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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主看中浙江一套房,却因房东一句话,宁可赔10万定金也不要了!

来源:宁波晚报(nbwanbao)记者 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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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中了宁波鄞州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付了10万定金,可是接下来房东的一番话,却让他宁愿赔掉10万定金,也不要这套房子了!



01
买方宁愿赔10万定金也决定放弃购房


宁波市一房产中介老总给记者讲了前些年碰到的一件事。


有一位客户看中了宁波鄞州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付了10万定金,房东还有100来万按揭要还,客户也同意出这笔钱替房东提前还贷。然后在双方准备签合同时候,房东说了一番话,大意是——


“我这套房子现在是一切正常,但你得尽快去办过户。我债务很多,正在打官司,晚了的话,房子有可能就被法院查封了。”


那位客户考虑了三天,最后宁肯赔10万定金也决定放弃购买那套房子。


这位老总说,二手房的买方最大的资金风险,就在这个环节,即:买方定金以及替房东提前还贷的钱都给了后、双方准备去办过户手续之前。


这个时候,房东一般已提前还贷完毕、房子已经“很干净”,如果房东有债务,债主最可能瞅准这个时候去法院申请查封房子。


事实上,即便已经递交过户申请,但按照专业人士的说法,在过户申请刚被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时,登记簿记载不会马上就完成——即房子产权人的名字还没有从房东改成买方,这个时候房子肯定也是没有抵押、没有按揭,很干净的,债主选择在这个时候申请查封,同样会成功。


而不管哪种情况,一旦房子被司法查封,二手房买方的损失显然是逃不掉的。



此时,买方实际上成为了房东的债权人之一,已经付的定金、首付款以及提前还贷垫付款等,就是房东欠买方的债。房子被拍卖后,买方只能按债权比例获得赔偿。


比如买方总共已付给房东100万,房子拍了300万,而房东债务总共有500万,那最后买方就只能拿回300的1/5即60万。


对于房东征信有问题的房子,中介现在都是敬而远之的。


中介人士建议:买房前先让中介确认下房东征信有没有问题!


02
卖房先过户再办贷款合理吗?


在宁波本地一个网络论坛上,有一位网友标题为“二手房买卖,先过户再贷款合理吗?”的帖子,前段时间引发了热议。


帖子说:


我是卖方,问了几家中介貌似都是先办理过户再让买方贷款。我这边也签署了新房的协议,要6月底拿出首付。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因为买方征信有问题或者银行因不可控因素放款慢,导致我在六月底拿不到房款,一方面我要面临新房的违约,另一方面我的房已经过户了,法律上不是我的房子了。对买方来说,银行延误放款他们不能及时把户口迁入和入住,影响小孩就学和生活。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这则帖子,说出了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最大的风险环节,即——


过户已完成、买方的房贷银行还没审批发放的时候。


这个时候,从法律上说,房子产权已经是买方的了。如果买方有征信问题,或者银行因为贷款额度紧张、房贷政策有变,买方必须提高首付比例,而买方又凑不足增加的首付款,那房东就会迟迟拿不到钱——这笔钱,一般要占到总房款的百分之六七十,比买方付的定金、首付款这些更多。


如果买方也和上面提及的那样有债务,过户完房子被查封,那卖方同样有可能会拿不到全部房款。


那么,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何保证各自的资金安全呢?


03
二手房买卖怎样做到资金安全?


南天房产副总经理郑舞燕分别给买卖双方给出了如下建议。


对于买方,她建议,买之前首先应该查验看中的房源是否真实可靠。一般正规的中介公司,都会有每套在售房子的核验码。这个核验码,可以查看房屋是否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否为集体或划拨、是不是安居用房等影响上市交易的情况。


大家也可以自行上各地的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输入房源核验码,查看房源相关信息。



同时,郑舞燕建议买方支付的定金不要超过总房价的20%。如果房子有银行抵押等情况,她建议最好让卖方自筹资金还款。此外,她还提醒买方提前了解自己的征信状况,以便顺利办妥银行按揭。


对于卖方,郑舞燕特别提醒在过户之前先搞清楚买方的贷款资格,最好让买方办按揭贷款预审批,待按揭预审批通过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而房管部门指出,目前最安全的二手房交易方式,是向银行申请房屋交易资金托管服务——这是由房管部门正在推行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延伸而来的一种银行服务。


简单说,就像二手房买卖的“支付宝”。所有的钱都先进到银行专用账户,交易不成,买方付的钱由银行退还买方;交易完成,卖方该得的钱也由银行划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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