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导自演儿子“失联” 乐清女子被提起公诉
2月25日,浙江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事件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30日,浙江温州乐清一五年级男孩失联的消息在媒体成几何倍数传播。2018年12月4日晚,这名失踪男孩终于被找到。随后据浙江省乐清市警方通报,此“失联”事件其实只是该男孩母亲陈某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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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男孩“失联” 竟是母亲自导自演一出闹剧
浙江乐清“失联”男孩黄某平安找回后,社会各界持续高度关注。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2018年12月5日,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调查,2018年11月30日晚18时许,陈某与已放学回家途中的儿子黄某取得联系后,在虹桥镇沙河路附近碰面,陈某嘱咐黄某按照她的安排呆在其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不要下车回家,并把车钥匙和事先准备好的食物交给黄某。在安排好黄某后,陈某于当晚19时13分,到虹桥派出所虚假报警求助。警方接报后,调集了大量警力,开展查找工作。陈某还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求助信息,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也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期间,陈某将藏匿黄某的四轮电瓶车转移停放地点,最后将其儿子黄某转移至城东街道云岭村,直至黄某被警方找回。
鉴于陈某蓄意藏匿其儿子黄某,并到公安机关虚假报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间,继续假装配合搜寻,其行为已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12月5日,警方通报“50万寻失联男孩”:其母与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该起虚假警情,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文来源: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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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杨继红 主编/李浙
记者/程琴 编辑/杨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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