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36年前浙江舟山海上特大抢劫杀人一案有了新进展。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判决追缴二被告人抢劫所得赃款人民币7000元,赔偿6名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5万元。
“这起特大抢劫杀人命案,对6个小家庭而言,就像是一场灾难一样。”在被害人家属的回忆中,1987年3月12日,父亲和叔伯们驾驶“浙岱渔6141”号渔船出海后就再未归来。那一天之后,6个家庭的命运发生巨变。其中一名被害人的儿子王先生介绍,“我们的爷爷奶奶那一年,一下子失去了3个儿子、1个孙子、外甥和外甥女婿(未婚),打击很大,事发后没过几年就去世了。”对于一审判决的赔偿部分,王先生介绍基本是平均分配,每个家庭约得赔偿款在25万到28万元之间。几位受害者家庭都十分拮据,“有的家庭觉得(赔偿款)过低。未来需要我们几个家庭内部沟通,再决定是否上诉。”1987年3月18日,海岛倒春寒,一艘船号为“浙岱渔6141”的渔船搁浅在离岸20米的浅滩上。蹊跷的是,船停靠了两天,都不见有人下船。附近渔民发现不对劲报警后,警方侦查发现船上的6名船员不见踪影,随身携带货款也不翼而飞,舱内还残留了若干喷溅状血迹、钝器敲打的痕迹和一枚血痕迹。当时,鱼货生意都是现金交易,而船上的人员、货款下落不明,警方遂以特大抢劫杀人案件为方向进行侦办。专案组走访调查了解到,船只来自岱山县某镇某村,6名船员是一家人。船老大一直从事贩鱼生意,船员是他的两个弟弟、儿子、女儿的未婚夫和大外甥。裁判文书显示,1987年3月12日,他们从岱山出发,到嵊泗县嵊山镇收购鱼货后,驶往宁波贩卖;3月17日,“浙岱渔6141”船老大在宁波水产码头曾与案件嫌疑人交谈,对方雇佣他们运输一批鱼;3月18日早晨他们的船出现在摘箬山,直到被岛上群众察觉异样后报警。当时摘箬山岛上住着134户人家,警方走访询问了群众以及往返岛渡的船老大,得知1987年3月18日早晨,有两名来历不明的男子曾在案发地点附近出现,后乘坐渡船离开,有重大作案嫌疑。附近另一艘渔船的船老大也回忆,1987年3月15日左右,曾有一高一矮二人自称在余姚冷冻厂上班,想让渔船去洋山冷冻厂装货。因二人无证明文件等原因他们未答应,二人口音似岱山、宁波二地。此后35年间,浙江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对这起特大命案积案的侦破工作从未放弃、从未停止。直至2022年8月31日晚10时,正值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攻坚期间,警方认定当年案发现场提取的血痕迹与宁波宁海籍男子蒋四兴的痕迹一致,蒋四兴有重大作案嫌疑,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同年9月7日,专案组先后在丽水和宁波将犯罪嫌疑人蒋四兴和薛三元抓获。经审讯攻坚,两人对抢劫杀害6名船员并抛尸大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2年10月14日,被告人蒋四兴、薛三元被舟山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因案发距犯罪嫌疑人到案超过20年,2023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核准追诉。2023年8月23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舟山定海摘箬山特大命案。庭上,检方指控:1987年3月17日傍晚,蒋四兴、薛三元为偿还赌债,合谋杀人抢劫渔船财物。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要求对二人从重处罚,6名被害人亲属要求二被告人各赔偿经济损失160余万至219万余元不等。庭审整整持续一天,因案情重大复杂,案件择期宣判。据浙江警方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蒋、薛二人读小学时就认识,家里只隔了一条街,都喜欢赌博。薛三元1959年生,小学文化,当过船老大,原系宁波某渔业公司船员。1983年其曾因惯赌被劳动教养3年,2020年又因赌博被行政拘留5日。蒋四兴1958年生,中专文化,原系宁海县某村诊所赤脚医生,左脚是瘸的。2002年曾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被两次治安罚款5000元,2004年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3日,2015年又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10日。