自离院按自动退院处理。
4.进入住院部的患者和陪护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陪护必须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当日“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根据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突发疫情,降低社会传播风险,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防治和诊疗服务,现对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门急诊管理1、12月23日起,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呼吸内科、中医专家诊、吴教授专家诊停诊,其余门诊及专家诊限号15个(预约号源10个+现场号5个)。

2、急诊、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

无急诊急症等特殊情况,请近期尽量避免到医院来,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相关诊疗项目何时恢复正常,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第一时间进行通知。

 凡来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如符合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或有相关人员的接触史,请先行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持排查病志及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医院就诊。

1、来自金普新区的人员;

2、从事冷链及其相关职业的人员;

3、来自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风险以上地区的人员;

4、体温查超过37.3℃或伴有咳嗽咳痰等症状者

● 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均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门口罩,主动配合预检分诊工作,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如实填写“预检分诊流调表”。若有隐瞒事实或者有症状不报告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 门诊就诊实行实名制、全预约挂号,限号管理,除儿童、老年人及行动不便等特殊患者允许有1名家属陪同,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医院。

● 无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通过“老年人无健康码绿色通道”,现场登记入院、现场窗口挂号。

● 候诊请保持1米间距,就诊请保持诊室“一医一患”。

二、住院提示:所有需住院治疗的患者,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住院。住院部实行全封闭管理,在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人员陪护,必须陪护的须经医院同意方可,在院患者及家属均不得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按自动退院处理。来自金普新区患者须经发热门诊排查后方可办理入院。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有效应对新冠状病毒新疫情,降低新冠病毒医院感染风险,保护患者健康,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就诊人员进入院区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无急诊急症等特殊情况,请尽量避免到医院来,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2、门诊就诊实行实名制、全预约挂号,限号管理,取消现场窗口挂号、诊间加号等。请提前通过线上预约方式挂号,参考预约时间错峰就诊,减少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3、进入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要接受核酸检测、肺CT和血常规检查。在门急诊就诊时,请遵守“一医一室一患”。
4、自2020年12月22日开始,暂停全部专家诊
5、自2020年12月22日开始,暂停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门诊的普通诊服务,仅开展急诊诊疗工作。

诊疗范围如下


眼科急诊诊疗范围

①急性视力下降、视物遮挡感、伴/不伴眼痛的;

②眼部化学烧伤,如盐酸、石灰等溅入眼部;③眼部爆炸伤;④眼部外伤;⑤眼部异物伤,伴/不伴视力明显下降,存在磨眼、红疼;⑥合并视物不清的眼红;⑦各种眼部手术后,突然视力下降、眼红眼痛;⑧突然发生的眼前黑影飘动,伴闪光感或视力下降。

耳鼻喉科急诊诊疗范围

①鼻出血;②术后出血患者;③咽喉部及食道异物;④耳鼻喉部外伤;

⑤咽喉部炎症伴张口及呼吸困难的(不包括单纯咽喉肿痛)。

口腔科急诊诊疗范围

①颌面部外伤;②发病急、疼痛剧烈的牙痛,如急性牙髓炎等。
6、自2020年12月22日开始,暂停妇科门诊、肾内科门诊、血液科门诊、全科医学科门诊、老年病科门诊、中医科门诊、皮肤科门诊、放疗科门诊、介入科门诊、乳腺外科门诊、肝胆外科门诊、便秘门诊、甲状腺外科门诊、足踝外科门诊、疼痛门诊、眩晕门诊。暂停神经电生理检查。
7、自2020年12月22日开始,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医院(中山区天津街106-1号)停止营业。
8、来自金普新区的患者,需经医院发热门诊全面排查并出示核酸阴性报告后方可就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9、急诊24小时开放。
10、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
以上暂停的专家诊、普通门诊,已经预约的患者可正常就诊。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为有效应对新冠状病毒新疫情,降低新冠病毒医院感染风险,保护患者健康,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就诊人员进入院区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 无急诊急症等特殊情况,请尽量避免到医院来,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门诊就诊实行实名制、60岁以上患者可现场挂号,其他年龄段患者全预约,限号管理。请提前通过线上预约方式挂号,参考预约时间错峰就诊,减少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进入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要接受核酸检测、肺CT和血常规检查。在门急诊就诊时,请遵守“一医一室一患”。  自2020年12月22日开始,暂停全部专家诊。除内科、外科、烧伤科门诊外,其他门诊暂停。发热门诊、急诊24小时开放。
来自金普新区的患者,需经医院发热门诊全面排查并出示核酸阴性报告后方可就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为全面落实大连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医院门诊工作进行如下调整,请知晓并配合。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全面实行全预约挂号,请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方式预约挂号,并采取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取消现场窗口挂号,诊间不加号。


