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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救命钱落在共享单车车筐里,监控拍下随后的一幕…全沈阳都在帮他找!

王鹏 吉向前 辽沈晚报 2020-11-03
10万元现金,
是卖了房子用于器官移植后的治疗费用。
这笔救命的巨款,
却被沈阳的杨先生
不小心落在了共享单车的车筐里。

监控显示,
一名打着伞穿白衬衫的男子 
“把钱捡走暂时保管起来,” 
杨先生这样善意地认为,
“沈阳人是善良的热情的,
全沈阳都在帮我寻找那笔救命钱,
替我保管钱的大哥看到消息后就会把钱送回来。”


筹钱肾移植后有排斥反应母亲卖房凑药费

42岁的杨先生患尿毒症多年,2009年做了肾移植手术,今年发生了排斥反应,为了保住肾想进行后续的治疗,“我在沈阳的医院打听了,需要做血浆置换,每次费用需要5万元,但为了给我治病,家里已经欠了不少钱,没办法只好把房子卖了。”杨先生说。

为了给杨先生治病,母亲把房子卖了筹钱,拿到了买房者给的首付款10.5万元,“房子一共卖了25.5万,拿到首付款后,我就想把10万元取出来,联系医院去进行治疗,一次血浆置换需要5万元,这些钱只能治疗两次,还不算其他费用。”杨先生说。

杨先生想去外地进行治疗,开始想去北京的医院,但情况发生变化,他想去上海或广州求医。6月17日上午9时许,杨先生到建设银行取了10万元,装到了写有“建设银行”字样的蓝色布袋里,想把手里的钱都存到一个银行里。

为了省钱,虽然身体不好,还带着10万元现金,但杨先生没有乘坐出租车而是选择骑共享单车回家,没想到在中途发生了意外,他把钱落在共享单车的车筐里了。

“我身体其实在强撑着,但为了省点钱,一般情况下不坐出租车,都是选择公共交通或共享单车出行,这一次取了现金后也没有意识到要注意安全,都是因为病的拖累。”杨先生说。


丢钱10万元救命钱落在共享单车车筐里

6月17日9时20分许,从银行取完了钱,杨先生扫码打开了一辆黄色的美团共享单车往家里走,走了一段路觉得身体有点吃不消,到了大东区北顺路路北的小津桥路公交车站,他想换乘公共汽车回家。

“我身体不太好,精神状态也有点恍惚,注意力不集中,做事丢三落四的。来到公交车站后,把共享单车停在候车亭后面,就到前面去等公共汽车了,彻底忘记了车筐里布口袋里装的10万块钱。”杨先生说。

坐了一段公交车后,杨先生才被突然想起来了装10万元的布口袋还在车上,赶紧下了公交车往小津桥公交车站方向跑,但到了公交车站,美团单车车筐里装着10万元钱现金的蓝色布口袋已经不见了。

对于发生的意外情况,杨先生非常自责,“发生这样的事就怨我自己,拿着这些钱还不上心,稀里糊涂地放在共享单车的车筐里,换乘公交车的时候还给忘记了。”


捡钱 监控中出现白衬衫男子

杨先生着急地向周围的市民打听谁看到了车筐里的蓝色布口袋了,但公交车站的人员流动非常快,和杨先生一起等车的,都先后坐上公交车离开了。尤其是等车的市民都在候车亭的前面候车,杨先生把单车停在候车亭的后面,在前面等车的人不会注意候车亭后面的情况,所以没有人看到蓝色布口袋被谁捡走了。

在周围扩大范围又问了一圈,没有人发现是谁把装钱的布口袋拿走了,杨先生感觉事态严重,马上到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大北派出所报了案。

听到10万元救命钱不知动向,警方非常重视,立即派人随同杨先生来到事发地进行调查。

“大北派出所的警察办事非常高效,带着我马上来到事发现场,有了警察的出面,我的心情就放松多了。”杨先生说。

警方调取了事发路段的视频,在一段视频中可以看到:在杨先生离开公交车站不久,一名骑着蓝色哈啰单车、打着伞穿白衬衫的男子出现了,他好像是给在公交车等车的一位女士送些材料。就在两人交谈的过程中,那名男子发现了哈啰单车车筐里的袋子,于是他就骑着车过去了,拿起了车筐里的袋子放进自己的车筐里,然后就离开了公交车站。

由于视频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不能判定是捡钱男子的长相、去向,但杨先生丢钱、那名男子捡钱的基本事实是清晰的。


找人是谁把单车车筐里的布口袋捡走了?

