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尽快构筑群体免疫屏障,在持续做好12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湖南省于2021年10月下旬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10月29日,湖南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副科长方明礼就公众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儿童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病,部分可能发展为危重,甚至造成死亡。学校和托幼机构属于人群聚集场所,传染病发生的风险相对较高,开展儿童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目前获准在3-11岁儿童中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中生北京生物、国药中生武汉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其中国药中生北京生物的新冠病毒疫苗包括国药中生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等所属公司分装的疫苗。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实行免费政策,所接种的灭活疫苗(Vero细胞)免疫程序为2剂次,每剂间隔3-8周。临床研究表明,儿童组(3-11岁)接种疫苗之后,安全性良好,同时,前期18岁以上人群、12-17岁人群大规模接种后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数据表明,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良好。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绝大多数为一般反应,如发热、接种部位疼痛,轻微皮疹、乏力等,这些属于正常范围的不良反应,大部分都会在一到三天内自行恢复。暂时不能与其他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接种应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当因动物咬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3-11岁儿童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儿童由主管部门与学校通知,到学校(幼儿园)组织集中接种,或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非在校在园人群可由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或个人预约,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点接种。监护人需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携带好本人和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门诊,避免孩子空腹、劳累,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接种前监护人和儿童应当充分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询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无异常情况才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回家后监护人应注意观察孩子状况,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状况,要向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近日要注意孩子清淡饮食,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根据我省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规定,外地3-11岁儿童可在我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同样实行免费接种政策,建议在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尽早接种疫苗。因任何疫苗接种后的保护率不会是100%,所以即便是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也仍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家长应指导儿童继续坚持科学佩带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室内保持常通风,少去人群密集场所。
来源: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网 编辑: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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