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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4


住在平湖的王先生,最近给媒体打了个电话,他很郁闷地说:买了套二手房,合同签了,定金也付了,结果等到办过户手续的时候发现,一直自称是房东跟他签合同做交易的,根本不是真正的房东!


这是什么回事呢?


(完整视频,请在wifi环境下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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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安徽人,来平湖打工十几年,之前一家人都是租房子住,因为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今年年初,王先生决定在平湖买房子。


通过中介,王先生看中了星湖嘉苑小区一套二手房,有个叫张桂华的女人自称是房东,4月5日,她带王先生去看了房,房子82平米,带一个地下车位。



王先生说,中介最初发布的价格是98万,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还到了90万。王先生当天就签了合同,付了五万订金。


过了几天,王先生又付了20万的首付款,双方约定4月12日一起去过户。


结果就是在过户的当天,王先生办网签手续时,发现不对了。“来的不是之前的房东张桂华,而是一对上海夫妻。”


王先生与张桂华的转让合同


王先生再一看房产证,户主一个姓杜,一个姓曹,也都不是张桂华。就在王先生觉得有问题时,旁边的中介不停催促王先生签字,“他说签字就好了,有几个中介,不是一个,就催着你赶快签字签字,照相照相。”


在中介的催促下,王先生很不情愿跟对方签了合同,把其他手续也办了,但回家之后,越想越不对劲。


“怎么又跳出这个人来了,应该是张桂华拿着产权证跟我去过户,才符合法律程序。”



过户后的第二天,王先生去找小区物业,从物业那里得到确认,这套房子的房东是一对上海人,根本不是张桂华。


原来,张桂华在3月5日从这对上海夫妻手里买了这套房子,但双方只签了合同,付了定金和部分首付款,刚满一个月,张桂华又把房子转手给了王先生。


那么三月份的时候,张桂华买这套房子花了多少钱呢?


“69万多,他说反正签合同了,没办法了,也是上海的,不了解行情。”王先生说。


张桂华与上海夫妻的转让合同


短短一个月,房子从69万变成了90万,二房东一倒手赚了21万。王先生很生气,“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但是这种人就是在炒。”


王先生说,这个小区交付不满两年,过户还要好几万,这也许就是二房东张桂华不去过户的原因,王先生认为,虽然张桂华买下这套房子,但是钱没付清,也没过户,照理房子还不是她的,现在张桂华把不属于自己的房子卖出来,程序上是有问题的。



不光这个二房东张桂华有问题,王先生觉得中介也有问题,因为自始至终,中介都没告诉他,这个张桂华的名字根本就不在房产证上。



记者帮王先生找到中介,中介的答复是:“你直接去司法局去问好了,这些资料都在司法局,你不用问我的。”



王先生越想越气,到现在还不肯把剩下的尾款付给张桂华,结果张桂华一纸诉状,把王先生告了,说王先生违约。



记者还想通过中介联系到二房东张桂华,但中介表示不愿给出张桂华的电话,“刚才她的律师说了,不能随便泄露出去的。”



那么到底这两份合同有效吗?


律师认为,上海夫妻和张桂华,张桂华和王先生之间各有一份买卖合同,这两份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原房东和王先生最后的网签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整个交易过程中,实际上有两笔交易,但最终只产生了一笔税金。


浙江国毅(嘉兴)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因为主要目的是为了避税,这份合同就是典型的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应该被推翻,所以整个交易过程应该推翻重来,重新走一遍流程,先由一房东把房子过户给二房东,再由二房东过户给现在的买家,对买家来说,最终的尾款应该支付,但整个交易流程存在问题,他可以向税务机关披露,把交易过程重新推翻掉。他也可以要求暂缓支付尾款。


也就是说,因为中间冒出个张桂华,所以王先生跟上海夫妻的网签合同是无效的,律师提醒,现在有些炒房客和中介,为了节省交易中的税费,买了房后主动要求不过户,等找好下家,让房东直接过户给下家,这样做风险很大,一个风险就是原房东不肯过户给下家,还有一个风险就是,税务部门要找你。



浙江国毅(嘉兴)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因为根据过程,实际上是两笔交易,应当是交两笔税金,但是这样操作之后,只交了一笔税金,等于偷掉了一笔税金,存在被追缴税金的风险。


来源:嘉兴小新(JXTVSS),本文已获得授权

值班编辑:郑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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