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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找律师|邻居家监控对着楼道,业主投诉隐私被侵犯

小编默默 政法频道 2024-03-14

维权、问法、打官司,就上《我要找律师》。近些年来,可视门铃、智能门锁、摄像头等安全设备走进千家万户,但是由于其可能会观察、记录并存储其他业主的活动情况,常常成为邻里纷争的导火索。这不,住在长沙雨花区狮子山新二片区的袁女士就因此投诉了她的邻居。


“我每天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出去,手上拎着什么东西 ,带什么东西走,或者我哪个朋友到我家敲门, 你都看得清清楚楚。我跟你不是一家人,大家还是要有分寸感,有界限。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拆掉。”袁女士讲述,她住在雨花区狮子山新二片区已有20多年,前阵子因一些原因离开家数月,再回来时,看到邻居家门口右上角新安装的摄像头,这让她感到有些不安。


袁女士邻居家安装的摄像头


记者现场观察发现,袁女士所投诉的摄像头位于高处,楼梯间内的情况可以“尽收眼底”。同时记者了解到,袁女士的隔壁邻居,于半年前搬回来住,并同步安装了监控。当时,袁女士便提出了拆除摄像头的诉求,然而该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如今摄像头再次升级,邻居之间的矛盾又一次爆发。


随后,记者找到袁女士的邻居了解情况。邻居陈女士表示,家中曾两次进入小偷,出于安全考虑,才安装了带有摄像功能的智能门锁,并非有意侵犯袁女士的隐私。“我们就换了门锁,这个监控在我们手机上会显示,但是是开了门的时候才会显示,如果我们不开那个门,是不会有任何显示的。”



此外,陈女士也愿意与袁女士有一个面对面的沟通。沟通了10分钟后,袁女士表示有事需要提前离开,并仍然坚持要求陈女士拆除监控。


陈女士敲开了袁女士家的门……


袁女士:我请你不要安,这栋楼没有先例,这个小区也没有。请你们遵守社会的公序良德,我的隐私权有点被侵犯 。


说完,袁女士就关上了门。


陈女士:这是单方面的,不是我不愿意沟通,我尽力了。

那么袁女士的要求是否合理呢?


律师张春晖表示:“《民法典》的一百三十二条里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隐私其实就是一个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意为他人知晓的秘密空间、私秘活动和私秘信息。私秘信息包括行踪信息,因为他的监控确实能够反映邻居的行踪情况,有这个识别邻居的功能,这是属于一个重要的隐私信息。第二个,摄像头是安在走廊过道里,这个过道虽然是任何人可以进出的环境,但是一般人除了必要,不会到这个区域里来,所以它是属于一个半公开的环境,在这个半公开的环境里面,一个公共空间里面的自由权是要保障的,但同时隐私权也是要保障的,在这种情况下真的要诉讼的话,可能要判定她拆除这个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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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林馥蕾  编辑: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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