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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找记者 | 健身时摔致十级伤残,女子追讨8万余元赔偿款

小编丫丫 政法频道 2022-10-30


我要找记者


市民罗女士在《我要找记者》专区向记者老雷反映,她于2019年在长沙市岳麓区一家健身馆上私教课时不慎摔伤,后经法院判决,健身馆所属公司需对其赔偿8万余元,但对方拒不履行判决。接到这条线索后,记者老雷立即与罗女士取得了联系。


记者:雷凯


女子上私教课时摔伤
诊断为桡骨粉碎性骨折


“就是走很急,脚绊到草皮,摔了。”罗女士告诉记者老雷,2019年她在长沙红运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魅力国际健身馆充值5800元办理了会员卡,同年10月26日,她在该健身馆上第三次私教课时不慎摔伤。经湖南航天医院诊断,其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

罗女士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

据罗女士介绍,事发后,健身馆的工作人员立即将她送医救治,并垫付了12902.5元的医药费。不过,对于后续治疗费用以及相应的赔偿,该健身馆没有正面回应。

“他们说‘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不然你就去做鉴定,去司法中心做鉴定’,于是我就去做了鉴定,鉴定出来是十级伤残。”罗女士说。

罗女士左手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遗留右腕关节活动功能障碍,评定为十级伤残。


罗女士向记者老雷出示了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上面显示:罗女士左手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遗留右腕关节活动功能障碍,评定为十级伤残。

为追讨赔偿款,罗女士将长沙红运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过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长沙中院二审,法院认定长沙红运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提供健身服务的专业机构,其开设的魅力国际健身馆对于建设场地、设施及健身方法的安全等,均负有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化提示、指导与保障的业务,因此红运达公司应对罗女士人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最终,长沙中院判决长沙红运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罗女士人身损害60%责任,赔偿97064.38元,扣除已支付的12902.5元后,还应向罗女士支付84161.88元。

法院判决结果截图

8万余元赔偿款未支付
经营场地已更换经营主体

罗女士表示,至今为止,红运达公司也未向其支付这笔赔偿款。记者老雷了解到,魅力国际健身馆经营场地现已变为爱力健身中心,随后,老雷陪同罗女士找到该机构了解情况。


“这是她以前的事情了,我们是去年9、10月份才开业的,她是2019年发生的事。我们跟之前魅力国际健身馆没有任何关系。”爱力健身中心负责人罗文告诉记者。

爱力健身中心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名为湖南爱力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罗文,与魅力国际健身馆及长沙红运达健身服务公司法人代表均非同一人。在爱力健身中心大门处,张贴了一份公示,公示显示:爱力健身中心与魅力国际健身馆毫无关联,魅力国际健身馆系因资不抵债放弃该场馆使用权,且原魅力健身(长沙红运达健身服务公司)已被市监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爱力健身中心大门处张贴的公示

记者老雷随后电话联系上了原魅力国际健身馆负责人。

“我现在在外面有一点点事情,我晚点回给你。我再想想办法吧。”得知是罗女士追讨赔偿款,原魅力国际健身馆负责人匆匆挂断了电话。

记者老雷了解到,岳麓区人民法院已于今年3月对长沙红运达健身服务公司开展强制执行,并采取了限高等措施。但因为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客观上存在处置不能,遂终结本次执行,待法院及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罗女士表示,她将继续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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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雷凯  编辑: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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