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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抚顺市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

辽沈晚报 2020-09-05

4月16日,经省级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诊断组确认,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张某华,女,46岁,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现将该病例自述近14天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4月1日与弟弟自驾车到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看望父亲


2、4月2日和弟弟陪父亲在哈尔滨医大一院就诊, 其父在呼吸一科9病室住院治疗期间一直陪护。每日早餐在医院附近“豆腐脑小饼店”,中、晚餐均在医院附近购买。


3、4月5日下午17.00至19.00,与朋友孙某仁到医院接父亲并共同进餐。


4、4月10日其父病愈出院,当日15:00由弟弟开车将父亲接回父母家,在家中与母亲姚某琴、姑姑徐某凤、姨姚某茹、姨夫张某龙、姨姚某芝、姨夫王某国等一起吃晚饭。当日晚饭后,王某国和姚某芝回自己家,张某龙和姚某茹12日早回自己家。张某华在父母家期间未外出。


5、4月12日上午7.00,和弟弟自驾车由哈尔滨返回抚顺,期间去过3次服务区:吉林省德惠市德惠服务区(10:21-10:30)、吉林省公主岭市陶家屯服务区(11:50-12:05)、辽宁省开原市开原服务区(13:45-13:57),在上述3个服务区期间只去过卫生间且全程戴口罩。返抚后与其爱人单人单间分餐居家隔离。


6、4月15日,张某华接哈尔滨市疾控部门电话通知,告知其在哈尔滨医大一院同科室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建议进行核酸检测,其于当日21:30许由爱人陪同步行至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就诊,随后转入隔离病房治疗。



市疫情指挥部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张某华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请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每日测量体温;


2、与患者接触后,居家或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隔离观察14天;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17日





来源: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编辑: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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