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又一个"平文涛"!杭州一凉亭被人刻满字,嫌疑人落网
国庆期间游客众多
除了堵堵堵挤挤挤
还出现了一系列旅游不文明现象。
上午九点左右,我们接到热心网友爆料,有人在岳王公园亭子上乱刻字。
记者抵达现场后发现,亭子上分别有毛笔画的,刀刻的字句。
上面的字似乎在表达一种郁郁不得志的状态,比如:龙栖亭,世人皆假我独真等。
但是另一根柱子上又刻着明星的名字,比如刘亦菲等,再一根柱子上又刻着:“妾若不弃,君毕不离”,很明显毕是错别字。
从现场的图片来看,这些字迹大多为一些诗句,俗语。感觉这位“刻字人”还想在上面抒发一下内心情感,还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一位穿越的古代“诗人”。
那么到底是谁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共景区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记者采访了周边的环卫工人,阿姨表示:上午八点九点的样子有晨练的人发现这边被刻得稀里糊涂。但是是谁做的她也不清楚,就是觉得生气,也不知道要怎么恢复这些。
记者又采访到了在附近居民吴先生,他表示:上午七点左右,他经过这里,目睹了全过程,刻字的是一个30岁左右的流浪汉,住在这里有半年了,前天来看,字还没有的,是今天或者昨天刻的。民警在上午将其带回了派出所。
公园附近有不少流浪者。
期间警察问询该嫌疑人:字你刻的?
其回复说:对啊,文笔不错吧。
亭子立柱上除了白色的刻字,还有黑色毛笔写的几句话。话语的风格并不统一,听附近认识他的流浪汉说,他曾经做过生意,但是失败才了在这里流浪。
上午湖滨派出所发布通报:
2018年10月8日9时,我所接电话报称在浣纱路路口亭子里有人在刻字。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并在现场将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嫌疑人带回所调査。经初步调査,该人叫耿某某(男,1975年生,山东临沂人),其用裁纸刀在岳王公园柱子上预备刻《满江红》。后被人犮现及时报警。目前案件还在进—步调査中,我所将依法依规处理。
在景区刻字可谓屡禁不止
那么到底刻字有什么后果呢!
《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四条明文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为杭州交通91.8原创稿件
记者:小林、小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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