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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不是小姨签的!再赔90余万元
检察官介绍,2019年4月,郭某强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产品,保额为120万元;次年2月,郭某强由于病情危重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不详。公安机关排除他杀后,经家属同意未对死者进行尸检,当天下午,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进行核定后,死者遗体进行了火化。2020年4月,郭某强的家属持保险合同前去理赔,结果保险公司以保险事故属合同约定之责任免除为由,作出不予给付保险金的处理。之后,家属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因死者父亲郭某某误以为案件关键证据《尸检通知函》上“不同意”三个字系死者小姨所签,便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其后,死者父母便与死者小姨就赔偿款问题闹得不可开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