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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交警重要提醒!这种违法行为很多人都在做…

辽沈晚报 2021-07-31

沈阳人注意!

非机动车骑行通过斑马线
是违法行为!


5月27日上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平大队交警在南京街北一路路口,开展了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和逆行以及非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不下车推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记者在随警采访时发现,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并不多见,而非机动车过斑马线不推行、走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却很多。


现场:非机动车走斑马线要推行 
当天10时30分,在整治行动中,记者看见有多位骑行电动车和自行车的驾驶人经过斑马线时,因为没有下车推行,被交警进行了批评教育。 

沈阳公安交警和平大队二中队交警张永峰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和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根据规定,无论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或三轮车,驾驶人在路段上横穿马路走人行横道时,都应该下车推行。

按照《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元罚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不按规定从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的。




现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不太多 
10时40分,在该路口由南向北方向,一辆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看到斑马线上有行人正在通行,却未减速礼让,被执勤交警当场截停。按照相关处罚规定,交警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张永峰表示,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礼让斑马线,不只是驾驶人自身素质的体现,也是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这种情况,机动车一方做到了礼让行人,可是行人却不迅速通过斑马线,反而在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接打电话、乱穿抢行、追逐打闹,间接造成了车辆行驶缓慢的后果,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明确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电动车和自行车逆行走机动车道还时有发生 

整治行动中,执勤交警还对电动车和自行车逆行、走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整治行动开始的20分钟内,有4辆电动自行车因为走机动车道和逆行被交警拦下,交警当场对这些违法者进行了批评教育。

据介绍,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迅猛增长,虽然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一些方便,但个别市民骑电动自行车时的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性也日益显现。一些市民在交通安全意识方面相对较差,骑车上路反应迟缓,甚至存在闯红灯、随意变道、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另外,还有市民在骑车横过马路时,对左右通行车辆的安全距离判断不准,误认为其他车辆都会躲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骑电动车的市民,
为了安全,
车主要依法依规文明有序行驶,
最重要的是,要各行其道,
不要占用机动车道,
同时不要闯红灯和随意变道,
要注意安全,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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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指尖沈阳

编辑: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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