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冒充涉事女教师开直播?大批高仿号被封!网友:底线呢?

辽沈晚报 2024-04-27

近日,

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未成年学生

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2月20晚,

有不少网友发布消息称,

疑似“涉事女教师开直播”。

根据网络截图显示,女子账号信息关联了“33岁”“上海·虹口”“华东师范大学”等,内容为“我就是要接住这泼天的财富”。

据长沙政法频道消息,2月21日上午,已查不到该账户任何信息。上海网信办工作人员在回应采访时表示,目前未收到相关的信息,如果有发现相关的情况,他们将进行调查。

此外,某社交平台出现多个名为“我不是张老师”的账户。


在某“我不是张老师”直播截图上,

直播间网友留言

直指主播是在蹭流量。


据最新报道,

目前大批高仿号已被平台封禁。


此前,

因为部分账号在社会热点事件中

存在仿冒账号、发布不当内容等行为,

多个视频平台集中封禁和禁言了

一批以修改昵称等方式仿冒他人、

博取关注的账号。

不少网友表示,

如此蹭流量,毫无底线。


律师提醒:冒充当事人,可能涉嫌诈骗

这种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开直播赚流量的行为,真的只涉及违背道德问题而不违反相关规定吗?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

如果博主仅是冒充“女老师”身份,依据民法典规定,博主的行为对“女老师”构成侵权,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散布不实言论,则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有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博主将面临治安处罚。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实施诈骗等行为,还涉嫌诈骗等罪。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表示,生活中冒用、盗用的事件屡禁不止,法律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的,一般情况下构成侵犯别人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如果传播虚假内容,还涉及诽谤。

就此事来说,丁金坤认为,开直播主播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女教师”,已获得打赏,已经涉嫌诈骗,数额小的(一般六千以下),治安处罚,数额大的,涉嫌诈骗罪(一般六千以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编造网络谣言、冒充他人蹭流量,

无底线、无下限!


一指禅 戳标题阅读!11死7伤,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51人被追责!
退钱了!今天开始预约惹众怒!男网红道歉!
疑似“上海出轨学生女教师”丈夫问话笔录流出?警方回应
柳鑫宇发微博最新回应!训练备战视频曝光!
辽宁迎来冬天余额里最冷一天!
南部战区深夜发声:情况尽在掌握!



来源:长沙政法频道、潇湘晨报、中国新闻周刊等编辑:邹沛轩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