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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二代大婚在即!父亲不满准儿媳,悄悄做了个决定…

王颖 杭州交通918 2019-02-12

本文为杭州交通91.8综合发布

来源:宁波晚报(nbwanbao)首席记者 王颖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儿子准备结婚了,

可我们对一些事情很担心。”

宁波余姚民企老板钱某遭遇甜蜜的烦恼,

他想把公司股份等资产转给儿子,

又怕家庭财富因此受损,

更怕坏了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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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经营了一家民营企业,效益一直都不错,最近正考虑上市。


钱某膝下只有一个儿子,近期正准备结婚。钱某觉得自己年纪大了,儿子也已学成归来,公司在不久的将来将全部由儿子接班。


可是,钱某却碰到了甜蜜的烦恼。

“儿子和女朋友谈婚论嫁了。作为父母,我当然希望儿子能婚姻幸福,也能继续做好公司。现在的烦恼是,我们不是特别喜欢这个女孩子,儿子跟她也时常为小事起争执。万一……”


钱某说,虽然自己和妻子并不看好,可儿子还是坚持要和女友领证结婚。现在,他们担心万一儿子将来离异,不仅会造成大家庭的财富损失,而且可能会坏了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因为一旦公司股份属于儿子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两人有平等的处理权。于是,他想到了咨询公证处——


能不能办个公证,我在儿子结婚前,把公司股份这些都赠送给他一个人,就算他个人的婚前财产,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如果等他们领证了再赠与给儿子,就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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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钱某的问题,公证员告知说:

根据法律规定,在赠与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婚后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如果企业主发生意外,则继承所得的公司股份也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鉴于当前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很多家长为了家庭财富的考虑,会通过赠与和立遗嘱的形式,将家庭的财富归属于子女个人,以此来避免婚姻破裂对家庭财富的冲击。


但公证员提醒说:股权赠与并非是一劳永逸的。

婚前赠与的股权是属于子女个人的,而一旦子女参与生产经营,股权的收益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等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由于钱某的公司已有上市计划,对上市公司而言,股权增值部分可能远远高于原始股权。


那像钱某这样的情况,如何做才能打消他的顾虑呢?公证员表示:为了家族财富能掌握在自家人手中,很多家庭会通过婚前协议公证对公司股权部分进行规划。据了解,随着遗产税脚步渐进,这一点越来越得到宁波企业主的重视,因为绝大部分的民营企业主都希望将公司交班给子女。

公证员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年轻人越来越能接受婚前协议公证,婚前协议不仅仅是财产计划,更是夫妻双方对未来生活的规划。但值得注意的是,婚前协议是双方自愿的意思表示,婚前协议需要合情合理,如果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而签订,那么肯定会影响双方的感情。

老板爸爸的担心可以理解,但也要注意别伤了小夫妻和气,认同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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