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注意!今后政府要干啥,得先问问你!
家在济南的小伙伴要注意了!
今后电费水费怎么调
环境污染怎么治理
食品卫生怎么监管
公共交通怎么规划
等等等等……
社会涉及面广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
公共政策
以及对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
产生重大影响的
决策事项
政府在做决策前
都得先问问
咱老百姓同不同意
近日市委市政府对《济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了解读。
提出济南重大行政决策将实行“公众参与制”
“公共参与制”是什么?哪些政策咱们可以参与议政?通过哪些渠道参与?今天歪歪哥就带大家看一看!
到底哪些事项可以参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新民说,“对公民、法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是指涉及“减损、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事项,“比如涉及水、电、气价格的调整,涉及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房建设、公共交通、市政设施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都和民生息息相关,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单位在拟定决策方案时,都要按照这个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公众参与。”
据王新民介绍,暂行规定中明确了八个方面的事项属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内的事项,其中包括“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研究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房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等。
通过哪些渠道公开?
按照上述暂行规定,承办单位可依托政府网站、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拟出台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及说明,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20日。”王新民说。
但对于政府立法、政府人事任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因法律、法规或规章已对其决策程序作出了规定,所以就不再适用该暂行规定。王新民举例说,像之前因暴雨天气临时调整上下班时间以及因严重雾霾天气采取临时限行措施等,决策的程序就不适用于这一规定。但如果是要推行长期的限行政策等重大行政决策,则需要按照该暂行规定来展开决策程序。
雾霾天限行需要征求意见吗?
对于政府立法、政府人事任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因法律、法规或规章已对其决策程序作出了规定,不再适用该暂行规定。
让市民参政议政是国家近年来大力提倡的
老百姓的事情
老百姓说了算
更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政府制定各种政策
特别是民生政策的时候
也很希望更需要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在社会中的
我们每一个人
也要提高自己参政议政的意识
共同的家园共同维护
建有用之言
献务实之策
谋和谐之道
让我们共同的家园越来越好
生活越来越好!
本文为“51听”原创,政策来源于《济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如需转载请联系“51听”获取授权,严禁私自转载,违者必究。
往期回顾
回家过年要注意!!济青北线1月20日起最高限速仅80!这些车都不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