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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海南“黑老大”:不惜人命敛财25亿,昔日连名字都是“禁忌”,如今被判死刑

金台环环 环球人物 2021-04-15



“鸿发帮”常年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昌江恶名远扬。当地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闻黄色变”,甚至连黄鸿发的名字都成了一种“禁忌”般的存在。


|作者:阿晔

|编审:苏睿



昔日令人闻风丧胆的“黑老大”黄鸿发,不知有没有想过自己会落得如今的下场。

 

3月11日,海南省建省以来第一大涉黑案进行了二审宣判。穿着防护服,戴着口罩、护目镜,黄鸿发听到了自己的死刑消息。


·黄鸿发(中)在二审现场

 

早在两个月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对他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等17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鸿发不服,遂提出上诉。然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维持了对他的一审判决。

 

多年来,以黄鸿发为首的“鸿发帮”可谓作恶多端。该案成为海南省建省以来海南法院受理的组织成员最多(196人)、盘踞时间最长(30年)、攫取非法利益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黄鸿发团伙在二审现场


不惜人命,只为敛财


上世纪80年代末,黄鸿发开始在海南昌江恶名初显。

 

起初,他和黄鸿金、黄鸿明、黄鸿波(已死亡)还只是作风蛮横,时不时利用父亲黄应祥任昌江建委建安组组长的公职身份,和人逞凶斗狠。后来,他们哥几个开始大量结交社会混混,通过开设“地下赌场”、抢占“地盘”、收“保护费”等非法手段敛财。

 

有了钱,他们就开始豢养更多打手、马仔,并不断吞并昌江地区的其他“帮派”。到了1991年,黄鸿发的恶势力已经逐步形成规模,坐大成势。

 

随后,黄鸿发及其家族愈发肆无忌惮。1995年,为了打击在昌江开设赌场的竞争对手,他竟然组织手下的马仔直接将姜某某打成重伤。

 

这起恶性犯罪案件的发生,标志着以黄应祥、黄鸿发、黄鸿金、黄鸿明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黄氏家族宗亲势力为纽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警方抓获黄鸿发

 

此后,他们长期盘踞昌江,公然挑衅国家法律底线,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暴力围标、持械持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各种坏事做尽。

 

为了谋取暴利,他们垄断了昌江地区的赌场、铁矿、混凝土、石场、砂场、废品回收、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啤酒销售、烟花爆竹、土建工程、摩托车销售、典当行、驾校等多个行业、领域的市场。

 

而在如此大规模的垄断背后,是他们令人脊背发凉的可怕手段。

 

拿废品回收来说,黄鸿发要求昌江所有的废品回收站必须将废品卖给他指定的收购商,所得的利润也必须和他五五分成。

 

“如果不配合,就会遭到打砸。”昌江的一名废品收购站老板说,“就连街边的小卖部每个月都要交纳几百元的‘保护费’。”

 

也有人试图反抗过这股恶势力,但惨遭报复。

 

据澎湃新闻报道,曾在昌江从事水产品批发的李淑惠(化名)称,2000年,黄鸿发为垄断市场,便派人来抢夺她的生意。双方没谈拢,对方便派人将她年仅17岁的儿子谢孝成连捅六刀,最终因抢救不及死亡。儿子临死前还拉着李淑惠的手,不断劝她“不要再做淡水鱼生意了”。

 

李淑惠因此精神崩溃,摔下高台,左腿留下残疾。她们一家人搬离了原来的住处,再没碰过淡水鱼生意,还将其余两个孩子送到外地避祸。

 

而杀害她儿子的三名男子,据《南国都市报》在2009年9月22日的一篇报道中称,陈某在案发后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刘某在潜逃9年后落网,而文某当时还在潜逃。

 

直到去年初,李淑惠在网上看到黄鸿发犯罪集团被警方捣毁的消息,团伙主要成员中,文某的名字赫然在列。



“合法商人”与“保护伞”


“鸿发帮”常年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昌江恶名远扬。当地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闻黄色变”,甚至连黄鸿发的名字都成了一种“禁忌”般的存在。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黑势力团伙,也动起了“漂白”自己的心思。

 

