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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12万,你在北上广深只能假装“高收入”| 说件事

2016-10-24 张文政 博客天下



文/张文政


国家近日就调节税收发文,明确要为中低等收入者减负,增大对高收入人士的税收调节力度。这一减负的利好消息却因再次抛出年收入12万的界定,被误以为这个数字是高收入者门槛,而引来吐槽不断。

 

“我在上海房子买不起,车子养不起,孩子也不敢生,竟然还成了高收入群体的一员。真的好幸福!”消息公布不久,就有知乎用户在“如何看待国家把年收入12万元以上群体定义为高收入群体?”话题下大吐苦水。

 

先来给年薪12万的所谓“高收入”人士算笔账。

 

对于在北上广深和重点二线城市生活的人们而言,12万基本属于比上大大不足,比下毫无结余。以一位在北京生活,每月收入11000元(税前)的小白领为例:按照国内目前个税超额累进税率以及五险一金缴纳方法计算,他/她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880元(8%)、医疗保险220元(2%)、失业保险22元(0.2%)、公积金1320元(12%)以及个人所得税456元,共总计2898元,实际税后工资为8101元。

 

那么收入8000元的白领生活是怎样的呢?根据《58同城2016上半年租房市场报告》,北京上半年的房屋平均租金为4743.98(元/月)。好吧,租不起单身公寓可以考虑合租,但稍微有点生活常识的“高收入”北漂都明白,将房租控制在3000元已经是合理并且理性消费。此外,还有伙食、交通(地铁票的2元时代已成往事)、通讯、应酬……假设以上再支出3000元,那么只剩下约2000元可自由支配。对了,这样的话,双“十一”看来就不用惦记了。



 

问题在于,这样顶多也就算个“温饱”人士。我们还没有谈到最难以启齿的那个话题——买房。

 

根据房屋中介链家的实时数据,现时北京每平米均价约5.5万元,以2000元可支配收入计,一年只够买下约0.46平米,若想买一套60平米的房子需要至少130年(如果房价不再上涨,70年产权不再导致额外征税的话)。如果再看中一台符合中产身份的车,价格35万元左右,靠可支配收入需要花费的时间约为14年。

 

因此……买房买车这档事我们就先不考虑了,可要凭2101元过上小资点的生活,还是有难度。不说奢侈品、国际旅行、理财投资乃至考虑移民,仅是几场国家大剧院的交响音乐会,怕是就能把这些收入花得一干二净,至于再兼顾到赡养义务、私人情感和社会关系层面的打点,许多花销指不定还要翻一两倍。

 


“高收入”人士就如同中国整体早已跨过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一样,常给人“收入陷阱”的印象。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研究所所长郑秉文在《人民日报》撰文,表示到2024年我国将整体步入高收入阶段——就在8年后。



 

它是将世界银行制定的“人均年国民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人均国民收入(与人均GDP大致相当)和人均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既包括企业所得和政府所得,也包括居民个人所得,而人均收入只包括居民个人所得。

 

将眼光收回到个人,12万的提法其实不算新鲜。

 

早在2006年,12万就被视为具象征意义的财富收入分割点。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个人年收入12万以上要实行自行申报纳税。但对于12万的标准怎么得出来的,没人给出答案。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再度发文,强调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法定义务,但并未明确出台对这一人群实施增量税收调节的办法,再度没有明确12万的分割线的依据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征管在国内的实践效果尚不理想,却至为关键,政府可以通过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以及稳定经济,只不过向来受制于国内饱受争议的税制模式和费用扣除制度等等的不完善,比如未将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以及家庭整体的税收负担充分考虑进去。按照道理来说,调控不应只调控高收入者,更应该调控高财富者。 

 

有研究者指出,在两人家庭总收入相同、成员各自收入不同的情况下,家庭总体的税负最多存在600元以上差异——连当事人也不容易察觉到因申报单位不同造成的差别,这就成了一本糊涂账。

 

今年9月24日,媒体披露业界对个税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经达成共识,即从高收入阶层入手实施增量调节,“渐进式”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要求对年应税所得12万元及以上或者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实施综合计征,同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

 

这就是此番年收入12万=高收入说法的依据。

 

近年来呼声颇高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野心勃勃地试图打造更加公平合理的税收体系。然而随着房价高企与生活成本的提高,凭借单一的收入税收标准,以“12万”一刀切的做法,难免引来疑惑。有研究者公开呛声,“年收入12万元在大城市里连中产阶级都不一定算得上。”

 

 

在日本,高收入者被界定在年收入超过800万日元(约52万元人民币)。日本纳税者的个人所得税都是按照规定的税率,对减去家庭生活必需的最低费用后的所得纳税。许多日本人尽管年收入相同,但如果抚养子女、需赡养老人的数量不同,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大为不同。

 

在美国,家庭年收入超过15万美元(约102万人民币)、或家庭净资产在100万美元(约677万人民币)以上的,被看作高收入群体。美国的税制针对不同人群设计了分门别类的费用免除标准。在计算各项免除后,穷人很少或者根本不用缴税,多缴的税款还可能退回。

 

统括而言,虽然是自行申报,但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体系非常复杂,还为商务开支、慈善捐赠、直接赠予、信托基金等方式合法避税提供了部分空间,高收入者也早已习惯雇佣律师和税务顾问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合理避税。

 

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的落后除税制外还在于征管手段,尤其是对高收入和多种所得来源的群体,其中存在严重偷漏税的现象亦造成税负不公。有声音质疑将年收入12万以上定义为高收入群体,这种设置标准偏于老化,对真正的富豪征税效果不明显。

 

说到底,所谓的“高收入”并不是靠一个数字就能体现的,银行里的存款是否增加,贫富差距是否缓和,生活质量是否提高,以及有关这场口水后更核心的公民幸福感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讨论,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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