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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为什么不放过红黄蓝?

2017-11-28 秦予、朱丹 创业家

创业家注:红黄蓝幼儿园事件持续发酵后,股价一度接近腰斩,市值缩水约2.9亿美元,随后,红黄蓝教育紧急宣布5000万美元股票回购计划。红黄蓝幼儿园正面临着来自北京的证券投资者的在美集体诉讼。一款为创投圈大佬定制的APP,欢迎内测!


作者 ✎ 秦予、朱丹

编辑 ✎ 石海威


11月28日,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宣布“全球首例状告红黄蓝幼儿园集体诉讼将由北京市民在美提起”。目前,已有一位来自北京的红黄蓝幼儿园美国证券投资者,正式书面委托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及其美国律师团队,拟就红黄蓝幼儿园在美上市公司涉嫌证券欺诈令投资者受损一案,在美国提起集体诉讼。


为此,郝俊波律师在北京接受了创业家&i黑马的专访。郝俊波透露,此次诉讼的理由是:根据公开资料和报道,律师发现红黄蓝在上市前曾发生过数起“虐童事件”,涉嫌未对投资人披露相关信息,从而误导投资者的决策,造成投资人严重损失


郝俊波告诉创业家&i黑马,此类集体诉讼案在美国提起诉讼并不复杂,如果个人投资者在美国的上市证券遭受5万美元以上损失,即可参与集体诉讼,并不需要交纳其他费用。根据美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行为一旦在法庭审理并获证实,公司需要支付投资者很高的和解金额。此前有不少类似案例,最后股东支付的和解金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


创业家&i黑马也了解到,此类案件有越多的股东支持,代理股东进行集体诉讼的可能性越大。郝俊波表示,此类案件法院方面受理的门槛较低,并且诉讼提起者有权利要求红黄蓝提供证据。


根据他的以往经验,此类案件的处理周期一般为两年,最后通常是双方调解,公司会给予投资人一定金额的补偿。如果公司体量较大,赔偿金额可高达几亿美元


虽然盘前暴跌后,红黄蓝股价有所回升,但对此次诉讼提起影响可能不大,因为美国主要以3个月的平均股价来判断是否对投资人造成损失,而不是根据一时的股价波动。


据悉,目前美国也有多家律所宣布将对红黄蓝是否涉嫌误导投资人进行调查,并正准备发起集体诉讼。美国罗森律师事务所(Rosen Law Firm)和美国成美律所事务所是最早宣布正式调查的两家律所。


美国成美律所官网声明显示,正在调查该公司美国证券法下所作的披露(包括但是不限于其上市招股书)是否存在重大实质失实,遗漏或者误导性的内容,并准备代理该公司股东在美国启动证券法集体诉讼,向该公司索赔此等可能的证券法违规带给股东的经济损失。


郝俊波表示,虽然关于此类集体诉讼可由世界各地的投资者提起,但此案由北京客户率先提起,更具象征意义。虽然目前尚不能对此案结果做出定论,但中美律师们将尽全力查清真相,令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为全世界投资者和所有可能因此而受到伤害的中国儿童伸张正义。


目前红黄蓝虐童案的具体结果仍然扑朔迷离。但事件爆出后,红黄蓝第一时间选择的是召开投资人会议稳定股价,在很多网友看来,这种做法实在不是一家“良心公司”的选择。


以下为郝俊波律师的口述,经创业家&i黑马编辑:


证券集体诉讼是我们律师所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在这方面有多年的经验积累。这次红黄蓝事件的新闻热度很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我们第一时间征集到了委托起诉红黄蓝的投资者。


集体诉讼需要符合的条件是出现恶性事件、股价暴跌、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从表面上来说,企业因为是未能披露不利事实原因造成损失,存在欺诈行为。


因为我们还没有获得相关证据,因此还没有正式起诉对方。但从目前状况来看,我们认为红黄蓝涉嫌未能向投资者披露重大不利信息。


我们从媒体渠道了解到,存在红黄蓝虐童案这一事实。对它来讲,这不是一起两起。此前它就发生过此类案件,相关人员也被判决。像此类重大不利信息,我们认为红黄蓝在上市时就应该向投资者披露。因为这会影响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至于披露后投资者最终买不买它的股票,会根据相关信息再做决策。一个儿童教育机构,连安全都没办法保障,谈何教育?某些投资者会认为投资风险较大。


如果红黄蓝披露了此前的虐童案件,那就没有问题。但他们没有披露,这就涉嫌未能披露重大不利信息。这是目前我们根据相关线索和媒体报道得出的初步结论。


在中国不能随便起诉一个证券案件,必须经过证监会认定、法院作出相关的法定等强制程序和条件后,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立案,但在美国不需要任何条件就能起诉。


美国的法律市场比较开放,个人去起诉,法院基本都会受理。至于案件有没有道理,法院受理后再说。美国不会不给人寻求援助的渠道。而中国的法院明确规定表示哪类案件可以起诉、哪类不可以。


如果红黄蓝涉嫌未能披露重大信息,它肯定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条例。这一点在任何一个国家的《证券法》里都是非常重要和基本的一项原则。企业应该披露不利信息,否则光说好一面,肯定就是骗人了。


红黄蓝之前股价暴跌,现在又涨回来了一些。这对我们的诉讼没有什么重要影响。股价肯定有起有伏,企业出了一个丑闻,股价不可能一辈子跌下去,以后可能会再涨起来。


此类案件造成的损失,一般会按照出现重大不利消息以后三个月的平均股价来定。如果股价跌了,那么就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如果三个月内股价又涨回来或者涨的更高了,从理论上来讲就没有损失。如果投资者赢了这次诉讼,像此类经济类案件,大部分最终以调解结案,即给投资者赔偿,最终不会到达判决的程度。


像类似的中概股案件,基本上会按照企业的市值和由于恶性事件造成的损失程度给一个总体赔偿。一般来说,中概股总体赔偿会低一些,赔偿1000万美元是比较多的。但像通用、波音等这类大公司,一个案子赔几亿美元的可能性也有


投资者诉讼红黄蓝,证据我们可以公开收集。因为美国有证据开示的程序。我们可以直接问被告红黄蓝要证据,他们有义务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我们想要什么证据,只要他有的,他们就会主动提交给我们。


这一点也和中国不大一样。如果红黄蓝说没有证据,要靠我们去调查那就很难了。从我们提起诉讼到收集证据到最后调解一般至少需要两年左右


实际上,像红黄蓝这类企业有保险,最终会由他们的保险公司作出赔偿。从经济上来说,红黄蓝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损失。


我们对红黄蓝提起诉讼的意义在于补偿了投资者的损失,维护了市场秩序,让所有从事证券欺诈的上市公司付出经济上的赔偿。让投资者认识到证券市场和法治有关系,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样他们才能够继续投资股市。


* 本文由创业家&i黑马原创,作者秦予、朱丹。编辑,石海威。如需转载请添加微信(18701225630)。本账号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签约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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