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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两高”报告干货梳理 如何防冤假错案(附周强专访)

2016-03-13 央视新闻

今天(313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两高报告”有哪些干货?人民法院如何防范冤错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14135件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审结14135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42.6%和43%;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7%、21.1%和54.5%;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各级法院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案件1084件,判处罪犯1419人。

  • 2015年最高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

审结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彰显党和国家从严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审结蒋洁敏等15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4万件4.9万人,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干部的134人。 

  • 依法纠正重大冤错案件,深刻汲取教训

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66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 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体现司法文明。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介绍,去年各级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其中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重大冤错案件,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

认真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解决“民告官难”问题。

依法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回应群众关切,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山西、重庆、贵州、甘肃等地法院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保障公正审判。

出台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439件,决定赔偿金额2.4亿元。 

  • 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案5.8万件

2015年,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条件认可企业间借贷,回应中小微企业正当投资融资需求。

各级法院审结民间借贷案142万件。正确把握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界限,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5.8万件,判处罪犯7.2万人。

  • 严惩网络犯罪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依法打击网上造谣、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净化网络空间。严惩利用网络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生产销售伪基站等犯罪行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6221件。

  • 圆满完成特赦工作

最高法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严谨细致做好特赦案件裁判工作,各级法院依法裁定特赦参加过抗日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31527人,做到“不错放一个、不漏赦一个”,彰显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

  • 依法审结海事案件彰显对钓鱼岛海域司法管辖权

2015年,最高法依法保护海洋权益,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我国成为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5年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万多人

曹建明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说,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3148人,提起公诉1390933人。深入开展严打暴恐活动、打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73792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27人。 

  • 重点惩治电话、短信、网络诈骗犯罪

曹建明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说,2015年,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依法办理陈建辉等29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 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曹建明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说,2015年,检察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督促食药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13240人。最高检对81件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曹建明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说,2015年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其中原厅局级以上769人。依法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朱明国、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申维辰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查办受贿犯罪13210人,查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围猎”干部等行贿犯罪8217人。依法办理南充拉票贿选案,对涉嫌犯罪的33人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040人。

  • 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509件,追加逮捕18196人、追加起诉2372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548件、再审检察建议3874件

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对侦查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违法情形3187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

2015年,检察机关对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  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12

曹建明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说,根据党中央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自2015年7月起,检察机关在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325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224件。山东、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12件。 


法院如何防范冤错案件?

周强:司法行为全程留痕,一百年后也能倒溯核查!


人民法院如何防止冤假错案? 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接受专访,在专访中对此进行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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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就是要通过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保障实现公正司法。 

2. “司法行为全程留痕,一百年后也能倒溯核查”

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审判管理,使法官的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即便一百年后也能倒溯核查,这样可以促进法官实现自我约束。 

3. 公开审判流程,“晒”出司法文书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

公开审判流程,“晒”出司法文书,可以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要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进一步加强三大公开平台建设。

4. 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改革后,法官对案件质量要终身负责。

如果法官故意违法审判,徇私枉法、枉法裁判,那就要依法追究法官的刑事责任。如果有重大过失,也要承担责任。对错案,法官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否承担责任,将来要由法官惩戒委员会来认定并提出惩戒建议。 

如果纯属对法律法规理解的不同,没有超出专业认知范围内的通常理解,按照国内外通行的惯例,法官虽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能力评价、职业发展中要承担后果。

“我们完全可以相信,随着这一轮司法改革,冤错案件会越来越少,一旦发现,我们会及时纠正。”

5. 接受广泛监督

人民法院还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当事人和律师的监督是对法官最有力的监督。这些都是促进实现司法公正的制度保障。

6. 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在“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了新的变化,我们要跟上时代的步伐。

努力建设“智慧法院”,努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在专访中,记者问周强,你对2016年的法治期待是什么?他的回答是:“法治2016,我期待把中国法院建成阳光法院、智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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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监制/周庆安  主编/侯振海

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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