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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长沙中小学生放寒假时间定了!

长沙教育新闻中心 政法频道 2021-10-24

刚刚

长沙市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和寒假活动安排的通知》

确定了放寒假时间!


根据2020学年度校历安排,全市各中小学校于2021年1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月5日。


2020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21年2月27、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各幼儿园参照执行。


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
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

2020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妥善安排师生的寒假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期末安排

1. 做好期末后段工作安排。各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期后阶段和寒假工作安排,有序组织学生期末复习迎考,严格控制考前学生的作业量,避免题海战术。各校要结合当前教育发展新形势,精心谋划来年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2. 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资料遴选和上传,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在放假后半个月内,将“长沙市中小学人人通云平台”中反映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遴选至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各高中学校应按全省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及时做好综合素质评价资料的学期归档工作。

二、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1. 掌握师生及家属假期安排。学校要全面掌握学生、教职员工及家属假期安排,尽量减少外出,外出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原则上不前往国外或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师生出行前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跨省域需向学校报备,学校要严格落实登记管理,建立师生跨省域出行情况台账,包括出行时间、返程时间、目的地、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同行人数等,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引导家长科学安排膳食和家庭活动,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和精神状态,多陪伴,多沟通,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与和谐的家庭氛围。

2. 加强寒假期间校园管理。寒假期间,加强门岗管理,外来人员入校一律实名登记,无关人员不得入校。教育引导住校学生尽量减少出校,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透气,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楼梯扶手等进行每日两次以上清洁消毒。

3. 切实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健康教育,切实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合理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养成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公勺等卫生好习惯,提升健康素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出现干咳、发热等疑似症状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不得带病出行。

4. 落实返校前做好健康摸排。师生员工返校前,学校要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每一位师生员工,从开学前第14天开始,做好健康登记并进行异常情况报告。返校当天,师生员工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14天健康登记卡,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方可入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查验一周内核酸检测报告。师生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异常情况暂缓返校,待治愈后凭医学诊断证明返校。

5. 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各学校要扎实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的准备,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强化应急演练。持续开展冬春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健康知识科普,把新冠肺炎科学防控措施固化为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坚持多病共防,重点加强冬春季流感、人感染禽流感、肺结核、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尽可能避免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的风险。

三、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1.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巡察,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放假前要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实验室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充分利用假期对校园内有关设施进行修缮和维护。对于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应迅速书面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党委、政府,及时寻求解决。

2.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放假前,要组织学生开展遵纪守法、安全自护、珍爱生命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要通过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活动,提醒每位家长假期务必履行孩子安全监管职责,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交通出行、防煤气中毒、防火灾等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规范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禁放和限放”规定,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长沙。

3.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交警、交通等部门在假期内对校车进行一次车况检查,督促本区域内各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的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持续推进校车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严防校车安全事故。

4. 各中小学要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切实加强对实验室中危险爆炸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规范安全管理,着重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自查整治,建立台账,委托环保部门审核的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及时处置。各省市直学校、子弟学校和民办高中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将自查报告和台账盖章报学生工作处,各区、县(市)教育局统计全区情况,建立台账,统一报学生处,邮箱:xsc508509@126.com。

5.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带队值班制度,健全应急预警、协调处置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按程序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1.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湘教发〔2018〕21号)、《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号)等规定,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长教通〔2019〕60号)等文件精神,由学校统筹假期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由学科组、年级组集体研究合理布置,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不得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1-2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部分学校因成考、自考、研考等考试耽误的课时需要补足的,市直学校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县(市)学校由区县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经核准同意后方可按实补足,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考招〔2010〕1号)等文件要求,严禁任何学校利用寒假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

3. 加大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各区县(市)教育局结合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公众举报信息及时暗访核查,妥善处理。我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不定期对学校进行抽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情况通报。

五、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1. 开展实践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安排寒假实践活动,开展寻访红色基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素质拓展、“行走的团徽”、“飘扬的红领巾”、“阳光假期”等活动,鼓励学生服务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和桶边指导志愿服务。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各中小学要以班级团支部和少先队中队为单位,及时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交流、展示与总结。

2. 参与体艺活动。全面落实体艺“2+1项目”,各校要布置适宜的寒假体育、艺术作业,引导学生有规律地参加体育锻炼,保证睡眠时间,科学合理饮食,提升体质健康水平。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做好学校场馆免费开放工作,做好人员出入登记、购买场地责任保险等相关工作,做到“能开尽开”。

3. 合理安排学习。一是合理安排寒假学习,确保学生有自主活动时间,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教育活动。二是开展假期读书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书香校园”阅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学生深入阅读,真正做到读有所思,读有所得。三是积极开展网络教育。指导学生利用“长沙市中小学生在线学习中心”等开展在线学习,切实提高学习效率,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

4. 加强文明创建常态长效建设。以党员志愿服务为引领,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为重点服务对象,根据实际常态组织开展“雷锋家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实际,常态开放学校少年宫、体育场馆等活动阵地,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实践活动。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学生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志愿服务宣传和劝导,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对照两个全国测评体系和《2021文明校园动态管理操作办法》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文明创建工作。

5. 关爱特殊群体。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开展走访活动,真心实意为困难师生排忧解难。要充分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六、加强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建设

1.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坚决制止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执行廉洁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严禁教师参与打牌赌博,严禁酒后驾车,倡导师生文明度节。

2. 开展假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各地各校要在寒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或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等。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3. 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假期开展的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班进行严格监管,及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发布《告家长书》,引导家长自觉抵制无证机构;培训机构的安全工作要做到与中小学校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寒假期间要开展1-2次办学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超前教学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在寒假期间对校园周边培训机构不定期进行暗访,持续加强校园周边“网格化”管理。

七、精心做好教师培训和开学准备工作

1. 每个学校要利用假期认真组织教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治和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内容涵盖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教学业务等,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各市直学校如需将假期教师培训计算为增加的校本研训学分(每年6分),请于放假前将培训方案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备案。

2. 职业学校教师要合理利用寒假到企业实习,补足补齐每年要求有2个月的企业实习时间,在企业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3. 根据2020学年度校历安排,全市各中小学校于2021年1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月5日。2020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21年2月27、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各幼儿园参照执行。开学后第二周,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职业学校要将假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计划报我局相关处室。

长沙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8日


记者:骆妍婷 编辑: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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