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愁啊愁煞!杭州婆婆把儿子儿媳全告了,没想到竟是为了……

2017-09-25 肖菁 钱江晚报

以现在的房价,小俩口如果没有父母的资助要买房结婚是有难度的,不过,父母出资帮一把,如果以后小俩口离婚了,这个事情还说不说得清楚。


最近,钱江晚报记者接连碰到两起这样的案子。孩子要离婚,涉及到房款动辄几百万,当年咬咬牙把自己半辈子积蓄拿出来贴给儿女的,现在父母们又想着给孩子尽量多要回一点,真当愁啊愁煞了。



男人说:我只想要回

当年我妈出的40万元购房款


“我老婆太省了(杭州话,意为“太节约”),连给孩子上个培训班都不愿意投资,而且什么都听她父母的,这回是我起诉离婚”,男人陈某在40岁的时候遭遇婚姻危机。


当年,陈某恋爱买房结婚的节奏很常规。2009年,与女方认识。


2010年8月,正好女方家拆迁,拿到补偿款,两人决定买房。女方看中杭州体育场路永康苑一套87平方米的两居室,一共210万元。


买房时,女方父亲出资140万元,陈某妈妈出资40万元,贷款30万元。贷款用的是女方公积金,而且考虑到毕竟这房款也是女方家出了大头,当时房产证就做在女方一人名下。因为买房时还没领结婚证,大家还写了一份出资协议,只不过陈某妈妈出资的这部分,在签字栏里签的是陈某的名字。


2011年3月两人结婚。年底,小公主出生。


孩子的出生打破了夫妻原本的小日子格局,女方父母搬进永康苑照顾外孙女。


而小俩口的感情越来越糟糕,陈某说:“自从女儿出生后,我丈人丈母娘住主卧,我老婆和女儿住次卧,我睡阳台”。


去年,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今年,男方陈某见日子实在无趣,他提出离婚。除了离婚诉求外,他还有个要求,我们也不去管房价的升值了,我只要求把当年我妈出的40万还给她老人家。


陈某之所以找到钱江晚报,是因为他的离婚官司一审判了。


法院同意判离。但是,关于这40万元,法院是这样认为的:房子是婚前由女方购入的,虽然男方出资40万元,但是出资后男方同意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事实,可以认定对该40万元男方当时已经赠与女方。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陈某想不通,提出上诉。



婆婆告了儿子儿媳

要求撤销婚房赠与,拿回那套房


杭州林阿姨和丈夫经营了多家药店,家境很好。2012年儿子结婚。2013年眼看着房价逐步走高,老俩口一下子买下两套房,其中一套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并且双方签了了个协议,首付按揭都归俩老,房子产权归小俩口。


从法律角度看,这就算“赠与”。


按照林阿姨的说法,儿子工作不顺利后来索性在家,媳妇以前都在药店帮忙的,但是去年开始听朋友鼓动去做微商,孩子不管,家不回,也没见有多大收入。小俩口的家用也都靠老俩口贴补。现在儿子和儿媳关系不好,闹离婚。


老俩口这下急了,想了好几个晚上,听了些建议,林阿姨单枪匹马起诉到法院,告了儿子儿媳,要求撤销赠与,也就是说房子拿回来。


林阿姨甚至都没有请律师,她说她百度过法律条款了,为了替儿子保住房产,必须连儿子一起告,至于撤销赠与的理由是:儿子和儿媳没有对我们两老尽到“扶养”义务。法院已经受理。



父母给孩子买婚房

婚前还是婚后很重要


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建军律师说,近年来随着房价上升,小年轻结婚买房要父母资助越来越多,离婚率一高,最后父母出资的婚房怎么分配,这类纠纷也越来越多。


常建军说,婚前双方父母出资,叫婚前赠与。按照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般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等到小俩口离婚,那么就按婚前双方父母的出资按份分割。比如,一套房子170万元,一方父母出100万,一方父母出70万元,那么小俩口对该房产按10︰7的比例共有。如果离婚,按照离婚时的房价按此比例分割。如果双方父母只是出了首付款,按揭由小俩口承担,那么婚后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有,分割时按一人一半算,即便按揭实际支付中一方多一方少。


第一个案子中,还有个关键点是房产证不是做小俩口名下, 而是做在女方一人名下。


常建军律师说,那么,作为男方在诉讼中就需要通过举证等还原整个案件事实,明确男方母亲在购房中实际出资40万元的事实,无论是根据现婚姻法解释还是常理看,母亲在婚前的购房出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男方提供母亲出资银行流水等作为证据),母亲的赠与意愿是明确的,是赠与自己的儿子,不可能赠与女方。这样法律关系的案件,建议由男方母亲起诉要求拿回出资款可能对男方更为有利。


第二个案子属于婚后赠与,一般情况下都应视为对小俩口夫妻双方的赠与(有明确约定的除外),而且房屋登记在小俩口名下,说明有关赠与的意图和产权登记也一致。老俩口的房产赠与并未附条件或义务,而按老人所叙述的情况,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所以,常建军律师认为,第二个案件中林阿姨以儿媳不尽抚养义务为由要求撤销赠与,要得到法院支持是比较困难的。


来源: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

值班编辑:张琴


猜你喜欢

1.“我这个老师不当了也不惯着你!”女副校长与学生课堂对骂被免职,网友炸了

2.注意!如果今天有人请你吃香蕉+冬枣,一定要拒绝!后果太严重

3.心塞!医生抢救时剪了他的衣裤,人救活后家属带警察到了医院……索赔千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