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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诬偷甲鱼,浙江老太气瘫后去世!家属怒告摊主及菜场:索赔200余万

钱江晚报 钱江晚报 2021-04-24

菜场一只甲鱼,竟然引发了一条人命。


事情还得从去年12月2日说起。那天早上,绍兴68岁的杨老太和往常一样,到绍兴越城区东浦综合市场买菜。


突然,她被市场一水产摊主拉住。


原来,摊主怀疑老太前一天偷走了摊位上一只甲鱼,从而引发争执。


民警来了,调看了监控发现,确实不是杨老太偷的。


在市场内,经过民警现场调解,鱼摊摊主向老人赔礼道歉,并赔偿200元钱。


杨老太没有要钱。谁也没想到,她当场晕倒了。


“我婆婆很气愤,说她不要钱,自己子孙那么多,丢不起面子。再说家里条件也不错,她不可能拿别人的甲鱼。话刚说完,整个人瘫了下去,当场倒地。”老太的儿媳妇陈女士这样回忆。


在医院里,杨老太抢救了8天,遗憾的是,还是没有救回来。


事后,杨老太的家属把摊主、市场方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200余万元。



4月22日上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杨老太的儿子说:“我妈妈身体一向很好,发生这种意外,对我们一家人的打击很大。且事发后,涉事摊主没有任何善意行为的表示,这更让我们寒心,才选择诉讼。”


据了解,杨老太家属起诉了三个被告,第一、第二被告是水产摊主,系夫妻俩,第三被告东浦综合市场的法人单位——绍兴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并提出了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在内的20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


记者从起诉书上看到,原告认为,第一、第二被告捏造事实,在菜场这种公开的场合当众诬陷受害人偷甲鱼,导致受害人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对受害人家庭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东浦综合市场系第三被告所有的市场,作为市场的管理方没有对该事件的发生采取积极措施,导致事情发生及扩大,理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原告方代理律师王永刚说,这是一起典型的民事侵权行为,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了死亡的严重后果,作为受害人家属,现在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三被告都没有到场参加庭审,只有代理律师参加。第一、第二被告的代理律师说,他已在法庭上发表了意见,不方便接受采访。


据悉,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来源:钱江晚报 小时新闻记者 史春波 通讯员 王晓宏

值班编辑:倪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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