6月18日,在事发公交车站西侧的一商家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当日9时30分许,一名打着伞穿白衬衫的男子骑着哈啰单车来到公交车站,和站在候车亭一角的一名女士说了几句话,好像递给她一些东西,然后男子就骑车离开了。骑行到候车亭后面中间位置时,也就是杨先生停车的地方,这名男子发现车筐里有东西,于是停下了车,走到美团单车前面把车筐里的东西拿起来,放到了自己骑的哈啰单车车筐里,然后快速地骑车离开了。

在这段视频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那名男子捡了东西离开公交车站后,骑了几米后把伞收了起来,虽然此时这名男子戴着口罩,但没有了雨伞的遮挡,还是比较清晰地看到这名男子的面目。


打着伞穿白衬衫的男子骑着一辆蓝色的哈啰单车,通过哈啰单车公司能不能找到这名男子的信息?

“我骑的是黄色的美团单车,把钱捡走的大哥骑的是蓝色的哈啰单车,因为骑行单车先要进行注册,每次都要扫描二维码开车,会留有个人的相关信息,希望单车公司能帮我查到有价值的线索。”杨先生介绍。

今日,哈啰出行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公司目前正在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期待能有好的结果。”



寻人“捡到钱的大哥是在暂时帮我保管”

当时在小津桥公交车站,一名女子和那名打着伞穿白衬衫的男子进行了交谈,并且接过来男子递过来的东西。这名女子是谁,如果能找到她,也就能找到捡钱者的相关信息。

6月18日,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杨先生来到了116路公交车车队,通过公交车上的视频发现了那名女子上下的画面。

“这些画面对于获取有价值的信息非常有帮助,这些资料已经交给了警方用调查工作。”杨先生介绍。

说到捡钱的骑车人,杨先生并没有一点埋怨的语气,“我相信那位大哥,路过时发现车筐里有东西,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公交车站的人又那么多,所以他先拿走了,看清里面是什么然后再进行处置。”

对于10万元救命钱是否能够找回来,杨先生充满信心,“一定会找回来的,那位大哥是暂时替我保管着。可能他也没有上网看新闻,一时不知道怎么处理了。如果他知道了是我把治病的钱丢了,他一定会还回来的。”


感人“沈阳人是善良的,全沈阳都在帮我找”

杨先生发现钱丢了之后,在公交车站问了一圈没有人看见是谁把钱捡走了,杨先生在报警配合警方调查之后,还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进行了求助,拨打了包括FM98.6应急帮在内的媒体热线电话,到公交车站周围商家查找目击者查看相关影像资料,到公交车队调阅行车视频查找和骑哈啰单车男子进行交谈的女子,随同有关部门向哈啰出行公司查询骑车者的有关信息……

在丢钱之后这段时间,杨先生一方面着急上火、懊悔不已,另一方面杨先生感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善意和热情。

“沈阳人是善良的热情的,我丢了钱之后,一传十十传百,惊动了不少部门和市民,他们都积极发动起来,我接到的信息也非常多,好像全沈阳都在帮我寻找,有了这些人的无私帮助和付出,我心里有底了,相信会有好结果的。”杨先生说:听到我的求助后,许多人热心地帮着出主意想办法,一点也不嫌麻烦,有多大能力就使出多大能力。

大北派出所组织多名警力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同时给予杨先生多方面的关心和帮助,“刚才王所长和朴警官还安慰了我好长时间,劝我放宽心,有这么多人在帮助,肯定会有好结果的。因为我本身就有病,事情发生后,这两天也没睡多少觉,一方面是着急一方面是感动。警官怕我着急上火,身体再点出点啥问题,那样就不好了。我十分感谢警方的给力工作。”杨先生说。

在和记者交谈中,杨先生表现得非常乐观和豁达,并没有因为丢失巨款而慌乱不堪,他叙述事情思路清晰流畅,说的最多的就是感谢的话语。

杨先生在求助的过程中,需要乘坐出租车快速到达相关地点,在出租车上和他人通话时不可避免地提到丢了10万元的事,拉载杨先生的出租车司机听到这个事之后,等杨先生下车后,坚决不收车费。

“这真的让我非常感动,我和那位出租车师傅可真是萍水相逢,我现在也不知道那位司机师傅的姓名。人家在听说我遇到难处之后,没有犹豫就免了我的车费,我怎么给,人家都不要。沈阳人真是善良热情!”杨先生说。


律师说法失主催要拒不归还涉嫌构成侵占罪

杨先生把装在布口袋里的10万元现金放在了单车的车筐里,这笔钱是否属于无主财产?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王汉农律师表示,对于自行车筐中的财物,不能简单地以车主是否“遗忘”为标准得出结论,而是根据社会一般观念可以推断自行车车筐内财物应当属于他人支配范围内的财物。

在此事件中,打伞男子从他人停放的共享单车车筐内捡走了10万元现金,应当归还失主。如果拒不归还的,属于违法行为。失主可以直接要求其归还,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数额较大,经失主催要后,仍拒不归还的,涉嫌构成侵占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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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沈晚报(lswbwx)记者王鹏、吉向前编辑:韩涛


希望这10万救命钱早日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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