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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 | 青岛为“暴走团”健身在部分路段搞限行 当地交警这样回应

2017-08-27 央视新闻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央视新闻

近日,为保障“暴走团”健身居民的安全,山东青岛八大峡广场附近的部分路段开始在夜间施行机动车限行,每晚6时30分至10时禁止机动车通行。每晚该路段有上千名居民组成的6个“暴走团”在道路上健身。

就该举措是否合适的争论,山东青岛警方日前回应,之所以实施将部分道路进行分时段封闭,供“暴走团”等活动,是经过了多次调研后决定的,限行于法有据。

车主如闯入相关区域或被罚

经常在这附近参与“暴走”的市民杨先生说,他们选择的都是车比较少的路段,不过还是不能避免遇到机动车,一般情况下队伍都会主动避让,“我住在附近,下班吃完饭过来走一走,大家喊喊口号,还可以交交朋友,感觉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方式。”

△青岛交警在为“暴走团”限行的路段执勤

据悉,该区域的分时段限行措施实施后,交警在限行时段会在路口设岗,提醒过往车辆绕行。目前对闯限行路段车辆以教育为主,3天后将对违法车辆给予处罚。

封闭道路为临海“断头路”车流少

青岛交警表示,之所以实施将八大峡广场附近的部分道路进行分时段封闭,供“暴走团”等活动,是经过了多次调研所决定的。

警方经统计发现,晚6点半到9点,“暴走团”经常活动的道路上大概只有大约30辆车经过,而且该路段没有公交车道。“这附近各条道路之间的距离都比较近,只封闭一条,机动车驾驶员还可以从别的道路通行,实际影响不大。”

△道路限行后“暴走团”上路了

八大峡广场位于青岛市区西部,南侧是大海,交警分时段封闭的几条道路都是临海的“断头路”。青岛交警指出,“这样的措施肯定不会在交通要道实施,我们选择这几条路也是暂时的措施,以后一旦发现市民行车需求发生变化,会及时调整。”

制定该规定于法有据

青岛交警表示,他们制定这样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该中队交警同时表示,做出这样的决定以前,他们还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备,获得批准后才开始具体执行。

尽管于法有据,但这一问题仍然引发很大争议,部分车主认为这样做损害了车主的利益。

央视评论

有“暴走团”活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就该让出自己的路权吗?制定该规定的意义究竟在哪?一起来看央视评论员王健的分析。

青岛交警分时段封闭道路,缓解健身群众与交通车辆的矛盾,其效果有待观察。但坚持法治思维并积极寻求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值得鼓励。

表面上看,暴走团与机动车针尖对麦芒,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依然我行我素,大有“将暴走进行到底”的决心,矛盾似乎成了死结。但仔细分析,暴走团锻炼时间相对固定,对于道路的占有也主要限于特定的时间段,这为青岛交警提供了思路。同时,暴走团锻炼场地是断头路,旁边存在可绕行和可替代道路,这同样为交警部门提供了化解矛盾的空间。经过分析,用“临时性路权更替”的办法,既满足暴走团的需求,又把对交通影响降到最小。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措施于法有据,并非凭空臆想。

尽管于法有据,但需要指出的是,青岛的这一案例有其特殊性,基本属于个案,并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的价值。因此,广大车主也没必要过于担心临时的路权让渡会成为常态,甚至普遍化。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创新社会管理和化解社会矛盾,既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又要“坚持从源头化解矛盾的思路”。目前,矛盾得到缓解并非万事大吉。暴走团与机动车矛盾的源头,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解决问题更要着眼长远,唯有不断增加城市健身场所和步道的有效供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对道路进行改造增加人行道,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各行其道,实现车行顺畅、人心舒畅。

文丨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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