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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沈阳11号令!这些人全部需经检测!

辽沈晚报 2020-09-05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11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1号令要求,因时因势完善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态势,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面对全球疫情呈暴发式增长、国内部分地区出现聚集性病例的复杂形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警惕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牢固树立常态化防控意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间的重点工作,统筹精准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绝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发生逆转,绝不能让加快恢复的生产生活秩序出现阻滞。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构建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体系,逐步将防控工作职责固化到现有的行政组织构架之中,压实常态化防控责任,加快形成常态化防控队伍,实现疫情防控全链条无缝隙闭环管理,不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工作成效。


  二、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整合各工作组和专班力量,确保反应果断迅速、运转高效有序、执行坚决有力。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重点,优化完善社区(村)管控,加强入境人员管理,认真落实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扩大核酸检测覆盖面,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单位、人群疫情防控工作,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增强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强化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机制,全面筑牢我市应对疫情防控风险的坚固防线。 


  三、持续做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对境外入沈人员全部采取针对性、常态化管控措施,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始终做好柔性管控。不断优化跟踪分析、入境管理、口岸检疫、封闭转运、集中隔离、医疗救治、信息推送、全程监控的严防严控闭环体系,织密严防严控管控网络,及时堵塞输入漏洞,坚决阻断境外疫情输入渠道,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四、全面加强严防外省疫情输入工作。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沈返沈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并进行核酸检测。坚持用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用好大数据手段,发挥社区(村)网格化作用,做好来沈返沈人员监测、跟踪、筛查工作。加强隔离留观场所常态化管理,动态调整防控措施,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严格排查、不漏一人。


  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严防省外疫情输入工作的通告》(第14号),自近期有聚集性疫情发生地区来沈人员,须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且能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无相关健康证明的,须在属地指定宾馆集中隔离或单独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及核酸检测费用自理。自近期有聚集性疫情发生地区返沈的我市居民,须单独居家隔离观察14天,如不具备条件须到属地指定宾馆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五、坚决做好散发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全省城乡社区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第二版)》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0号令等相关防控措施,通过社区(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面对面流调“三道防线”及时发现、报告和隔离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 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加强治愈出院病例等重点人群监测,严格落实“四类人员”集中管理,做到关口前移,措施前移,常态防控,有效防止疫情反弹。


  六、加大重点人群常态化检测筛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对全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学校教职员工、出租车驾驶员、网约车驾驶员、入转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从省外来沈返沈需集体居住人员,要进行核酸检测;对餐饮服务行业等窗口从业人员,要在上岗和复工前进行核酸检测。卫生健康部门要整合检测资源,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服务能力,满足全市检测服务需求。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对体检人员可增加血清抗体检测。


  七、增强常态化防控状态下的救治能力。继续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全面提升发热门诊规范化服务能力,细化疫情处置流程,保证处置能力。重点做好医疗机构内部防控工作,坚决杜绝医患交叉感染、院内聚集性院感事件发生。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丰富品种、扩大规模、优化结构。继续保持集中救治工作理念,重点加强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陵院区、市第十人民医院三家定点医院救治能力,形成常态化疫情救治处置机制。


  八、精准细化复工复产复学防控工作。各复工复产复学的单位和部门要坚决落实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全面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达产,强化安全管控,确保企业生产运行安全。按照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做好分批复学工作。教育等部门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实现防控保障能力最大化。开学复课的学校要最大限度缩小防控网格,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最大限度覆盖防控区域,做好校园防控全流程培训,形成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防控合力。对参与开学运转活动的所有教职员工实现检疫检测“全覆盖”。对学生实施学校到家庭点对点闭环轨迹管理,做到无缝衔接,提示参加开学运转活动的所有教职员工和家长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九、实行社区(村)常态化防控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重点地区入沈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坚持对疫情重点地区入沈人员实行专人包保,安排社区(村)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健康监测和跟踪询访,做到集中力量精准防控。定时对社区(村)为民服务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办公区域进行通风换气和场所消毒,限制举行群体性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十、树立常态化防护意识。做好常态化下对公众的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倡导公众将“少聚集、少流动”作为疫情期间的生活方式,养成疫情期间“戴口罩、勤洗手”的生活习惯。加强公共防疫,规范公共交通工具、医疗机构、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开展常态化的爱国卫生运动。


  十一、维护常态化经济社会秩序。找准精准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结合点,科学梳理、取消前期应急防控时采取的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有效防控前提下,促进人员和要素正常流动,推动各项经济活动正常开展,加快恢复工作场所正常生产办公,推进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正常营业,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21日




来源: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编辑: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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