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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寒而栗!试衣间暗藏针孔摄像头,用口香糖粘在镜子上方!警方已介入

辽沈晚报 2020-02-27

6月15日下午

深圳市民钟女士在龙华ICO购物中心

优衣库试衣服时

发现试衣间内竟然藏有针孔摄像头

让她惊恐万分

事发后,涉事的优衣库及钟女士报警

目前,龙华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到底怎么回事?  

摄像头是谁放的?

视频又被传到哪里去了?



据钟女士介绍。16日去了两次星河ico的优衣库试衣,但上午试衣时在另一间试衣间未发现异常。


当天下午4时30分,她再次到龙华ICO购物中心的优衣库试衣购物,拿了五套衣服,进入了7号试衣间。



“我试了两套衣服后,突然发现试衣镜上面有一个类似纽扣的‘黑点’。”钟女士说,“纽扣”藏在一截长约30公分的方形线槽一侧,她觉得十分奇怪,就用手去碰了一下。“这时,我发现那个‘纽扣’居然会发热,戳一下还能上下移动。”


彼时的钟女士并未想到是摄像头,待她试完剩下的衣服后,询问在其他试衣间的顾客是否有这“东西”时,才意识到了不对劲。


钟女士找到的摄像头。当事人供图


钟女士将这个“纽扣”扯出来后,发现竟然是一个摄像头,“摄像头的周围被口香糖粘住,还连着一条线。”


该店店长赶来后,将这个摄像头连同线槽一起掰了下来。


“那个店长拆下来后,发现这是一整套的针孔摄像头设备,里面还有一张储存卡。”钟女士说,当时,看着眼前的这套偷拍设备,自己不寒而栗。随后,钟女士和优衣库店长马上打电话报警。


随后,警方将摄像头及连接物一并带回派出所。


被掰下来的摄像头。当事人供图



店长:应该是偷拍者借试衣

粘贴到试衣镜上面的


钟女士表示,该摄像头说明显也明显,因为其他试衣间并没有,而且为黑色,与白色墙壁形成鲜明对比,但位于试衣镜的正上方,位置较高,不细心的人根本发现不了。


南都记者现场走访发现,优衣库到试衣间不分男女,每个试衣间都有试衣镜、拖鞋、挂钩、椅子,试衣镜约2m,身材较矮小的女生不细心的话,一般留意不到试衣镜正上方。



钟女士表示她是基于优衣库品牌的信任,所以试衣间工作人员说可以前往哪间就去哪间了,潜意识认为他们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但没想到这么明显的东西都没能事先发现。



此前媒体采访时,该店罗店长表示,藏有针孔摄像头的线槽并非该店物品,摄像头更并非该店安装,应该是偷拍者借试衣之机,粘贴到试衣镜上面的。该店已经开业4年,此前从未发生过类似现象。事发后,他已经马上将此事向公司汇报。


据悉,该店共有10个试衣间,南都记者采访罗店长时,其表示,事发后,其积极安抚钟女士情绪,陪同她处理该事,同时派同事对其他试衣间进行了详细检查,并没有发现类似情况。


该门店经理表示,店长在每日开店前会亲自检查试衣间,营业时也对每个试衣间进行检查,但一般只会查看是否有顾客遗漏物品。



事发后第二天下午,仍有不少女士来逛此店。



警方仍在调查中

进一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这个摄像头装了多久?有多少顾客和我一样被偷拍了?视频会不会外泄?


事发后,钟女士说,作为女子,遇到这种事情让她感到非常恐惧,虽然以前听说过有宾馆、酒店的客房被装针孔摄像头的情况,但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在试衣间、公共厕所等地方要多留个心眼。


事发后,龙华警方介入调查。目前,办案民警已将摄像头及连接物带回派出所,并调取了涉事优衣库的监控录像。警方表示,目前正在调查中,有进一步调查结果会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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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之后

不少网友表示,非常气愤

真的很让人没有安全感



这并不是第一次

有人在试衣间发现被偷拍


1

摄像头藏在门板边


2017年7月2日,中山的楚小姐与朋友来到位于中山三路的利和广场H&M服装店选购衣服。


楚小姐说,当她脱了衣服试换裙子后,突然发现门板上方有一个圆形物品,而且还闪着蓝光。随后,楚小姐又在该试衣间入口处的布帘后面发现了一个高约20公分的白色塑料装置,也同样闪着蓝光;而且这个白色塑料装置和圆形物品之间用一条黑线连接。楚小姐说,她当时初步判断上述物品为摄像头。



2

龙岗惊现商场试衣间偷拍!

女子换衣服被全程拍下


2016年9月4日,龙岗爱联派出所接一女子报警称,当天她在万科广场一服装店试衣服时,被一名男子用手机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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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也有不少人提出疑问:

对于放置摄像头的人

应该受到如何的法律惩罚?

而作为受害者

又应该如何保障权益?


律师说法:商家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颜昭雄表示,在试衣间或者酒店房间内偷装摄像头,性质类似。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


✦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对偷拍行为,是否可以给予更严厉制裁?


颜昭雄介绍,刑法规定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所谓“公民个人信息”,按照权威机关的说明,主要是公民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银行账号、银行卡号和财产状况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情况的信息。


因此,偷拍获得的视频,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也并未明文将单纯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作为一种犯罪行为。


颜昭雄表示,例外的是,如果偷拍造成严重后果,且使用了窃照专用器材,则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依法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偷拍内容涉及儿童不宜内容,构成刑法上的淫秽物品,则可能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发生类似事件时,受害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颜昭雄律师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也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人格尊严、隐私权都属于人身权利,商家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且存在过失时,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颜昭雄还称,受害者也可要求侵权人——安装偷拍设备人员,承担精神损害等赔偿责任,受害者获得相关赔偿,不影响侵权人继续承担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如果不小心被偷拍

应当维护自己的权益

忍气吞声只会让犯罪分子更加猖狂

及时报警,以防视频和照片到处散播

也希望店家能做好排查工作

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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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深圳大件事(nandusz)南方都市报记者 谢粤蕾、邱墨山

编辑:丛林

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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