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丨与父母同住 子女可减税 你怎么看?
当你我的父母老了,头发白了,走不动了,怎样让他们安享晚年呢?父母为我们奉献了一辈子,长大成人的我们该如何尽孝呢?
为了让子女能更好地赡养老人,各地政府都在加大力度,比如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直接将“常回家看看”条款写入法律。如今,深圳出台新政,拟规定子女若与父母同住工资所得税享优惠。
关于这项充满暖意的政策,关于涉及每个人的养老问题,你有什么看法呢?
网友热议
@年轻_要努力:该和父母一块住的还是会一块住,不想住的即便是你给钱,也不会住的。
@家有贤妻和正太:政策很好,但落实起来有很大难度吧。搞不好大家都说自己跟父母住。
@爱达乐来了:不觉得悲哀嘛?赡养老人是我们的义务!靠减税来换取赡养义务?
评论员解读
通过政策手段引导青年人与老人同住,鼓励赡养并关爱老人,无疑值得赞许。深圳酝酿的新政,更开启了运用税收等综合性手段引导人们向善的新思路,值得思考和研究。
然而就政策本身的可行性而言,新政确实存在不少硬伤。
第一,“与父母同住”无法与“关爱老人”画上等号。如今,青年人早该单飞却选择与老人同住,原因不一而足。有的是因为自己买不起房,只能选择和老人住在一个屋檐下;有的是为了降低生活成本,赤裸裸地“啃老”;还有的工作繁忙,希望老人帮助照顾第三代。与老人同住的年轻人中不乏照顾和关爱老人者,但区分不清的情况下一概减免所得税,很可能适得其反,鼓励了“啃老”而非“关爱老人”。
第二,减免所得税能否真正让老人受益,亦值得商榷。减免所得税的直接受益人是青年人,而非老年人。减免越多,青年人受益就越大。青年人会把这“意外所得”归功并返还于身边的爸妈吗?
第三,政策在实操层面欠缺可行性。当今时代,人员的流动性增强,每一份工作的复杂性和每一个家庭的特殊性都让减免税款难以简单分类。例如,有的青年人周一至周五都在繁忙地工作,但每到周六日都努力回到父母身边。这样的青年,算与老人一同居住吗?他该获得减税款吗?现实生活中,实际居住情况往往千差万别,无法仅凭户口判定居住状况,而入户调查的成本又过高,欠缺可操作性。
深圳酝酿的新政,显然在短时期内无法付诸实施,但其中折射的思路值得我们思考。尤其是,以家庭为单位计征税收的政策,人们呼吁多年。运用政策手段引导人们向善,也能够改变道德宣传“肌无力”的局面。
——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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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
本期监制/李骏 主编/陈洁
编辑/ 郭爽 吴璇 庞丁 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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