早在2003年,黄鸿发家族就注册成立海南昌江鸿启实业有限公司,主要涉足昌江地区的矿产、砂石、运输等行业。两年后,鸿启公司竞拍购得破产企业叉河水泥厂。

 

从2013年开始,他逐步以企业管理模式对所属产业进行转型漂白,参股或者直接参与经营的公司有38家之多,涉及的产业包括矿产、房地产、典当、娱乐、餐饮等。



·警方在黄鸿发家中缴获的部分财物。

 

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尽管经过多年的运作,黄鸿发表面上将自己从“黑老大”漂白成“合法商人”,但实际上,他所做的事情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是“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即利用“鸿发帮”在当地的垄断地位,使得这些公司能够攫取巨额非法收益,再用于支持组织的运行和发展。


让黄鸿发团伙“黑”得越来越组织化。他们不仅制订了严密的入会帮规及招募团伙成员的固定程序,还形成了明确的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

 

成员必须服从黄鸿发、黄鸿明、黄应祥、黄鸿金的命令,不得挑战黄氏家族的权威,违反者给予开除、赶出昌江地区等惩戒;

 

非法收益由组织者、领导者掌控并分配,组织成员未经允许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组织成员按行业进行管理,下级服从上级。

 

像黄鸿发这么老奸巨猾的狠角色,自然懂得“恩威并施”的道理。他给组织成员配备统一服装、缴纳社保、提供集体食宿,还会定期组织紧急拉练。一系列操作下来,他在组织内部的地位很是稳固。

 

与此同时,他也不忘发展外部势力。一种方式是以非法收益为诱饵,引诱、拉拢、收买当地的领导干部,让他们成为他的“保护伞”;另一种方式是“买官”,直接在党政机关中安插亲信、扶植代理人。

 

被他腐蚀堕化的领导干部包括:昌江县县委原常委、原公安局局长麦宏章昌江县原副县长周开东,昌江公安局原政委陈东、原副局长王忠东、原副局长苏东彬、原刑警大队大队长钟海东,县水务局原副局长黄海平……

 

正是在这些“保护伞”的帮助下,黄鸿发得以逃避侦查打击,导致其涉黑组织如此猖狂,在昌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近30年。


“鸿发帮”的覆灭


黄鸿发团伙的恶行惊动了中央巡视组。

 

2018年10月,海南省公安厅根据中央巡视组、海南省委巡视组移交的线索,从相关警种和部分市县公安局抽调11名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指定由琼海市公安局异地管辖,对黄鸿发团伙开展秘密侦查。

 

2019年1月6日晚,令人紧张又激动的超级大抓捕开始。海南省公安厅从全省抽调警力1210余人,车辆300余辆,分两批对黄鸿发团伙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当时到案179人。


 戳这里看抓捕现场视频↓↓


之后,海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发布“扑克牌”通缉令,向全社会公开通缉尚未到案5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发布31个小时内,就有27名在逃成员主动投案自首。可见这场大抓捕的震慑力之强。


·扑克牌通缉令

 

警方还在抓捕现场扣押302.56万元、查封涉案公司、个人名下房产167套。经后续核查,这些涉案财物的总价值高达25亿余元。

 

2019年8月17日,“海南警方”官方微博、抖音号等发布视频,公开了这25亿的涉案财物。

 

视频中,空地上停放着一排排保时捷、奔驰等豪车;桌面上摆放着枪支、子弹、大量银行卡和存折、价值不菲的玉白菜、价值数十万元的名表,以及至少10本房产证。随便翻开一本存折,存款金额都在25万元至40万元不等。



目前,这25亿余元涉案财物已交由组成的资产处置小组另案处置。

 

除了疯狂敛财,黄鸿发团伙的刑事犯罪更是高达53起,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2020年1月13日上午,海南省一中院对黄鸿发涉黑案及其“保护伞”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黄鸿发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鸿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限制减刑;

 

黄应祥、黄鸿金等187人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不等刑期。



·一审现场

 

昌江县县委原常委、原公安局局长麦宏章,昌江县原副县长周开东等7名“保护伞”,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半不等刑期。

 

随后,黄鸿发以一审判决认定其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经二审审理后,海南省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决定维持黄鸿发的死刑。

 

善恶终有报,压在人民群众心口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随着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法律之网正通过制度建设被织得越来越密。只要有人试图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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