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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讶 | 他用丈母娘、小姨子的名义干一件事被罚没4.99亿 究竟什么情况?

2017-04-22 央视新闻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第一财经

21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北京出席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时表示,深交所前工作人员、曾任股票发审委兼职委员的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这是证监会近来开出的又一天价罚单,之前证监会对于操纵多伦股份的鲜言罚没34.7亿元,创下证监会罚没金额之最。

前发审委员以亲属名义违法炒股获利数亿元

张晓军透露,中央第七巡视组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期间,向证监会移交了深交所前工作人员、曾任股票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

经过调查审理,证监会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利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冯小树堪称是股票发行领域的“专家”,在深交所先后担任发行审核部副总监、上市部总监、公司管理部副总监等实权要职。2005年至2007年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七届和第八届发审委兼职委员。作为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也十分“勤奋”。据媒体查阅公开资料,仅2006年、2007年两年期间,冯小树参与审核的IPO首发项目就有30余个。

不过,根据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21日发布的消息,冯小树是何时入的股,又是入股的哪几家公司,证监会并未披露。从作案手法来看,就是上市之前突击入股。这样入股往往价格非常低,而在中国资本市场,新股上市之后往往会迎来一波大涨,因此这样的投资可谓是一本万利。

冯小树此举严重违法 被处以顶格罚款并终身禁入市场

张晓军表示,冯小树作为承担重要职责的监管干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利益,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管理秩序。

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199条规定做出处罚,该条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为此,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同时,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种突击入股的方式形同利益输送,这其中是否涉嫌职务犯罪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另外,对于相关的上市公司是否涉嫌欺诈发行也有待调查。毕竟,如果走正常渠道可以顺利发行上市,相关公司也不必“白送”股份给发审委委员。

正人先正己 证监会将持续加大问责力度

今年以来,证监会频频开罚单,剑指违法违规行为。3月30日,证监会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价格一案,正式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5倍罚款28.92亿元,总共罚没34.7亿元,成为证监会执法以来最大的罚没款金额,同时鲜言也被终身市场禁入。

本次对冯小树的罚款则是针对证监会系统内部的人士。在此之前,2016年4月,证监会对原江苏证监局潘某因内幕交易,违法持有、买卖股票做出行政处罚。中央纪委驻证监会纪检组组长王会民表示,证监会将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加强对发行上市等重点部门、敏感岗位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易寻租、易被围猎的权力的约束规范。

去年10月,证监会专门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也明确表示,针对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存在的监管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买卖股票问题,从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即日起,“只要再发现系统内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有违规买卖股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顶格处理,绝不姑息”。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21日也强调,证监会将秉持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原则,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对系统干部自身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严厉惩处,持续加大问责力度,正人先正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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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唐怡 主编/李浙

编辑/吕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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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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