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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丨男子不顾劝阻醉驾身亡 同桌人未劝酒也被判赔 为什么?
▌本文来源:看看新闻Knews
今年2月,山东淄博周村的张某与同事李某等九人相约聚餐,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已经醉酒的张某却执意要自行驾驶摩托车离开,没想到意外发生,张某醉驾身亡。
事后,张某的亲属将当晚参与饮酒的李某等9人起诉到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最终经周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除1人提前离席不担责外,李某等8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分别赔偿张某的近亲属9800余元,共计80000余元。
被告人称并没主动劝酒 还极力劝阻其驾驶摩托车
被告李某等人均表示,当晚饮酒过程中并没有主动劝过张某饮酒,聚餐结束后也是极力劝阻张某不要驾驶摩托车,但张某不听劝阻,为什么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法官:未履行护送通知照顾等注意义务
周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毕晋军表示,李某等人在聚餐结束之后,均未能实际有效劝阻张某,对于醉酒后独自驾驶摩托车的危险行为,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未履行护送通知照顾等注意义务,因此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审判员毕晋军
李某等过失行为与张某最终死亡后果之间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所以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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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杨继红 主编/李浙
编辑/吕小品 实习编辑/宋诗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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