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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心!前男友和闺蜜要结婚!竟还要用我买的房子当婚房?!

2018-01-04 杭州交通918

 本文为杭州交通91.8综合发布

来源:辽沈晚报(lswbwx)综合第1眼,已获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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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和闺蜜要结婚了!

还要用我买的房子当婚房?!



2014年大学毕业后,李高霞一直租房居住,

2016年3月,李高霞认识了男子小高。

经过一个月的接触,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李高霞通过按揭的方式,

用自己尾数为5442的银行卡向开发商

支付了近12万的首付房款和相关费用。



但因自己在老家已有一套按揭房,

为避免贷款利率上浮和首付款比例上涨的风险,

所以就单独写上了男朋友的名字。



2017年4月,恋爱中的男女分了手,

房子随后也就成了双方争吵的焦点。

小高表示,近12万元的首付款和相关费用,

是自己从李高霞处借来的,

并不是李高霞所说的借名买房。


李高霞表示,自己只是借名买房,

而不是借钱买房。

为此她还出示了当事置业顾问付小姐所做的证词。

置业顾问付小姐愿意向法庭证明,

因为考虑到首付比例和利率问题,

李高霞在购房现场决定只写下男朋友小高的名字。


吵吵闹闹中,时间到了2017年的年尾,

交房的时候。当初买成49万的精装房已经升值到近百万。

李高霞打听到,双方分手之后,

昔日男友又结识了新的女友,

对方还是自己的闺蜜,

目前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匆匆接房,正是为了布置新居。

听闻这个消息,小李那是五味杂陈。


律师回应则称:

李高霞仅仅凭借这些证据,

证明是自己出资买的房,

甚至想拿回注册登记为他人的房屋,

不容乐观。

目前,

李高霞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俗话说得好,

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

更何况是情侣…

男方人品也太差了,还好分手了!

希望女方能寻求专业律师将损失降到最低!

猛戳下方大拇指鄙视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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