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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让学生干私活、随意拖延毕业时间?教育部出手了
11日,教育部网站公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导师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教育部明确“十不得”
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
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
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
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
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准则》履行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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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徐冰 主编/王烁总台央视记者/潘虹旭编辑/杨惠珺©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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