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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官宣:浙江首个!12月4日开启申请

钱江晚报 2022-12-02

今天(12月1日),杭州钱塘区召开人才共有产权房新闻通气会。


会上宣布,全省首个开启销售的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沁香公寓,将于12月4日9时正式开启线上购房申请。



人才共有产权房是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享有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这意味着,在杭工作的人才,可以和政府“合资”买房,大大降低了购房成本。



坐拥江景又有学区

首付最低可至9%

最早明年六月收房


本次推出的沁香公寓,位于钱塘区沿江板块,东临保利江语海,南接6号大街,西临杭州市文海实验学校(文清校区),北靠景冉佳园。部分楼栋可以直接看到钱塘江景,是名副其实的江景房。


房子邻近杭州市文海实验学校、杭州市第四中学、浙江工商大学、地铁1号线云水站……沁香公寓周边学校、交通配套齐全,开发建设单位为杭州建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期推出房源套数407套,其中160㎡以上户型为12套,100-144㎡户型为96套,100㎡以下户型为299套。


销售基准价为25650元每平方米,购买家庭可自主选择产权份额比例。


“杭州市认定的各类人才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在30%-80%范围内(按每5%一档递增)选择产权份额比例。”钱塘区住建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钱塘区认定的各类区级人才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80%范围内(按每5%一档递增)选择产权份额比例。

此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购补分离”原则,可按规定领取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才首次购买份额支付的价款,未足额享受购房补贴的可在增购时享受。

“以总价200万、30%的产权份额的人才购房家庭为例,人才实际购房款为60万,将给予不超过60万、并符合杭州市及钱塘区相关人才补助规定的购房补贴。”值得注意的是,如申请政府回购份额,需按规定退回相应补贴。

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才共有产权房可以享受银行的相关贷款政策,“同样,30%产权份额、200万的房子,按照30%的首付比例,首付款可以低至9%,只要18万元。”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可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者二手房吗?

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人才购房家庭可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者二手房,不过网签之前需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

据了解,沁香公寓已于2019年竣工,目前正在进行外立面、景观以及功能区的提升,预计毛坯房将于2023年6月前交付。

杭州钱塘区

沁香公寓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

受理公告



房源情况

本期供应的房源为钱塘区沁香公寓(小区),推出房源套数407套,项目基本情况及本期房源情况、一房一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项目基本情况、房源情况、一房一价表

开发建设单位为杭州建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划拨。该项目销售基准价为25650元每平方米,购房家庭可自主选择产权份额比例: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可选择30%-80%(按每5%一档递增),其他人才可选择50%-80%(按每5%一档递增)。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为杭州建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实行毛坯交付。开发建设单位提供装修套餐服务,人才购房家庭可自主选择是否委托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在购房合同网签前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供。



申请时间及方式

线上购房申请登记时间:2022年12月4日9时至2022年12月8日17时截止。


在以上申请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允许该部分申请人在2022年12月11日17时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线上购房申请登记二维码



申请条件

申请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为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或经钱塘区委人才办认定的QA、QB、QC、QD、QE、QF、QG、QH类等区级人才(人才资格认定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日24时前,且处于有效期内)。


2.主申请人具有市区(含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临平区、萧山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户籍或持有市区范围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台同胞需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才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主申请人在钱塘区工作,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4.购房家庭在市区无房。


购房家庭指: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单身或一对夫妻(含未成年子女)作为一户购房家庭。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房产核定范围指:购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已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的房产、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以及批地建房情况等。



配售原则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结合人才层次进行户型配售。

C类及以上人才可选购各类户型;

DEF类人才可选购144平方米及以下户型;

其他人才可选购100平方米及以下中小户型。



申请、审核、摇号、选房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人才购房家庭如实填写《钱塘区沁香公寓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请自行下载打印),经人才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通过线上登记报名平台提交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授权审核部门利用共享数据进行核查。


《钱塘区沁香公寓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


(二)企业初核


开发建设单位对人才购房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核,核对相关信息,核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等。

(三)资格复核


钱塘区住建局对开发建设单位初审汇总后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公示。经复核公示后,开发建设单位在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四)面向钱塘区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F类人才公证摇号和选房


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A类人才免摇号)。BCDEF类人才分类别摇号,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顺序号,BC类人才按房源数量1:1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和轮候名单,并按顺序号公证选房;DEF类人才按照剩余房源(144平方米以上房源除外)数量1:1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和轮候名单,并按顺序号公证选房。

(五)面向钱塘区区级人才公证摇号和选房


对ABCDEF类人才选房后的剩余房源(100平方米以上房源除外),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按照房源数量1:1比例摇号确定区级人才入围家庭选房顺序和轮候家庭选房顺序,按选房顺序号组织公证选房。

(六)合同签订


人才购房家庭选定房源后,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购房款,与代持机构签订《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协议》。逾期未签订买卖合同,视作选房后放弃购房。签订合同前,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主动向钱塘区住建局如实申报,经系统核查该保障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不得再签订买卖合同。


承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腾退原承租的房源;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自签订买卖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上述补贴。



退出机制

(一)增购及上市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向代持机构申请一次性增购政府份额,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 仍视作享受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增购政府份额后次年,可将其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市发改部门会同市财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部门对增购价格进行市场评估,每年公布一次。


(二)回购管理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因故需退出保障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回购其份额的申请,由代持机构进行回购。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回购价款为原销售价款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如届时市场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以市场价格回购;满5年的,回购价格参照增购价格执行。



购买商品住房摇号政策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摇号,可按规定享受商品住房优先摇号政策,即在购房家庭取得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完全产权前,该套保障住房在购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但在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前,须承诺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前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退回住房;交付使用后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申请代持机构回购住房并签订回购协议。



物业服务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物业服务标准按照普通住宅小区的甲级服务标准执行。


钱塘区沁香公寓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物业费标准为2.75元每平方米每月,公摊能耗费标准为0.5元每平方米每月,车位管理费标准为100元每个每月。



车位管理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车位单独租售,具体价格情况在售楼现场公布。



其他政策

(一)不动产登记


人才购房家庭应按规定办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预告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上记载不动产权利人,附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购房家庭份额、政府份额、限制交易年限等内容。


(二)使用责任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后,人才购房家庭应当按照《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协议》约定使用房屋,并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责任和义务,全额缴纳所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三)违规责任


人才购房家庭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申购资格的,钱塘区住建局应取消其资格,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并禁止其在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


1.已签订购房合同未交付房源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与其解除购房合同;


2.已交付房源的,由钱塘区住建局通知其限期腾退,由开发建设单位与其解除购房合同;逾期未腾退的,责令其按违规行为发现时政府份额的增购价格增购政府份额(未公布增购价格的,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执行),并就已购份额按上述价格补缴差价款。


(四)失信惩戒


人才购房家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相关失信主体的失信信息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人才购房家庭被责令增购政府份额的,所购房源需在购房家庭取得原不动产权证满15年后,方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



咨询联系(每日9:00-17:00)

房源咨询:杭州建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单位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六号大街沁香公寓


开发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71-86611198、0571-85186868


人才资格咨询:0571-89898506


申购业务咨询:0571-82987954


来源:钱江晚报全媒体编辑中心综合自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盛锐 通讯员 糜利萍 、钱塘发布
值班编辑:倪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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