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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嫌疑人周志峰、王长东、鲁红涉嫌集资诈骗等罪案件告知书
瓦房店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的犯罪嫌疑人周志峰、王长东、鲁红涉嫌集资诈骗罪,周志峰、王长东涉嫌洗钱罪一案已移送至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现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已将该案报送至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公告有效期限截至本案审查起诉期限完毕之日。
联系人:山海慧案件专案组
电话:
0411-838891250411-83889127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8月7日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检察
编辑:沐沐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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