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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民法总则要来了,来看看你的私权利

2017-03-09 空尘 51听


导读

3月8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在许多国家都被视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此次制定民法总则,不仅密集分布着学生们的政治考点,更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关注的民生大事。

2016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首次亮相,经过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15503人次提出的70227条意见。其工程之浩大,制定之严谨可见一般。

一个人的一生,很可能不与刑法打交道,但却无时无刻不与民法发生关联。此次亮相的民法总则草案有诸多亮点值得我们关注。


亮点一:未出生的胎儿也可以享受继承权


草案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析: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从两方面对胎儿权益进行保护。第一,从继承的角度,要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体现了特留份制度。第二,造成侵权之后,例如在出生前因不当行为导致胎儿的出生缺陷等,胎儿出生之后可以独立请求赔偿。


亮点二:6周岁小孩开始享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草案规定: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从此前10周岁下降到6周岁。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现在的孩子都心智成熟得比以前更快,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


亮点三: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可撤销监护


草案规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有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解读:针对实践中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等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时有发生的情况,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依法指定新监护人,并对提起撤销监护诉讼的主体、适用情形、监护人资格的恢复等作了明确规定,这样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亮点四:将智力障碍人群、老年痴呆患者等纳入监护范围


草案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解读: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了智力障碍人群,或者老年痴呆患者等。民法总则的这项规定弥补了对这些弱势群体监护的空白,让他们得到应有的保护。


亮点五: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之后还能起诉


草案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解读:由于我国目前防性侵教育工作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因此很多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害时,可能对这个行为没有足够的认知,或者是不敢声张。民法总则的这项规定,让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给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后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小结:上述五大亮点,主要是针对弱势群体的权利进行保护。民法总则的这些修改,不仅体现了民法的人文关怀,更是对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的贯彻。



亮点六:个人信息保护写入民法总则

草案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开或者出售个人信息。

解读:2016年8月,山东女大学生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被骗取9900元学费后自杀。这条生命的陨落,再一次将个人信息的保护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互联网技术的发达,让个人信息的泄露变得“轻而易举”,民法总则的这项规定将为捍卫老百姓的信息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法律后盾。


亮点七:网络虚拟财产将得到保护

草案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读:这条规定也是民法总则与时具进的表现,电竞行业和大数据的不断发展,与之产生的民事权利侵犯事件也在不断增多。民法总则的这条规定意味着民法典将正式承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法律权利,不容侵犯。


小结:以上两大亮点都是民法总则紧扣时代脉搏的体现,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路狂飙,而法律条文的制定则是一件需要费时费力的工作,这两者之间的时间鸿沟,民法总则做了相对比较好的调节。



亮点八:新增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


草案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解读:民法总则的这条规定将见义勇为者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了尽可能地降低,减少社会中好人背“黑锅”的不良事件。不过,民法总则同时还规定,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亮点九: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至三年


草案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延长诉讼时效,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现实生活中很多银行、金融机构等经常因为来不及请求,或者疏忽等原因,而无法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造成巨额损失。延长诉讼时效也是学界和实务界长期以来的一致诉求。


亮点十:新增特别法人


草案规定:新增的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解读:新增的特别法人涵盖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这样这些组织就可以签合同、去银行开户,从而更好地履行公共管理事务的权利。


亮点十一:破坏环境者,新的民事责任可为“恢复原状”


草案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解读:民法总则草案增加了对保护环境的规定,除上述民事责任以外,第八条还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我国作为人口大国,人口与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民法总则的这些规定将为保护环境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小结:以上四大亮点是民法总则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生活的关照,可以让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更加有法可依、有理可循,减少纠纷、共建和谐,同时也体现出了民法典的博大精深。


关于民法总则的其他知识:

民法典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一个人的权利息息相关。新中国成立以后,曾4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但最终都因为条件不成熟而搁置。

时隔十多年,中国为何再启民法典制定?用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的话讲,原因有二:

一是现行的民法通则已经运行近30年,其中一些笼统的规定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二是近年来我国的立法取得了巨大成就,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很多单项民商事法律的制定,以及丰富的法院审判实践已经为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此次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根源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民法通则。从民法总则到民法通则,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存在天壤之别。在一定程度上,民法通则只是粗疏地勾勒了私权利的大纲,而民法总则却可以称为私权利的总纲,是我们新时期公民权利“百科全书”的开篇之作和点睛之笔。这其中体现的,是我们所处时代的沧桑巨变,是我们国家整体法治水平和人权保障水平的巨大变化。



来源:中青报刘昶荣、人民日报客户端、法制日报、法制网、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微信公号:法制小号、海运仓内参、新华视点、人民日报政文、鼎圣律师、审判实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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