庭上,被告人蒋四兴辩称,作案前薛未与其商议,上船后未将船员灌醉,其也未示意让薛动手,杀害、搬运、捆绑被害人并抛入海中均为薛所为。薛找到钱款后,分给其500元。其辩护人也辩称,蒋四兴肢体残疾不可能短时间内连续对5名船员进行打击,不应认定为主犯。薛则对检方指控事实无异议,并称6名被害人尸体未找到,不排除生还可能,归案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请求从轻处罚。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经预谋,采用故意杀人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并致6人死亡,二被告人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严惩。”2023年11月2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对二被告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二人均系积极的实行犯,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当。此外,法院还判决追缴二被告人抢劫所得赃款人民币7000元,赔偿6名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5万元。2023年11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取了一审判决书,其中披露了更多案件细节:1987年3月17日傍晚,蒋、薛为偿还赌债,携带掺有安定药物的白酒、榔头等作案工具,到宁波市新江桥附近码头,以运鱼货为由骗雇被害人王某位(殁年42岁)等6人驾驶自营船舶出海。上船后,按事先分工,被告人蒋四兴在卧舱内陪船员聊天、劝喝白酒,被告人薛三元则在驾驶舱以聊天为名看守驾船人。船从宁波甬江顺流出海,待船员深夜熟睡,蒋、薛二人分别用榔头锤击入睡船员及驾船人王某位、王某月(殁年37岁)、王某夫(殁年30岁)、陈某某(殁年22岁)、王某军(殁年16岁)、颜某某(殁年14岁)共6人。随后,蒋、薛二人使用缆绳将6名被害人捆绑并连接石柱、铁锚,沉入舟山市定海区老塘山与金塘岛之间的海域,致6名被害人死亡,共劫得现金约7000元。清理现场后,蒋、薛二人驾驶涉案船舶逃离,途中船舶触礁搁浅于舟山市定海区摘箬山岛火油坑滩涂。次日凌晨,蒋、薛二人弃船上岸,后乘坐航船逃离舟山。浙江警方称,蒋四兴被抓获时,仍装聋作哑、百般狡辩。证据确凿后,蒋才表示“想到这个事情,后悔过,但没办法了,对不起小孩、老婆,对不起他们(被害人)家里人”。薛三元被警方抓获时,似乎已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与老婆讲“我不会回来了”,向警方承认了罪行。“这起特大抢劫杀人命案,对6个家庭而言就像是一场灾难一样。”在被害人家属的描述中,1987年3月12日,父亲驾驶“浙岱渔6141”出海后就再未归来,那一天之后,6个家庭的命运从此发生了巨变。6名船员都是沾亲带故的一家人,其中有兄弟、父子、侄亲等,最大的时年42岁,最小的仅14岁。36年后,其中一名被害人的儿子王先生如今也已42岁,比父亲遇害时还大几岁。他告诉记者,事发时他6岁,不记事,上面还有两个13岁和11岁的姐姐。父亲失踪后,家中经济来源一下子就断了。姐姐只能寄养在姨妈家,分担一下抚养压力。此外,同样遇害的伯伯、叔叔等一家生活也很拮据,现在还住在村里最差的房子里。“我们的爷爷奶奶那一年,一下子失去了3个儿子、1个孙子、外甥和外甥女婿(未婚),打击很大,事发后没过几年就去世了。”王先生介绍。这36年间,全家人和警方一样,没有放弃寻找凶手,但几十年没有音讯,毫无头绪,他们一度也认为无能为力。直到2022年8月,他们从警方处得知真凶落网的消息,觉得不可思议。王先生坦言,此案重新审查,“对家里老一辈而言,就像心里的伤疤重新被揭开一样。好在凶手抓到了,可以抚慰一下老人”。11月2日下午,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赔偿6名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5万元。王先生介绍,基本是平均分配,每个家庭约得赔偿在25万到28万元之间。此外,破案后,两名被告人家属至今也未与他们沟通道歉。对于一审结果,“有的家庭觉得(赔偿款)过低。未来需要我们几个家庭内部沟通,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