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套房6辆车4000万家财,却为40万车贷躲了十年…这两口子火了

辽沈晚报

老赖的厚脸皮

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山东烟台有对夫妻,

他们有35套房6辆车,

合计人民币4000多万元的资产,

可40万的车贷他们硬是拖着不还,

躲了整整十年……


8月13日上午,

山东省高院联合省人民检察院、

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通告,

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同时还发布了十起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典型案例。


01

为躲40万车贷

夫妻俩想尽招数

2002年,姜某和其妻孔某某向烟台某银行借款40余万元用于购买车辆,事后,姜某和孔某某未如期还款,银行便将二人诉至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姜某和孔某某归还相应本金及利息。


2005年立案执行后,由于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姜某及孔某某下落,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0年间,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院一直在寻找二人下落,查找其财产情况。他们就好似人间蒸发了一样,什么都查不到。


一晃十年过去了,终于在2016年迎来转机……


2016年1月,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递交三份韩国公证文书,证明二人在国外拥有房产及车辆,申请恢复执行并要求对两被执行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


经查明,姜某和孔某某在2006至2016年间,多次更改姓名,办理虚假户籍和身份证明,并在2002年至2005年又有多起借贷纠纷。


为逃避执行,2006年至2016年间,姜某单独或伙同孔某某将房产35套、汽车6辆、车库3个、车位2个、现金661万余元隐匿,并无偿转让房产2套,财产总价值合计人民币4000余万元。


即使躲过了10年,但他们终究躲不过法律。2017年12月,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两被告人更改姓名、长期隐匿在外,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隐匿的财产达数千万之多,其情节特别严重,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姜某、孔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02

房产赠亲戚逃避执行
这伙计获刑六个月

2006年5月19日,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曹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李沧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曹某某于2006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刘某某租赁费人民币63850.85元如被告不能于2006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则额外支付违约金人民币7000元。调解书生效后,曹某某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刘某某向李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沧法院于2006年6月21日立案执行,并向曹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李沧法院
先后对其采取拘留、搜查、查询等措施,未查找到曹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刘某某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


2006年11月29日,李沧法院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2008年8月22日,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向曹某某出具了证明,证明曹某某于2002年12月11日以146422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胶州市兰州西路东苑绿世界小区13号楼一单元401户的房产,曹某某于2008年11月3日取得了该房产的房产证。2008年11月14日,曹某某与曹某(系曹某某的堂妹)签订赠与合同,将该房产无偿赠与曹某,并到胶州市公证处对该赠与合同予以公证。后曹某某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给曹某。2010年,曹某将该房产以人民币20万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因被执行人曹某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李沧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曹某某移送公安侦查。2017年7月28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向李沧法院提起公诉。开庭前,曹某某付清判决书中确定的全部还款义务。经审判,2017年11月20日李沧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山东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决定,自即日起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凡在山东省法院已经立案执行,但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即日起主动到执行法院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涉嫌构成犯罪的,执行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要及时侦查取证,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要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及时审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罪犯,羁押部门要依法收押、执行。被执行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本通告发布之日(8月3日)起一个月之内,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宽处理。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抗拒执行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部门联手出击,

这十二种情形是打击重点!

↓↓

(点击看大图)


网友说:


@青菜虫虫:虽然说祸不及子女 但是有时看新闻真的被某些教科书般的老赖气的牙根痒痒 这种人就应该把他的罪行 写在孩子的资料里面 我就不信 他们不会为自己的孩子考虑


@王老吉:拍手称快


@大白.菜:严厉打击这种不讲信用的无良老赖,打造信用体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自然焦柯杰:执行不了这法律和没有一样,只要执行结束了,法律才是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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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搁哪儿呢?有…有套路的…

来源:半岛都市报(bandaobao)综合半岛都市报幸福大青岛、新锐大众

编辑:韩涛

对这样的人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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