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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辽宁高考有新变化!

新闻大连 2021-08-03




2021年辽宁高考

从报名到录取都有新变化



辽宁省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新机制,即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另外,2021年辽宁省首次把高考报名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相关联,首选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统一高考,仅可报名参加单考单招考试。





按照辽宁2021高考招录实施方案




2021年辽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采用“3+1+2”的模式。

“3”


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考生必考;

“1”


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一科;

“2”


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成为2021年高考录取的另一个依据




该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高考录取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5方面,考察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排,辽宁省从2016年开始筹备高考改革,并于2021年实施。改革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及落脚点;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

到2021年,辽宁省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为做好这项工作,2021年1月,全省举行了新高考的适应性测试。日前,辽宁省召开新高考首考工作会议,全力保障2021年新高考顺利进行。


高考加油


辽宁省招考办发布

辽宁省高考考生疫情防控

十项提醒


2021年高考在即,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及辽宁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高考安全顺利,特提醒广大考生: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防控排查检查,按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要了解防疫知识。考生要自觉通过主流媒体和官方渠道了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诚信赴考常识,知晓防疫措施、健康状况监测和入场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


三、要尽量减少外出。考生在备考和考试等疫情防控期间要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


四、要做好防疫排查。考生要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从考前第14天开始,自觉接受每日健康状况监测,记录体温测量结果,体温异常及出现其他身体状况异常的,要及时报告。应届毕业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非应届毕业生请密切关注所在市依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制定的非应届毕业生健康状况监测办法,并主动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要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六、要配合防疫演练。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的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因防疫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考生入场、离场的人员间距和进度等,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能适当提前考生进入考点时间,请考生提前关注所在市的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应准备。


七、要做好出行防控。考生赴考点出行时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应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乘坐校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考生下车后要及时做好手卫生。


八、要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在考试期间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九、要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十、要遵守就餐规定。考生有集中食宿的,要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


以上未尽事宜及各地组考防疫和应急方案有进一步规定的,以当地发布为准。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闻大连 (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辽宁日报 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 

编辑: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曲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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