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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上热搜!女子入职被公司“乐捐”制度吓退

辽沈晚报 2023-03-31

3月8日,广东广州

一女子称自己办理入职时看到

办公室行政制度中的“乐捐”制度,

立刻劝退了。


谢女士称,

这家公司面试比较简单,

问了几个常规问题就录用了。

没想到在办理入职时,

行政制度上写了

满满一页14条“乐捐”制度

自己看了就立马跑路了。


一个“周六是奋斗者的正常工作日”,一个“乐捐”,难怪网友笑称看新闻、学新词儿,感觉自己越来越博学了。

首先要明确,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并不能以奋斗为由,强制员工加班,“规避法律风险”的说法的确引人遐想。而“乐捐”本质就是罚款!罚款权作为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政府依法律来行使,用工单位没有处罚权,只能在法定范围内克减劳动者的绩效奖金,而不是罚钱或者变相罚钱。

最近这些年,各种“创意”十足的劳动侵权行为时有发生。造的各种新词儿,不过是劳动侵权的“新马甲”。公众对有此类苗头的热点事件,保持着高度警觉。这次奇瑞的事情虽然只是内部倡议,可是倡议合法吗?员工有不接受倡议的权利吗?有超过80%的网友持反对意见,认为“周六是奋斗者的正常工作日”属于道德绑架式的自我感动。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全社会劳动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

正在进行的全国两会,“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取消996工作制”等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关键词,多次被提及。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就曾就保障八小时工作制,向加班泛滥开炮:“加班不可怕,就怕加班成现象,加班可以,但要合法。”这番言论受到了很多支持。

在一些行业中,确实盛行着以企业文化为名的加班、过劳。但常见常有,并不意味着你情我愿;你情我愿,并不代表合法合规;合法合规,也并不代表有益有效。有企业家就曾经坦率地说: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提高效率,与员工加班没有太直接的联系。特别是针对已经有一定规模的大企业,“加班文化”是典型的有病乱投医。

不管是从法律意义上,从社会进步意义上,还是从企业管理效率角度,让每个劳动者可以更有保障、更体面地工作,更舒展、更从容地生活,都是一件多赢的事情。遵守劳动法,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别老想整新名词试探法律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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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编辑:邹沛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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