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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调整!

新闻大连 2021-08-03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1社保年度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19125元/月为上限基数、以3825元/月为下限基数。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6375元/月。


三、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以6375元/月作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无上月缴费基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6375元/月作为趸缴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闻大连 (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曲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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