2.医院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时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予以核对。对无法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人员,不予诊治。


3.来院就诊请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及“国务院行程卡”,并在预约时段前30分钟到院,经预检分诊排查后进入门诊。


4.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史调查。为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严格控制门诊候诊区人员聚集,排队等候时请保持一米间隔,就诊时自觉维护“一室一患”。


5.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以及来自本地重点地区、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和从事冷链相关工作的人员均需经过发热门诊排查后方可就诊。


6.暂停以下科室门诊工作:呼吸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针灸治疗以及胃肠镜、纤支镜、门诊手术等门诊有创操作检查治疗(危急重症患者除外)。暂停体检中心服务。


预约电话:

84211244——3231

84214747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根据疫情情况,自2020年12月21日起做如下调整:

 五一路门诊停诊;

 院本部心理咨询门诊停诊;

 司法鉴定、医学鉴定工作暂停;

 医保慢病检诊暂停。


大连市友谊医院



为有效应对新冠状病毒新疫情,降低新冠病毒医院感染风险,保护患者健康,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目前疫情情况,即日起门诊工作暂做如下调整:
1、无急诊、危急重症等特殊情况,请尽量避免到医院来,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2、门诊就诊实行实名制。
3、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住院患者需要做核酸检测、肺CT和血常规检查。在门急诊就诊时,请遵守“一医一室一患”。
4、自2020年12月22日开始,专家门诊以及呼吸科、老年病门诊、中医科、中医康复理疗科、疼痛科、体检中心、国际医疗部停诊。

5、自2020年12月22日开始,暂停眼科、耳鼻喉头颈外科、口腔科门诊的普通诊服务,仅开展急诊诊疗工作

诊疗范围如下


眼科急诊诊疗范围

①急性视力下降

②眼部化学烧伤

③眼部外伤、异物伤

耳鼻喉科急诊诊疗范围

①鼻出血②咽喉部及食道异物③耳鼻喉部外伤

④咽喉部炎症伴张口及呼吸困难

口腔科急诊诊疗范围

①颌面部外伤

②发病急、疼痛剧烈的牙痛,如急性牙髓炎等
6、门诊手术、胃肠镜检查及治疗、肺功能检查、支气管镜检查及治疗均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行操作。
7、来自金普新区的患者,需经医院发热门诊全面排查并出示核酸阴性报告后方可就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8、发热门诊、急诊24小时开放。

住院须知


1.各楼宇实行封闭管理。2.所有在院患者不可离院,擅自离院按自动出院处理。3.每名住院患者最多可留一名陪护,陪护必须持有近七日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近七日核酸报告不可进入楼宇。4.患者家属送饭只能送至楼下,不能进入楼宇内。


大连市中医医院



根据大连市及国内外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止人员密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对医院门急诊工作做如下调整:


1.以下人员请到发热门诊排查:①有大连市金普新区,或国内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患者;②冷藏冷冻肉品、海产品或农贸市场等冷链从业人员;③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轨迹交叉的人员;

④有发热、干咳、腹泻、不明原因乏力等症状的患者。


2.自2020年12月23日起至12月27日,暂停门诊、高尔基路门诊,仅开放急诊、发热门诊


3.门诊核酸检测实行全预约挂号,取消现场挂号,请提前通过微信等方式预约挂号。


4.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做好预检分诊及流行病学调查,听从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


5.进入楼宇前,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就诊当日“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间距。


6.请自觉维护“一医一患一诊室”,如果病情允许,请您独自来院就诊。


大连市妇幼保健院



为有效应对目前大连市新冠病毒疫情新情况,降低新冠病毒医院感染风险,保护患者健康,根据大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医院诊疗工作做出以下调整:
一、住院调整各产科病房、产房、新生儿科正常收治患者。妇科及乳腺病房仅收治急诊、限期手术与化疗患者。
二、门诊调整(一)春柳总院以下门诊停诊

疼痛门诊、遗传咨询门诊、药事门诊、皮肤门诊(美容业务)、中医门诊(康复治疗)、方便门诊。

(二)长江路分部以下门诊停诊儿童保健门诊(除一楼急诊及足底采血)、产科门诊、产科专家诊、盆底门诊、中医门诊、体检门诊。(三)白山路分部就诊患者一律持核酸检测报告就诊。

三、就诊时请您特别注意

(一)非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入院筛查:血常规+7日内核酸检测;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按照我院相关流程进行医疗处置

(二)如果到门诊手术室和阴道镜进行治疗,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三)如果到白山路分部就诊,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就诊。

(四)就诊时需要保证“一医一诊一患”,保持安全距离,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五)如果需要住院治疗,最多有一名陪护人员,住院期间您和陪护不得离院,离院后必须经过二次排查才可再次进入住院部,安全的就医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六)家属送饭只能送至医院门口,与陪护人员交接。

