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凌晨天降“虾兵蟹将”!杭州男子打开监控:简直气得要死!起因太荒唐

钱江晚报 钱江晚报 2021-04-24

“又来了!又来了!简直气得要死!!!”


4月18日清晨,家住萧山某小区高层3楼的小张刚打开房门,就怒气值冲天。这还真不是他起床气大,而是高空抛物实在把他搞得太烦恼了。


原来,当天一早他又发现自家露台上被扔了很多死螃蟹、小龙虾等垃圾,他怀疑是楼上倒下来的。


图片来源:“萧山新塘”微信公众号


小张所住的三楼有一个大露台,之前就时常发生楼上往下扔杂物的事情,不堪其扰的小张,决定自己安装一个对空监控,想着再发生高空抛物的事情,监控能拍下是几楼扔的。


这次发现扔下死螃蟹、死虾,小张决定打开监控,看一下回放,发现确实是楼上住户在凌晨时分扔下来的。随即,小张报了警。


视频由当事人张先生提供


以下是张先生的自述:




我是2019年搬到这个小区的,家里老人也住在这边。
我们小区有两幢高层楼,每幢都有26层高,我住的就是其中一幢的三楼。
说起三楼,有个不错的地方,就是有一块大大的露台,房间有门可以进出这个大露台,平常晒晒东西,或者透透风,是个蛮不错的选择。
但是烦恼也因为这片露台而来。
从我2年前搬到这个小区开始,高空抛物就没停过。
从楼上扔下来的东西什么都有,小一点的像烟头,大一点的像瓶子,楼上往下泼水是经常有的事情,还有垃圾往下扔,稀饭也有泼下来过。
你要说什么时候高空抛物的情况多?
我只能说,真是防不胜防,不一定什么时间,就有东西下来了。
有一次我妈刚出来,哗!一杯茶水泼了下来,直接倒在我妈头上,你说气不气人?
不光是露台这一侧有高空抛物,南面的阳台也不能幸免。
之前有邻居家南侧的空调外机也被高空抛物砸到过。
我们真的是被高空抛物搞到无语,搞到焦头烂额了。
这件事也向物业反映过,但是物业只能尽力劝导。想要加装高空摄像头,物业又说没有统一的安排。
忍无可忍的时候,就无须再忍了 。
我就自己花钱装吧!
我上网买了对空摄像头,装在了露台上。后来发现一个摄像头不够,就又买了一个。
烟头这样的小东西往下扔,很难拍到,但是一些大一点的物件,还是能拍下来的。两个摄像头,花了两千块钱不到,到现在装了有一年多的时间了。
安装完摄像头,高空抛物依然没停过。
我查过几次监控,也因为高空抛物反映给物业过,也报过警。民警很负责,赶到过小区来调查。
去年天气还比较热的时候,有一天我外甥女到我家来玩。

楼上扔下来一根锯条,看样子是用过的,整根锯条有个三四十厘米长,扔得相对远一些,所以没有砸到人。
如果砸到人,也太危险了。
后来,我去查了监控,能看到一只手伸出来,很明显是扔下来的。
我把视频给那个住户看,他说自己是不小心的。
今年这几个月还好一些,但是前几天这些死虾死蟹又扔下来了。
这就有些过分了。
高空抛物这事已经入刑了。我查过监控,确认了是哪个楼层后,就报了警。
小区里有些人往楼下扔东西好像就是习惯性的,觉得不会出什么事,但是如果出了什么事,后果会很严重的。
我自费装这个对空摄像头,就是以防万一,如果高空抛物砸到人了,也能查到是哪层扔下来的。
不过,我更希望,大家一起来做好这件事,不要高空抛物,真的,一直平平安安的,是最好的事情了。




新塘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调查发现,住在该幢20楼的黄某、曹某有作案嫌疑,民警当天找到两人,他们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民警遂将该二人传唤至新塘派出所。


图片来源:“萧山新塘”微信公众号


民警许龙介绍,审查中,黄某、曹某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两个小年轻年纪都不大,本地人,租住在此。两人在外边抓了些螃蟹和虾,本来想加个餐,结果收拾的时候发现品相不太好,所以就不打算吃了。因租房内没有垃圾桶,二人先是将螃蟹和小龙虾剪碎冲入厨房下水道,结果导致下水道堵塞,后用脸盆将十余只螃蟹、小龙虾连水一起从20楼窗户倒出去。


因黄某、曹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最终,萧山公安分局依法给予曹某和黄某行政处罚。


小时新闻记者从小区物业处了解到,高空抛物在小区里确实是经常发生的。张先生所住的小区是回迁安置小区,有两幢高层建筑,每层26楼高,还有一些楼层低的单元楼,但是从楼上扔东西在小区里不光只发生在两幢高层楼。“扔下来的东西杂七杂八,什么垃圾、菜汤、菜刀、酒瓶,我们物业也接到过投诉,但是作为物业,我们很难找到具体是哪户人家扔的,只能尽力劝导。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小区没有统一加装对空摄像头,“我们作为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的经费有限,之前做过一次加装摄像头的预算,光是两幢高层,摄像头、铺设线路、安装等费用,就需要十几万,是个不小的数字。现在智慧小区有规划,但目前还没有进场”。



高空抛物后果严重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高空抛物”行为首次入刑。


但杭城高空抛物事件仍有发生▼

3月26日,杭州情侣深夜吵架,男子把行李箱从14楼扔下,结果被刑拘。

4月14日,杭州女白领从4楼砸下矿泉水、茶叶、玻璃杯,被杭州警方刑拘。


警方提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明确: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不管有没有砸到人,只要查明行为具有较大危害性,同样要担刑责。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希望广大市民牢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为他人为社会负责,也对自己负责,严于律己,拒绝高空抛物!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杨一凡 通讯员 项韦莉、钱江晚报此前报道

值班编辑:董箫乐


大家都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