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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采购电影票抽中黄金 老板:必须上交 不上交就开除

花花酱 TechWeb 2019-04-23


为公司采购,有了抽奖福利,刚好还中奖了,如果是你,这奖品到底要不要上缴呢?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自己是某公司财务,因给全公司采购电影票获得积分,意外在淘宝上抽中3700元黄金,欣喜之余分享了朋友圈。


没想到的是,老板看到后要求其上交,并用200元购物卡作为补偿,不上交明年就别去上班了。


图片来源于微博


但是这个网友似乎高兴的太早了......



其老板认为,是公司发电影票做福利才让财务买票的,中奖也是用的买票的积分,花的一样是公司的钱。那么抽中的黄金也理应归公司所有。


网友们对这中奖黄金要不要上交也是各有看法,有的网友认为老板太黑心,抽奖靠的是自己的运气,凭本事中奖为什么要上交?有的网友则觉得,公司出资购票之后的积分也是公司的,用积分抽中奖品当然也是公司的。


从逻辑上来讲,老板的做法没毛病,但是在言辞和管理方面缺乏温情。


@独立而坚强的小伙伴们 : 中奖就中奖,闭嘴就好,装什么X,朋友圈到处喊,话多的人,惹事儿


@戴迪: 自己中奖,晒朋友圈秀开心事,这都无可厚非,以后记得把描述的内容言简意赅一些,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儿了。太详细了真不好。并且,有个词语叫做 ——乐极生悲


@Miss萌萌醤 : 总觉得这个就该交公司。老板愿意给你是情分,不给你是本分。不想交就动脑子别发朋友圈瞒天过海。这女的想要还得瑟,被开除是交的智商税。不冤。


也有网友找出了更加有理有据的说法,根据《合同法》第404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由此来看,这名财务的确应该把中的奖品归还公司的。



看来以后再碰到这种事应该长点心,不要得了便宜还发朋友圈。



—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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