(七)住院期间请谢绝一切探视。


大连市口腔医院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需要及上级部门防控工作要求,大连市口腔医院从即日起暂停非必要的门诊服务和住院患者收治,只开展口腔急症诊疗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可拨打84651306(每天8:00-16:00)进行咨询。

这些情况属于口腔急症


1、急性牙髓炎。2、牙体外伤、颌面部外伤等。3、局部感染、肿胀、间隙感染等。


大连市儿童医院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应对突发疫情,减少人流密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更好地为广大患儿和家长提供防治和诊疗服务,结合大连市儿童医院实际情况,现对医院门诊工作做如下调整:
1、自2020年12月23日起暂停儿保科、健康管理中心诊疗工作。
2、中医科暂停非必要诊疗,“三九贴敷”暂停受理预约,此前已经预约贴敷的儿童请保持社交距离,做好防护,分时段有序前来贴敷。
3、五官科门诊暂停普通门诊服务,仅保留急诊诊疗工作。
暂停诊疗的科室恢复时间将第一时间通知。
发热门诊、急诊24小时开放。
 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依据相关要求接受血常规检验、肺CT检查及1~2次不等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在门急诊就诊时,请遵守“一医一室一患”。
 隐瞒事实或者有症状不报告者,责任自负。
 此通知内容自2020年12月22日起实行。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根据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突发疫情,降低社会传播风险,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防治和诊疗服务,现将大连市皮肤病医院相关就诊事宜通知如下:

门诊就诊提示

 12月22日起,美容皮肤科、美容外科、中医美容科门诊相关治疗项目暂停,仅提供门诊咨询服务。中医外治科暂停门诊诊疗项目
 皮肤科门诊只保留部分专家诊,平诊暂停,方便门诊正常。
 无急诊急症等特殊情况,请近期尽量避免到医院来,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相关诊疗项目何时恢复正常,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第一时间进行通知。
 请来自金普新区的人员到有发热门诊资质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就诊。
 凡来医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如符合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或有相关人员的接触史,请先行到有发热门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持排查病志及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医院就诊。

1、从事冷链及其相关职业的人员;

2、来自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风险以上地区的人员;

3、体温查超过37.3°C或伴有咳嗽咳痰等症状者。
 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均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门口罩,主动配合预检分诊工作,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如实填写“预检分诊流调表”。若有隐瞒事实或者有症状不报告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门诊就诊实行实名制、全预约挂号,限号管理,除儿童、老年人及行动不便等特殊患者允许有1名家属陪同,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医院。
 无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通过“老年人无健康码绿色通道”,现场登记入院、现场窗口挂号。
 候诊请保持1米间距,就诊请保持诊室“一医一患”。

住院提示

所有需住院治疗的患者,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住院。住院部实行全封闭管理,在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人员陪护,必须陪护的须经医院同意方可,在院患者及家属均不得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按自动退院处理。医院暂不接受来自金普新区患者入院。

线上问诊咨询

如有复诊或皮肤疾病方面的疑问咨询,可使用“大连皮肤医院”APP,每天8:00至17:00,线上皮肤科专家为您解答。


大连市结核病医院



根据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新冠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有效应对突发疫情,减少人流密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障每位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现将大连市结核病医院门诊及住院管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门诊

1. 提倡门诊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请通过大连市结核病医院微信、支付宝平台进行预约挂号。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门诊就诊本和预约条码。使用手机不便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可现场登记入院、现场窗口挂号。除儿童、老年人及行动不便等特殊患者允许有1名家属陪同,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医院。

2. 凡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如符合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或有相关人员的接触史,请先行到有发热门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持排查病志及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医院就诊。

(1)从事冷链及其相关职业的人员;

(2)来自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风险以上地区的人员;

(3)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均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门口罩,主动配合预检分诊工作,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如实填写“预检分诊流调表”。若有隐瞒事实或者有症状不报告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3.大连市结核病医院未设立发热门诊,凡体温查超过37.3℃或伴有咳嗽咳痰等症状者,请到市内具有发热门诊的综合医院排除新冠肺炎后,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预检就医。

病房

1.非急诊或必须住院病人禁止收入住院,收入住院患者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住院。


2.禁止探视,原则上不陪护,必要时须经过医院同意并通过相应检测,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与陪护,在院患者及陪护家属均不得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按自动退院处理。


3.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实行“卡码并用”准入制,即“疫情防控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未能出示者不得进入医院。入院后全程需佩戴无呼吸阀口罩,主动配合流行病调查和体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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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 大连市中心医院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大连市友谊医院 大连市中医医院 大连市妇幼保健院 大连市口腔医院 大连市儿童医院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大连市结核病医院

编辑: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曲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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