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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片酬”要封顶了?最高5000万!网友: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扬子晚报 2019-04-07

今天上午9时,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 》。




声明中指出,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同时抵制偷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


声明全文


这与前不久中宣部等多个部门发出的《通知》密切相关。


6月27日,据新华社报道,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影视业快速发展,整体呈现出良好态势。同时,也暴露出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推高影视节目制作成本,影响影视创作整体品质,破坏影视行业健康生态,而且滋长拜金主义倾向,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扭曲社会价值观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治。


《通知》强调,要制定出台影视节目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影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节目、亲子类节目、真人秀节目等进行调控,严格执行网络视听节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影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


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电影院线、互联网视听网站、民营影视发行放映公司,不得恶性竞争、哄抬价格购买播出影视节目,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政府资金、免税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性、商业性强的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助长过高片酬。


《通知》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唯票房、唯收视率、唯点击率。要加强影视行业征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协会组织管理能力,健全经纪公司、经纪人管理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监督。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强化对娱乐新闻报道的总量控制,为影视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sham风花我雪月 : 一集100万 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全宇宙最帅美少女-:崔永元帮了大忙了


@龙舌兰为爱痴狂:单集一百万,我不看电视了


@sham风花我雪月:太可怕了限制后还100万一集


@一只大猫猫:然后呢?明星片酬低了,少赚的那一部分钱抵包月费吗?可以少看点广告么?


@希望一切好好的_:当演员啥时候可以实行持证上岗啊,有劣迹的直接吊销执照


@Mzyndk64157:5000万也算天价了。


@1991二毛:本来20集的电视这么一搞,可能就演变成40集,韭菜嘛割就完事儿了……


@王猛Will:这个价格得市场决定吧,如果人家给你带来了特别多的利益,那就许你挣钱不许人家挣钱?


来源|北京日报(Beijing_Daily)、新华社、@优酷官方微博、@爱奇艺官方微博、南方都市报(nddaily)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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