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船长跑了,我们该如何自救?
2014韩国海难因施救不利导致295名学生遇难
有统计数据表明,每年约有10万人遭遇海难,其中近三分之一可以获救。我们祈祷“东方之星”客轮倾覆事件能有更多的人尽快得到救援,但灾难来临时,不论任何年龄段的人都不能坐以待毙,学会以下14条法则或许能让你险中求生。
第一阶段:登船准备工作
出事的“东方之星”轮船,船长76.5米,型宽11米,型深3.1米,核定乘客定额为534人。
船的重心越低,晃动越厉害,也就越危险,左右倾斜10%以内属安全范围。
还要记得多穿衣服,一旦落入水中可尽量避免身体与冷水直接接触。记得在船上多喝水,一旦落入水中,海水、江水可喝不得。
但其实国外研究发现,沉船事故中女士和儿童的存活率最低,船员和船长的最高,只有在两起沉船事故中(含泰坦尼克号)女士的存活率最高。现实毕竟不是电影,但道德上我们都应该这么做。
第二阶段:一旦发生沉船
此次事故事发突然,据被救上来的船员描述,7个人从沉没的地点往岸上游,到了岸边报警。
▲5.尽量保持冷静不惊慌:越慌乱,越难获救。
在遇上海难之后,如果可以幸运地逃离沉船,那么接下来,该如何才能在茫茫大海中获得一线生机呢?
第一,尽量远离出事船只。
当弃船指令发出之后,不要在船上继续停留,除了必要的救生设备,不要考虑带走更多东西。沉船的时候会卷起巨大的漩涡。水性再好的人也不可能从漩涡当中挣脱。沉船事故当中还可能伴随大量的燃油泄漏,引起海面火灾。因此,远离事故船只是必要的生存手段——无论你能否登上救生艇。
第二,避免在水中停留时间太长。
人在零摄氏度的水中只能生存12分钟,在10摄氏度的水中能够生存2小时40分钟。登上救生艇之后,应该减少皮肤暴露在外的面积,穿上干燥的衣服,防止冻伤。喝酒不能缓解失温问题,反而造成温度升高的错觉。不应用喝酒来保持体温。
第三,尽量不要脱下救生衣。
救生衣的颜色鲜艳,容易为救援人员发现。此外,救生衣颜色多为鲜艳的橙红或者橙黄色,这是鲨鱼害怕的颜色。在鲨鱼出没的热带海洋当中有一定的防鲨效果。特别提醒:如果有人受伤,不要把带有血迹的绷带之类的东西扔进大海。鲨鱼对于血的腥味感觉十分灵敏。
第四,谨慎分配和使用物质。
尽量保持情绪稳定,防止出现情绪波动。这样做有益于减少能量消耗,能够坚持更久时间。现代轮船上的救生艇上一般会有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要谨慎分配和使用,以免救援未至,而物质已经消耗殆尽。
公众对船长的印象:泰坦尼克号与世越号
“船在人在,船亡人亡”(The captain goes down with the ship),这一句掷地有声的宣言是泰坦尼克号的船长爱德华·约翰·史密斯(Edward J. Smith)的名言。1912年4月15日凌晨 2点20分,他随着撞上冰山的泰坦尼克号一起沉没,他也成了不少人心中船长精神的象征符号。
而公众心中关于船长的另一个极端印象则来自韩国的“世越号”,2014年4月16日,“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304人遇难或失踪。事故发生时,船长及多位船员在救生船抵达后率先离开,韩国法院二审认定船长李某杀人罪名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其实,船长率先逃生的事情在“世越号”之前就发生过,2012年,意大利歌诗达协和号邮轮触礁倾覆,造成至少32人死亡,后据意大利媒体披露,船长拒绝了海岸警备队官员的命令,未返回船上指挥大局,弃船上岸。船长和大副以疏忽、误杀和在乘客完全疏散前就弃船等罪名被逮捕。船长被判处16年监禁。
法律有没有规定船长必须最后一个离船?
在遇到灾难时弃船逃生的船长究竟是触犯了法律还是仅仅违背了道德上的责任?这个问题恐怕很难用一句话回答。
事实上,并没有国际海事法规明确要求船长留在正在沉没的船只上,不过,许多国家设立了自己的法规,或是签署了做出相应规定的国际条约。例如,国际海事组织(IMO)的170个成员中,包括中国在内的161个成员签署了《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该条约起草于泰坦尼克号沉没后,1914年通过了第一个版本。目前的版本并没有明确规定遇到船难时船长应该留在船上,但是说明了船长在船上拥有绝对的权威。同时,公约还表明所有的客轮都应该有应急管理系统,明确遇到紧急情况时,谁对哪些事情负责。这或许表明了船长应该最后一刻离开。
IMO的发言人亚当森(Lee Adamson)曾在接受美国ABC新闻采访时表示,“IMO公约中没有任何明确要求船长在遇到事故时留在船上的条款,但是他/她的确对船上所有人的生命负有完全的责任。”
不过,正如瑞典世界海事大学的杨思-乌韦·施罗德-辛里西斯(Jans-Uwe Schroder-Hinrichs)所说,“如果船长不在船上,那么他要怎么履行自己的职责?应急处置一定需要船上的协调配合,你能从救生船上获得的信息毕竟是有限的。作为船长,你接受过训练,知道如何指挥,尽一切努力将伤亡降到最低。当船只沉没的时候,船长应该自救,但很难界定什么时候自救。”
哪些船长曾经弃船,哪些随船沉没?
他们曾经弃船:
1945年7月30日,美军“印第安纳波利斯”号巡洋舰在菲律宾海被日本潜艇击沉,船上1200名官兵只有317人幸存。舰长麦克维三世(Charles B. McVay III)跳入水中得以被解救,随后他受到了军事法庭的审判,成为美国海军历史上首位因为战舰被击沉而被起诉的将领。
1991年,希腊游轮“海洋”号在南非海域发生漏水事故,船长阿瓦纳斯自己乘坐救生船逃生,遭到外界强烈谴责。而他辩称自己并未逃走而是在直升机上指挥救援工作。幸运的是船上所有561名乘客被成功救上岸。
2000年,希腊渡船“萨米娜”号沉没事故中,超过60人丧生,船长也因未能帮助乘客逃生遭到起诉。
他们选择留在船上:
1857年9月12日,商用邮船“中美”号遭遇飓风,虽然两艘船只赶来救援,但只有一小部分人成功获救,而船长赫恩登(William Lewis Herndon)则选择留在船上。
1904年4月13日,在俄罗斯皇家海军担任海军司令的马卡罗夫(Stepan Makarov)乘坐“彼得罗巴普洛夫斯克”号战舰出港时触雷,马卡罗夫随战舰沉入海底。
1912年4月15日,“泰坦尼克”号在处女航过程中撞上冰山,船长史密斯尽其所能安抚乘客,组织人员逃生,在邮轮沉没的最后一刻,史密斯步往舰桥,同船上剩下的人一起葬身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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