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丈夫莫名死在了河里,家属在一座桥上发现了蹊跷…

扬子晚报 2019-04-07

扬晚君说


 大桥建设尚未完全竣工,桥面上有较宽的缝隙,但建设单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阻止通行,死者程某某从该缝隙跌入河中死亡。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该大桥建设单位江苏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合计249105.45元。        


 死者患有癫痫,尸体在沿河打捞时被发现

                       

2016年10月21日对于家住连云港市连云区的张某某一家来说是无比悲痛的一天。这天,距离自己患癫痫病的丈夫程某某离家出走已经3天了,没有任何消息。“台北汽车城的监控录像有线索了,快去看看”,经亲戚提醒,张某某一家人赶紧去查看台北汽车城的监控录像。看到监控画面里自家丈夫熟悉的身影,张某某放声大哭。


按照监控录像的提示,张某某和家人沿着台北汽车城的南边大桥寻找。下午2时左右,张某某在桥面上距离桥中间缝隙一侧1米左右处发现自己丈夫生前携带的钥匙一串。看到旁边50厘米的缝隙,一个念头闪过“难道掉到河里去了?”


张某某根据上述线索和猜测,雇用橡皮艇等工具以大桥为中心向河的东西两侧寻找。


直至10月29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距离涉案大桥西侧约1.3公里处的河面上发现程某某尸体并打捞上岸。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综合证据链条,确定掉落事实

 

自己的丈夫不明不白死在了河里,张某某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查明死亡原因。经公安机关查证,2016年10月19日下午,程某某从自己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的家里出来,沿着大港路向西行走。当日16时53分行至大港路光伸建材市场路口北侧癫痫发作被人报警,待110和120赶到时,程某某自行从地上爬起来,拒绝救助,继续前行。


当晚6时18分程某某走到汇海路南登泰公司大门外再次癫痫发作,又有人报警。但等110赶到时,人已走了不见踪影。台北汽车城北十字路口处的监控录像显示,程某某于该晚6时41分由北向南穿过十字路口向位于台北汽车城南边的涉案大桥走去。尸体经法医勘察,未发现存在其他可疑痕迹,初步排除他杀可能。


既然不是他杀,最后能找到程某某的就是向大桥走去,随身的钥匙也掉在桥上,那很有可能是癫痫发作,掉到河里死亡。可是在大桥上,家属们没有发现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也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在咨询专业人士意见后,死者家属将该大桥建设单位江苏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打捞费用等各项损失的70%,金额为581246.05元。

建设单位被判赔偿损失



江苏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死者是从桥中间空隙掉入河中溺死。而且发现死者遗体的地点是在大桥西侧的佟圩桥的西面,位于河的上游,与常理不符。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大桥建设方为江苏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大桥未施工完毕,也未移交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管理,并未命名。公司在涉案大桥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阻止通行及安全保护措施。死者尸体所在河流为东西走向。2016年10月21日至29日尸体寻找期间吹偏东风或偏北风,期间跳水闸被多次开启闭合,河流东西水位差较低。


法院认为,死者生前于10月19日下午向涉案大桥方向走去、其携带的钥匙在桥面上发现等事实可以认定,死者生前确实走上了涉案大桥。根据死者在10月19日当天已两次癫痫病发作、钥匙掉落大桥之上、尸体在涉案大桥西侧的河面中发现的事实和公安机关排除他杀可能的勘察认定,可以确定死者程某某系因癫痫病发作跌入河中溺水死亡。被告对其主张的事发期间涉案河流由西向东恒定流动、并未反向流动的辩解并未举证证实。


最终,法院综合双方过错程度,酌情判令江苏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来源| 扬子晚报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王馨颖

扬晚君特选(戳下方标题)


1.妈妈找朋友演“人贩子”测试儿子 ,谁知娃真的丢了!


2.13秒,家里一下子炸了!监控拍下这一幕太吓人


3.今天起全国强制执行!手机号13、15、18...开头的江苏人注意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